秋风:变革执法体制解救黑砖窑童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6 13:45:32
建议在现有的地方警察机构之外,另行设立中央警察机构,它在地方部署执法力量,凡是跨省犯罪,侵害他人宪法性权利的犯罪等,均由其直接处理。
近年来,上千孩子被欺骗到山西黑砖窑做苦工,遭受非人待遇,其情其景,令人发指。
更令人痛心的是,他们的家人苦苦寻找,当地派出所却设置障碍阻挠寻亲,令受害者的冤屈难以伸张。
出现这种结果,相关警务人员固然干系甚大,但仅仅指责个人,无济于事。要解救类似被奴役者,切实保障流动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及其他宪法权利,应当进行执法体制变革。
宪法将人们享有的种种自由和权利以成文方式记录下来,并承诺利用国家力量保护这些自由和权利免受任何人的侵害,这是人们承认政府权威、并向政府支付税款的前提。基于此,政府设立了种种机构,包括警察机构,运用必要的强制力量,阻止人们之间相互侵害,尤其是打击那些侵害他人人身自由者。
但是,并不是设立了警察机构,就一定能够达成这一目标。
那些遭受非人待遇的上千孩子的家人,在寻找孩子过程中,求助过很多当地警察,但是,这些警察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这些警察眼里,帮助这些孩子,是否在自己的正当职责范围内。
当然,法律已经规定,一个地方的警察应当无歧视地对待一切人。保护人身权利遭到践踏的来自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孩子,也是当地警察的法定职责。
但是,当地警察可能未必如此认为。原因十分简单:山西警察吃的是山西的财政饭,乡镇警察吃的是乡镇财政饭,他很自然地会把保护外地人,视为额外的负担。更不要说,当地的窑场,服务于当地经济,这些警察与当地居民也有更密切的关系。
可以设想到的出路是,由公安部出面协调警察办案。事实上,河南省警方已经把“山西黑窑场强迫未成年人做窑工”的犯罪行为,紧急上报公安部,请求其督促山西警方采取解救行动。但这种跨省联合办案方式,终究只是例外,而非通例。
这就意味着,大量也许不那么严重的、此省民众伤害彼省民众的案件,要得到救济会遇到不少障碍。
其实,类似难题在法院、检察院同样存在。前不久,就出现了河南法院法官到湖北执行案件,遭到当事人殴打、而当地警方袖手旁观的事。至于本地法院偏袒本地当事人、歧视异地当事人,就更在一些地方频繁出现。
那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个地方的警察、法官、检察官,由于种种原因,必然会照顾本地人。在设计各种制度,尤其是旨在保障人们普遍地享有宪法的权利的机构时,就必须面对这一现实,并预为防范。
尤其是在财政高度分权、而劳动力大量流动的时代,防范地方化、地方保护主义,在全国范围内让每个公民平等地享有种种宪法权利,尤其是人身自由,具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因此,建议在现有的地方警察机构之外,另行设立中央警察机构,它在地方部署执法力量,凡是跨省犯罪,侵害他人宪法性权利的犯罪等,均由其直接处理。如果有这样一套机构,那些令人同情的孩子们,也就可以知道该找谁,而他们找到的警察机构也不可能推卸责任。当然,该机构也可以不受地方政府、地方人情掣肘,公正地处理案件。
作者: 秋风   编辑: 张克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