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读吴晗的杂文- 黄波 - 新浪BLOG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1 13:41:58
好像是前年底写的,某刊一直说用,但迄未刊出。现在《博览群书》杂志今年第5期发了出来。
重读吴晗的杂文
黄波
吴晗先生的本行是明史研究,但当代人对其记忆最深的恐怕还得算杂文写作。这不奇怪,和邓拓、廖沫沙合作撰写“三家村札记”,而后同陷一张巨网的吴晗,其杂文在当代史上意外砸下的印记是如此之深,肯定是研究杂文史乃至文学文化史的人都绕不过去的,以致当下一个也许对杂文关注很少的人,如果一旦以“杂文”为话头,他也会不假思索地提到吴晗,提到“三家村”。
吴晗乃至“三家村”杂文的这种影响缘于何处?首先容易想到的应该是文本本身的魅力,因这三位都是学养不薄的人,笔下多雍容博雅之气。但这种说法现在看来很难得到行家的认同了。当代著名杂文家刘洪波先生前几年主编《中国百年百篇经典杂文》,“三家村”中仅仅选了廖沫沙一篇,他后来在回应读者因此而发出的质疑时,直言不喜欢“三家村”杂文,而原因呢,刘先生说是感觉他们的笔太“滑”了,文章写来太过容易。作为一个偶尔也写点杂文的人,我理解并非常赞赏刘洪波的这种“感觉”。为什么“三家村”杂文会让人感觉太“滑”,感觉他们写文章太过容易?就因为他们知识广博,而且政治、理论水平都非泛泛,所以你给任何一个话题,他们都可以摇笔即来,而且总还有那么一点儿文采、一点儿“意思”,却就是让人读来不够痛快。他们仿佛太有学养和涵养,太追求“中正平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而这从根本上说是违背杂文的精神的。
那么这种种种关于吴晗乃至“三家村”杂文的非议真的能够完全成立吗?我的看法是,只能部分成立,或者说,我们在下这种判断的时候,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时空界定。因为这几位先生的杂文一度并非此种面目。这里只谈吴晗。
我手里有吴晗的几个杂文集子:《吴晗杂文选》,1979年版,这是“四凶”落网后别人给他编的一个选本,出版说明中说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两辑;《投枪集》,1959年版,不过书中所说都是1943-1948年间的作品;《灯下集》,1960年版,收录1959年的文章;《春天集》,收录1959-1961年间的文章;《学习集》,1980年版,收录1961年8月至1962年8月的文章。认真阅读这几个杂文集,读者当会发现,像《吴晗杂文选》编者那样,将吴晗的杂文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两个时期,实在是很有道理和见地的。
吴晗前后两个时期的杂文创作有着迥然不同的面貌。吴晗前期杂文的数量远远少于后期,主要就是那本不到二十万言的《投枪集》,但我要说,这本杂文集,足以奠定作者在现代杂文史上的地位,因为它是“鲁迅风”精神的延续。何谓“鲁迅风”?专家自有专家各种莫测高深的看法,我的理解是,所谓“鲁迅风”,其特质无非两点:一曰批判的精神,二曰思想的火花。所谓“批判”的精神,由于中国的语境常常误解“批判”二字,所以必须强调“批判的精神”实质就是独立的评判,要求作者不受外物所左右,不被私利所诱引,至少主观上应如此;所谓思想的火花,就是写杂文的人可以不是思想家,但必须是思想者,一颗会思想的芦苇。“批判的精神”确保杂文的锋锐,思想的火花确保作者的高度。
且让我们读读吴晗的《投枪集》。锋芒毕露是这个集子给人最强烈的感觉。但有锋芒不一定就可以靠上“批判的精神”,因为杂文所要求的批判的精神和市民社会对政论家的要求几乎是一样的,你可以说错话,但这说错的话必须是你脑子里的真实想法,是你运用理性思考的结果。《投枪集》中是很有一些充满批判的精神的杂文的,尽管写作那些杂文的时候,吴晗已是当时知识分子中知名的左倾者,但毕竟还不是职业革命家,从许多文章中,我们还是可以看出一个知识分子的良知和理性在闪耀光芒。《给士兵以“人”的待遇》,这是抗战中的1944年,吴晗的一声呐喊,作者眼见许多本来应该是卫国之干城的士兵饥寒交迫流落街头,不禁对国家之军事开支、兵役制度、军队腐败发出了层层追问,愤怒地要求揭出一切黑暗的非法的情形,尊重兵士的人权,给兵士以“人”的待遇。在我看来,这篇文章不仅有政论家的问题意识,更有知识分子的人道情怀。《论说谎政治》是一篇名文,作为一个有理性和现代文明理念的知识分子,当时中国的许多状况是不能让人满意的,作者举出了许多实例,愤怒而痛心地揭出:“世界上,历史上有各个阶级统治的政治,有各样各式的政治,但是,专靠说谎话的政治,无话不谎的政治,自己明知是谎话,而且已被戳破了,却还是非说下去不可的政治,似乎只有我们的国度里才有。……漫天都是谎,无往而非谎。”这样沉痛的句子不能不让人想起迅翁对国人“瞒和骗”的概括来,其锋芒所指,已不仅仅是哪一个具体的政府,而是广及国人的劣根性。在吴晗所写的这批文章中,有不少仅仅标题就已经是一篇好杂文了,如抗战中那篇《吾人并非为制造一批百万富翁而战》,何等精警有力!
《投枪集》中“思想的火花”也是在在可见的。《报纸与舆论》一文表明,尽管作者并非职业报人,也非传播学家,但他对报纸与民主与国家民族之关系有很深的体察,吴晗指出,“一个国家的前途,发展或停滞,向前或落后,繁荣或衰落,最好的测验器是这一个国家的报纸能不能、敢不敢代表舆论,这也是说明了这国家是为人民所统治,是为人民谋幸福,或是为少数人所统治,为少数人争权利”,不知道在吴晗之前,关于报纸的功能还有没有比这更明快畅达的论述?作者转而痛批国统区的现状,“所有报纸图书杂志,尽管种类不同,名目不同,出版地点不同,时间不同,内容都举一可以反三,全部相同。这不但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其结果也会使人民的脑子一型化,僵化,硬化。有计划的桎梏,这国度内的人民将会重返自然,成为木石,成为猿鹿,……”当时国共相争,国民党方面抬出了“法统”这面大旗,吴晗于是论“法统”,这篇文章一般都会认为其倾向性过于强烈,但就是这样的文章中,吴晗还是写下了这样一些光芒四射,即使是自命为不偏不倚的自由主义学者也驳不倒的句子,“我们得请教国民党诸公,你们之取得政权,蛮干一党专政,是经过什么样方式的选举?是由谁选举?还是曾经和谁,哪一个政党竞选得胜?人民曾经表示过选择吗?各政党都曾经欣然同意吗?假若都没有,我们不能不抱歉地请教诸公,你们合的是什么法?”
尤其应该指出的是,吴晗这些充满“批判的精神”和“思想的火花”的杂文,都是在国统区的报刊上发表的,用吴晗1959年在《投枪集》“前言”中的话,有的还是“国民党官方的刊物”,《扫荡报》甚至“还是军统的刊物”,其中的风险不言而喻,正是从这种风险中见出了一个杂文作者的坚韧和胆识。吴晗1959年结集这些文章时,保留了当初发表的样子,特别是经国民党新闻检查官删改过的,吴晗细心地作了标注,说是“留作纪念”。今之杂文爱好者如果经此知道还有那样一个时代,的确要感谢这种“纪念”了。
回头再看吴晗1949年后的杂文创作。作者的地位更高名气更大,数量当然是更多了,作者作为“杂文家”的声誉也更隆了,作者本人在结集这些文字的时候,也几乎无一例外地称之为“杂文集”,可是在笔者看来,这些文字实际上离杂文已越来越远了。
吴晗1949年后的杂文,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控诉旧时代型;二是回首旧事型;三是文史小品型。前两型基本又可归为一类,即在通过对旧人旧事的追忆中,作者“觉今是而昨非”。一个旧的时代不是不可以控诉,但杂文明显不是适合控诉的文体,因为它要求作者运用理性,仅有一腔愤火是不够的。那么那些文史小品又如何呢?这应该是吴晗1949年后写得最多也最为人所知的文字。以一个甚有根底的历史学家写文史小品,现在看来,吴晗的确是游刃有余驾轻就熟,其中多数篇什也的确写的既有知识性也有趣味性,还对青少年颇有教育意义,如那篇著名的《谈骨气》。但这样能不能算是杂文呢?坦率地说,其中绝大多数是不能算的,当然我这里用的是杂文的高限,即以“鲁迅风”为标杆衡量,这些为吴晗赢得盛名的文史小品终究只是文史小品,而不是杂文,既没有“批判的精神”也没有“思想的火花”,有的只是从从容容的“博雅”。
曾经是杂文好手的吴晗却写不出杂文来了,从吴晗的身上正折射出杂文在20世纪中国的命运。
杂文这种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点有二,一是紧紧植根于中国的特殊国情,二是与政治的联系总是最为紧密。可以说正因为与政治联系太紧,所以命运也最为多舛,多次面临被取消的窘境。据我所知,在整个二十世纪,杂文的危机先后发生过多次。1942年3月,罗烽在丁玲主编的延安《解放日报》“文艺”副刊上撰文,感慨于鲁迅先生那把“划破黑暗”,“指示一条去路的短剑已经埋在地下了,锈了,现在能启用这种武器的实在不多”,而坚持说“如今还是杂文的时代”,但很快就遭到了批评。“还是杂文时代,还要鲁迅笔法”,这种观点迅即上升为政治立场问题。1956至1957年,文学界提出发展各种文艺形式和风格,也容许、甚至有时还提倡对“人民内部”的缺点进行揭露和批评,杂文的写作问题又一次引起关注。这次杂文写作的恢复,随着反右派运动的开始而告结束。后来还有1961、1962年,以《燕山夜话》、《三家村札记》为代表的杂文的复兴和随后而来的被批判,以及80年代“新基调”讨伐“鲁迅风”,……
现在再看这些关于杂文的争论,窃以为,维护杂文的理由也好,取消杂文的宏论也好,对杂文本身而言,都不是一个好消息,因为他们都从根本上在误读杂文。首先,他们都认为,一个杂文作者不可避免地会有自己的立场,不过取消派认为,一旦杂文作者身处光明而硬要批判,那就是错误的立场,而维护派认为,即使他们批判也是为了更好地拥抱光明;其次,他们都对杂文附加了杂文本身不能承受的功能,不过取消派认为,杂文这柄利剑只能去刺伤敌人,而维护派认为,即使刺向自己,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希望。
如果全面而深刻地认识杂文这种文体,认同上述我对“鲁迅风”的概括,那么就不能不承认,从根本上说,一个杂文作者不会有什么先验的立场,他可能既不属于左也不属于右,既非激进也非保守,他只是他自己。在他动笔之前,也并不是早已打定注意要去歌颂什么、抨击什么,只是某人某事某种现象触动他非写一篇充满“批判的精神”和“思想的火花”的文章不可,如果硬要问他秉持什么准则,那只能是自由、民主、正义、良知等这些人类普适的价值。“杂文作家要养成对黑暗的敏感”,徐懋庸1957年的这句话让人赞叹,因为他依据的正是人生而为人的正义感,在这种正义感之下,他是不会去管这“黑暗”来自哪里的。既然杂文作者不应有什么先验的立场,那么杂文就不会有一个具体的物化的“敌人”,杂文的敌人只是自由、民主、正义、良知等这些人类普适的价值的反面。
一个真正的杂文作者肯定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也许有人会反驳说,若以此为据那么连鲁迅也不能入杂文作者之林了,因为他有明显的倾向性,他有那些为苏联唱赞歌而事实证明完全赞错了的文章为证。是的,的确有许多方面的人以占有鲁迅为急务,不同阵营的人都在说“鲁迅是我们的人”,但鲁迅本人什么时候说过他是谁的人?鲁迅只是他自己。那些拥苏的文章也不能成为鲁迅盛德之累,因为即使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也无法保证他表达的任何意见都正确,最关键的是看他表达的意见是否缘于他个人真实、独立的思考。
杂文与政治的紧密联系是杂文的悲剧,真正的杂文应该是一种独立性很强的文体。可是这种独立性怎么可能是无源之水呢?没有作者的独立,就决不会有杂文的独立。而过去那些维护和取消杂文的人都是不认同这种独立性的,只不过他们是从不同的方向进行打击,殊途而同归。这不奇怪,“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旦取消了知识分子的独立,杂文的衰落乃至被取消就是必然的了,哪怕还有人给它冠以“杂文”的名目。
吴晗1969年冤死狱中,杂文也是“祸根”之一。据当年和他一起被批斗、享受“喷气舞(弯腰低头)”的廖沫沙回忆,吴晗深感沮丧和悲愤。一个“信而见疑忠而被谤”的人,这种悲愤中肯定包含了很大的委屈。也许吴晗至死都没有明白,他那些博雅的杂文究竟错在了何处,当然更不可能知道自己的悲剧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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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睫
2007-05-17 09:07:14
黄波老师可曾关注湖北的“龚同文”“马铁丁”杂文,“龚同文”嚣张一时,今已不闻于耳,但其在杂文史上还是有时代的印记吧!“马铁丁”即便在今天也是受到一些赞誉的,但仍然是毛时代的产物,以历史之眼光,也是远远不如吴晗、邓拓诸人的。
2007-05-17 21:37:31
感谢梅杰兄关注。这两人中,我仅与闻过马铁丁,想吴晗邓拓不过如此,其余毛时代诸人更是自郐以下了。
羞看杂文
---我对当代杂文及杂文家的印象
文/颜华
一度迷上了杂文,搜罗了好多杂文方面的书,摞在案头以便通读。初读这刀枪匕首的文章,感觉很过瘾。只是读的多了,就生出感悟来。心中如有块垒石,不吐出来,憋闷难挨!
我是学理的,凡事有爱分门别类的爱好。潜意识中把杂文分成了三类。一类是是文坛耆宿,如邵燕祥,何满子等,以“中兴鲁迅风”为旗帜,老姜辛辣的表皮下,实则文思枯竭,。他们倚老卖老,寻个由头儿,兜售点儿历史典故知识杂碎,字句繁冗絮叨,篇章圆滑中庸。《小报告以外》的杂文集,几乎都是 “鲁迅怎么说,《资治通鉴》上怎么论,媒体上又如何讲”。说了一大堆,多是模棱两可无关痛痒、弯弯绕没思想,看似一腔激情,实则满纸废话!邵燕祥的杂文,总是一番过来人端起面孔的说教,言之凿凿却大而空疏。每读到心里不爽时,我就以“他受的历史之痛太多,总也忘不了疤的痛”来安慰自己。说真的,看着这些风烛残年的老者操笔为文时那种气喘吁吁的衰竭挣扎的“贫相乏态”,怜悯之情顿起。就此打住,不说了,我怕伤了那颗颗钙质化的心。
另一类是媒体编辑记者。我最不屑的就是这类人,占着那“一亩三分地”,东抓西弄点报刊上的下脚料,敷衍成篇。本是习作练笔之文,却仗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一篇杂乱小文到处开花、遍地结果。一路跳将过来,文章发多了,虚名浪得了,影响力有了。辉煌的他们不但把持着文稿发表与否的权柄,还把持着当今杂文的话语形态。
他们名字一列,大家便耳熟能详,何东、潘多拉、朱铁志、曹林、童大焕、阮直、冯雪梅、朱大路、叶延滨、张金岭、杨耕身、大卫、徐迅雷、王乾荣等,凭媒体资源优势,鸡零狗碎,哼哼唧唧,不愁发表。挣得money改善生活,印刷成册招摇过市。哪管它在书店里蒙尘积垢等待处理?
而且对读者指手画脚,对作者居高临下,自以为了不起。其实要是离开他们的发稿权力,只怕其作品没几篇上得了版面的。像朱铁志摆出一副评点天下杂文的架势,以编选什么世纪杂文洋洋得意,等候作者去拜码头。他自己有什么名文大作啊?《盛世微言》的作者杨诚勇,据说背过《古文观止》,语言犀利,眼格很高,在某报连年开着“谈片专栏”。我满怀崇敬去读,却也是给自己添堵!他的文章太油太滥,情绪化色彩很浓得化不开,他的文里到处充斥着学问的炫耀卖弄,常常是一显摆就呼呼啦啦忘了刹闸。《假面舞》是一篇其抨击当今一些贪官口是心非、言行相悖的文章,开篇即是惊乍显摆,“事物有假象,人物有假面,弄虚造假,是以假象示人,装腔作势,是以假面示人,戴上面具做人,曰假面人,戴着假面跳舞,曰假面舞,金玉其外讲求的是包装,逢场作戏讲求的是伪装,前者遮饰的是败絮,后者掩盖的是真相。强盗……婊子……”不再引用,如此不堪!我一直怀疑这种占山头互相交换发表“肥水不流外人田”式的媒体杂文,能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宝剑穿透性的批评?杂文当今这种固步自封的门户观念。怎不使杂文写作千人一面,口熟手溜?杂文作者们口口声声要“鼎新革故,激浊扬清”,为民鼓与呼,“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现实却是这般拿腔捏调小猫三脚,关系稿热乎粘捻,新人外人靠在一边。管是是什么老鼠脸狗獾相,先占了台面再说!我尤其讨厌的是叶延滨,先是霸着《星星诗刊》,后是霸着《诗刊》的发稿权,到处交换发稿,他的所谓杂文随笔,就我看到的没有一篇像样子的,很多甚至完全不通,可笑之极。那个《文汇报》的朱大路自己杂文很不怎么样,却在《杂文选刊》上居高临下地感叹投稿中没有大师,也没有佳作。按理说,如此眼睛望天的人物应该发表几篇很有影响的大作才好,可笑的是他自己没有什么大师气味的好作品,他版面也没有发过什么直面人生的好作品。真是所叹何来?
第三类是教授学者。校园深深挟裹,貌似学富五车,大学问不去做(其实是做不来)剑走偏锋闲罗嗦,手痒耍笔杆,做文乱凑合。写点“精神撒娇”画些“灵魂梦呓”。老一点是北京的毛志成,河南的陈鲁民,年轻一点如余杰,摩罗等,尤其突出,被人誉为“写作模范”、“杂文专业户”,煽旺情火,评头论足,耍枪弄棒,威威赫赫,表面看起来风风火火,实则以杂文为旌幡,遮蔽着自己学术的笨拙浅疏,搭建着自己挤身名流的高梯,护卫着自己在学府里的金字招牌。购得毛志成的《上帝对人的最后谈话》一书,几乎都是卫道士的说教,话语霸权下的知识阐释,生活现象硬塞进自己认同的文化价值铁皮靴中。说白了,他们总是拿着自己脑海中认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既成价值系统,去套多姿多彩的现实生活,合拍了,抚赞之,夹脚了,抵毁之。《关于“名家脾气”》一文中,作者煞有介事噼哩拍拉推出了自己的“脾气论”,“人不能没有一点脾气,任什么无理的人或无理的事逼上门来都笑嘻接纳,这种人大约只能叫做庸人。没什么硬资格,硬底气无能为力发脾气,不发就是了,若是大家能做一点批评与自我批评,心平气和地承认我们既不是什么勇士,也不是什么高品位的学问家,就更好,说不定以此为起点,不断长出息,终有一天会真成了勇士兼学问这家。”这明摆是唱高调甩大话,没有什么新见解新思想,一味说教,令人厌烦!就认识水平、思想深度来说来说,毛志成和陈鲁民都在及格线之下。
当然,客观地说,即使是很迂腐甚至愚蠢的杂文家,偶尔也能写出好杂文的。比如鄢烈山、刘洪波、潘多拉、黄波虽然逃避不了交换发稿的嫌疑,但是偶尔也有好文章。――虽然他们拉拉杂杂的废话杂文也很不少。像毕淑敏、蒋子龙、梁晓声这些名气很大的人,写起杂文来也是莫名其妙,没有一点意思,当然毕淑敏的《我和比尔盖茨比成长》还可以,其余就是垃圾了。至于“北大醉瞎”孔庆东那就实在不敢恭维了,居然还不要脸抬出孔子来,以“72代孙”沾沾自喜,只可怜自己的文章写得既蠢又臭,还到处给人家打广告骗学生家长的钱。不过话又说回来,即使是最为没有情趣也没有品位只会编“故事新编”的侯国平,居然也写出了一篇《萨达姆让我羞愧》。另外像朱健国、刘齐这种“硬幽默”的家伙,偶尔也能写出一两篇好文章来――尽管水货仍然是主流。而一度被人家看好的吴晓波则是油滑多于幽默。
我比较欣赏的杂文干将一个河南的王庆杰,一个是湖南的魏剑美。这两位皆是青年才俊,王庆杰的行文如流水、运笔贴现实,切中肯綮的评述使人受益非浅,亦庄亦谐的语言让人不忍释怀。诚如著名作家周同宾在评述他的作品时所言:“他活的实在,也写得实在,只惯于用自己的语言,叙说自己身之所历、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心之所想,只求真切,不求‘新潮’,不似有些年轻人用常常用花里胡哨的东西遮掩固有的浅薄、幼稚和空洞。”面对当下灌人耳目的“封杀、重拍”四大名著之呼嚣,他的《“封杀”不可取,“重拍”没必要》一文道出了一些学者专家们为了“版本选择”问题而“义愤填膺”的高呼“封杀、重拍”,“一厢情愿的‘封杀、重拍’,到头来一腔热血换来的只能是事倍功半的枉然徒劳。”是的,与其用挑剔、苛刻的目光看当下,还不如再细读原著、重温电视剧,让浮躁的心平静些,窄仄的视野开阔点。《现代人的“流行杂志病”》道出了现代人奔波忙碌中“拨剑四顾心茫然”的心态。 “甜、软、酥”的“开心岛”、“青春感悟”、“隽语短章”,虚假参半的“写真”、“前锋”、“纪实”这些零嗑闲食,消遣可以,如长期服用,定会营养不良、少铁缺钙!王庆杰用真诚的心和笔在生命的岩缝里寻觅生命的溪流,其文真情挚,怎的让人不爱?
另外一个杂文干将,是魏剑美。但我读他的第一篇文章却不是杂文,而是一篇怀念其导师颜雄的文章,《梦里依稀——怀念我的导师颜雄先生》一文,他用快乐的笔调悼念感怀恩师,全篇不着一字悲伤,却让人读出了温暖的泪水,读出了颜雄先生弥在笑呵呵中的豁达博爱。直白自己的言语中,我也读出了魏剑美做人的真,这一点导引着我读他其它的作品。《领导打了个喷嚏》一文,很趣味地讽刺了当下那些有脑子不用正地方的拍马屁者,“音乐家:领导之喷嚏声若编钟,韵如管弦,其声袅袅,余音绕梁,正所谓“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实乃人间一奇特音乐也!国学家:此之谓阳春白雪、空谷足音。盖身怀天下者,凡一举手,一投足,一咳嗽,一喷嚏,皆空响清绝,为一代绝唱。嘻吁,领导对国学领悟如此之深,重视如此之力,我中华文化之光复指目可待矣!新儒学大师:鄙人正打算作一篇《以21世纪之姿态猛打战国春秋之喷嚏》,以匡扶被“五四运动”损害之伟大儒学精神,如今领导身体力行,我中华儒学拯救堕落之世界大有望矣!……”没有卖弄学问的说教,让角色道白彰显人世百态,一幅名家名流百媚百丑图显在了眼前。《2060年的爱情》,以调侃爱情的笔调,点了什么都唯标准化是举、什么都以反传统道德为美、什么都以产业化为时尚的穴位。“2060年自然是法制完备的时代,谈恋爱也“有法可依”,经过108次修订的《爱情法》其条款多达上万,以免有人钻法律的空子。比如,法律将规定,每次接吻时嘴唇仰角不能大于45度,拥抱力度不能大于85.1帕斯卡,亲昵时禁止使用“小猪”、“猫咪”一类有歧视动物倾向的词语”,这么标准化要求、这么有法可依、违犯要小心罚款的条给规范亲昵,想着削足适履拚死硬穿红舞鞋的场面,不由得笑出声来,笑后却让三思社会五想道德。《对屁股同志的评价》一文,因为不喜欢“屁股”这个意象,起先是我一目十行地浏览了一遍,但文中闪烁跳跃的彩色思维牵引我读了第二遍,读着读着忍不住拍手叫绝,“非主流的屁股虽上不了台面,却以他无穷的魅力主宰着风光无限的脸面,如果生就一个优质的屁股,那将会是前途无限。”哈哈,把玩中就完成了对世相的调侃丑态的讽刺。我读书有癖好:人性真、人品高、面目不可憎者、文章大气、文辞幽默、通篇机智灵性。用这些条条框框去套魏剑美,也大都符合,这是我喜欢他文的原因。
笔者也曾征询过不少朋友对于当前杂文的意见,虽然他们有的反对我以上的部分观点,但普遍感到幽默、讽刺而又有思想力度和冲击力的杂文和杂文家实在太少了。除了我认同的几位之外,他们补充了另外几个,比如流沙河、魏明伦(不过近来也没有什么有力量的东东了,在炒冷饭)、张扬、沙叶新、王跃文、吴非、刀尔登、曾颖等。认为多少还是有些可读性的。权且记在这里,供大家评说吧。
窃以为,杂文应重其思想性而不是其知识性。杂文是血性文章,不是道貌岸然的瓜皮帽子,杂文应具有烟火气息,杂文要纯正激昂、痛快淋漓,有鲜活灼人的真声音在里面,而不“编记”们左右缝源、章圆腔正、隔靴挠痒的巧滑。杂文得了小感冒,我送来一点自配的小药,希望它起到一定的疗效。尤其是湖南、河南历来出猛将,寄希望魏剑美、王庆杰等杂文干将笔耕不缀,葱笼着杂文、点缀着生活。
——听朋友介绍读到这篇批评杂文圈的文章。作者我不认识,据说是河南的一位巾帼英雄。当为杂文的一个铁杆爱好者。因为爱之深则责之切,对杂文发表了一些很泼辣的意见,有些我以为是看得很准的。
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客观地说,即使是很迂腐甚至愚蠢的杂文家,偶尔也能写出好杂文的。比如鄢烈山、刘洪波、潘多拉、黄波虽然逃避不了交换发稿的嫌疑,但是偶尔也有好文章。”
如果我不是自作多情,文中的“黄波”就是鄙人了。鄢烈山、刘洪波二位都是当代杂文界泰山北斗似的人物,把我和他们绑在一起,还称赞我“偶尔也有些好文章”,真是与有荣焉。至于我是不是“很迂腐甚至愚蠢”,我想各人视角不同,不妨见仁见智。
但说我“逃避不了交换发稿的嫌疑”,则还想略作解释如下:
我现在的确是在一家地市级晚报《三峡晚报》(宜昌)做时评版编辑,但这是我2005年10月以后的事。此前的文章应该也发得不算少,是否能够排除此种嫌疑?另外交待一下,一直以来对我多所关爱、发文较多的是《书屋》《博览群书》《杂文报》《文汇报》《同舟共进》等报刊,可是这些媒体的编辑几乎是不写杂文时评的,即使写了,估计也看不上我那家地市级小报,至少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至于我编的报纸,其实也是不发杂文的,因为他是时评版,而我平时写时评很少,加上报纸档次很低,在换发稿件方面,便宜真的不多。当然我的版面上的确有既为作者又是编辑的稿件,其中发的比较多的是中国青年报的曹林,但目前时评达到曹林水平的又有几人?我难道要因为他是编辑就不发他的好文?我虽然发他的稿子不少,可是我自己每年大概只会给《中国青年报》投不到十篇稿子,能发表的一般也就一到两篇吧,天底下有这样换稿的吗?
当下杂文界的确有很多不如人意处,每个人尽可各言其是。不过,发言之前,似乎应该多看看别人的文章再下判断。按我的猜测,这位颜华女士充其量也就是在杂文报、杂文选刊上偶尔看过我的几篇小文吧,未免太性急了。
缺乏权利支撑政务公开看起来很美
2006-12-14
曹林
据报道,被列为国务院2006年一类立法计划、曾预定年内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以便接受公众的监督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理念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不能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三种: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第一财经日报》12月12日)
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这是一个真正与国际接轨的政务公开原则,在这个原则下,政府公开政务将成为常态,政府得为不公开某种政务信息承担举证责任。我想,这个原则对中国纳税人特别重要,长期以来,公众纳税后却看不到自己的纳税所雇佣的那些政府权力如何运行,对政务信息高度饥渴的纳税人,太需要这个原则保障自己的知情权。但说实话,笔者认为,这一深得人心的条例真正得到贯彻实施还有待一系列后续措施的完善,特别是需要“核心权利”的支撑。在“强政府弱社会”的政治格局下,这一纸规定解决不了“政府不公开老百姓又能拿他怎么样”的困局。
知情权从来不是一种可以孤立存在、独立赋予的权利,特别是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不是说哪个部门出台一个条例规定让公民享有,公民就能享有的。它是一种得依赖某些“核心权利”存在的衍生性权利,不能凭空独立存在。只有先赋予公民相对政府一些“核心权利”,公民才能据此与政府进行博弈,主动获得知情权。
这种“核心权利”最起码包括两方面:一是民主财政下公众对公共财政到位的监管,能通过各级人大这个代议机构把握住政府的钱袋子,控制公共财政的流向。因为公共财政是政府权力运行的经济基础,如果公众通过代议机构掌握了公共财政,也就对政府有了主动的制衡权;一是公众对官员政绩的评价权,即官员的乌纱帽应自下而上地掌握在公众评价之上,而不是像现在那样自上而下地掌握在上级手中。公众决定官员命运,政府权力才会真正听命于民意。
公众只有掌握了这两种“核心权利”,才有底气向政府提出公开信息的要求。政府敢不公开信息的话,拟上马的工程就会在人大被否决,年终评价就会通不过。如此,知情权才会有坚实的支点。否则,它只能是一种观赏性权利。
考察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出台《情报公开法》的经过可以看到,都是在公民先拥有了那些“核心权利”后,知情权才真正落到了实处。美国于1966年制定了《情报自由法》,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逊在签署这项法案时宣称:这个法律发源于我们所信仰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国家安全许可的范围内,人民能够得到全部信息时,民主政治才能最好地运行——公开政务源于信仰?这纯粹是媚众的漂亮话,如果公众不拥有那些可以制衡政府权力的“核心权利”,不控制着公共财政和官员进退的话,有哪个官员愿意自己行使权力时被公众盯着?
要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必须先解决一个问题:如果拥有强势权力的政府就是不公开信息,公众能拿政府怎么办?现实中,这样蛮横的基层政府少吗?另一种可能是,有些地方会以“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为借口拒绝公开政务,又怎么办?否则,所谓的知情权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
再说了,没有问责、否决等核心权利的支撑,公众对政府的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就是知情又能如何呢?一种知情要成为有价值的知情,必须要有对知道的情况进行影响的配置权利,也即:不仅要知道事实,还必须能影响和改变现实。审计署每年的审计报告,满足了人们对公共财政流向很大的知情权,可如果人们仅仅有权知道卫生部闲置财政专项款6.12亿元、教育部应缴未缴四六级考试费达4771万元,而不能“用手投不信任票”对这些违规部门进行影响,那么这种单薄的知情还有什么意思?
知情权有时不得不面临这样一种价值拷问:知道了又怎么样?知道了并有权利对“知道的”进行影响才有价值。否则的话,知情有时候反而是一种痛苦,就像癌症病人的“病情知情权”一样。
提示语拖死:2006最具中国特色的死法
曹 林(顺便贴上blog地址!http://mumumu.bokee.com/)
记得2005年末的时候,《中国青年报》曾进行过一次题为《盛世浮华背后的匪夷所思》的年终盘点,列出了浮华盛世下这一年十件既匪夷所思又让人心酸的怪事,“46岁的尤国英还没有死就被送到火葬场”的事件名列榜首。2006年又快过去了,这一年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也已浮出水面,那就是发生在甘肃省定西市的“120急救电话提示语太长拖死病人”。
所以叫急救电话,当然越快越好,对心脏病人来说几秒钟就可决定他们的生死。但定西市120步骤繁杂,提示太多,接通一家医院需花很长时间。今年1月该市一位市民的父亲突发急病,这位市民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繁杂的语音提示延误了父亲的抢救时间,到达医院后猝然而逝,近日这位市民将定西市120及主管单位和医院告上法庭。(11月30日《西部商报》)
120提示语太长拖死病人,这何止是2006年最让人匪夷所思的事件,简直是2006年最具中国特色的死法。
根据该省卫生厅的要求,120急救热线必须一拨就通,但在定西市为何有“提示本市所有医院供你选择”的长时间语音提示呢?某医院院长一语道破天机,不改直拨是为了平衡医院收益,因为定西市只有一个120急救电话,改直拨后会出现急救病人都被拉到市医院抢救,影响到县医院的收益。今年5月该市在市民抗议下曾发文将120语音提示直接改120直拨,但这又涉及到电信公司利益,因为语音提示越长意味着病人求救时通话时间越长,电信公司获得的利益就越多——最终医院和电信公司在120语音提示上达成可耻的默契,以让人匪夷所思的厚颜无耻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了病人的延迟救治之上。+
看到这里,很自然地想起当年空想社会主义鼻祖傅立叶对资本主义社会冰冷和赤裸裸的利益算计现象无情的批判:资本主义把人一个个捏造为自私自利的“动物”,人们热衷于自己的幸福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医生希望自己的同胞患寒热病;律师希望每个家庭都发生纠纷;建筑师希望发生大火将城市的四分之一化为灰烬;安装玻璃的则希望一场冰雹打碎所有的玻璃;裁缝和鞋匠希望人们用容易褐色的料子做衣服和用坏皮子做鞋子,以便经常更换。
记得当年中学上历史课读到这一段时,心中对资本主义社会这种赤裸裸的利益算计充满鄙视,对自己生活的社会充满自豪。可今天放眼我们的现实会发现,这一切也开始发生在我们的生活中,赤裸裸的利益算计甚至以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无耻、卑鄙、肮脏和疯狂露骨地表现出来:医院间为了平衡利益会延长急救电话的提示语,医院间会为了争抢病源而不顾救治病人大打出手,电信公司希望病人打急救电话时通话时间越长越好,警察为了罚更多的款而希望司机超载越多越好,商人毫无心理障碍地往食品里添加敌敌畏保鲜,官员为了升官不顾井下矿工们的死活……罪恶一再突破着人们的想象力,甚至变成一种中国特色。
维吉尔在《埃涅伊德》中说过:如果你们蔑视人类的亲情和凡人的力量,还请敬重神灵们记载善恶的阴骘之账——在有宗教的社会中,恶再怎么滋长也会敬畏冥冥中神灵的惩罚。可在我们的社会因为缺乏宗教,罪恶根本无所畏惧,利益算计敢于突破最底线的社会道德,厚颜无耻得让你瞠目结舌。什么良心,什么生命,什么崇高的医德,什么公共利益,哪怕自己一丝一毫的私利,都比另一个人的生命重要得多。120急救电话提示语太长而拖死病人,以让人目瞪口呆的方式,把我们社会的道德溃烂表现得淋漓尽致。
有网友在新闻后跟帖恶搞说:还不算最坏,这还只是医院和电信公司的利益勾结,火葬场还没有参加进来,那样的话,急救电话的提示语在介绍完各家医院后会加上一句:如果病人已死亡,请按0,火葬场将为您提供最快服务——谁敢说这仅仅是笑话呢?急救电话提示语太长而拖死病人,这不也仅仅只是当年春节晚会上的一个相声,不也在现实中发生了。中国的许多现实,只会比你想象的更坏,最丰富的艺术想象力都赶不上现实。中国的很多事情,比你能想象到恶更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