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党规明定起诉即停权 谢长廷现危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2:01:07

谢长廷10日在台东参加赠书偏远地区活动,对被询及有关政治献金问题时说,不愿用政治生命为检察官背书。至于若一审有罪是否退选,他表示,如果一审被判有罪,“他不会有这个脸和面子再选”。
先前曾不只一次公开表示,特别费案若遭起诉就退选的民进党总统参选人谢长廷10日针对政治献金案却表示,若政治献金案被起诉仍要参选到底,但民进党内规明定,党员收受不正当利益或非法图利,只要被起诉,廉政委员会就会建议中评会做出停权以上处分。
《中国时报》报道,绿营立委10日就表示,谢长廷被起诉能否继续参选,“不是他能决定的!”该立委并认为,依照民进党文化,要替谢长廷一人修改内规并不容易,何况谢系子弟兵在党内初选得罪许多人,“要大家支持为谢长廷修改党章,恐怕会很有问题。”
吴淑珍、马永成停权一年半
由于民进党员被停权,就会暂时失去党籍,意即万一谢长廷被起诉而停权,就会失去代表民进党参选总统资格,让多名绿营立委忧心忡忡。
民进党“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务人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或违背职务行为,要求期约、收受贿赂或其它不正当利益者,应予除名或停权二年以上处分;第二十六条亦规定,党务人员或从政党员对主管或监督事务,直接或间接进行非法图利者,应予除名或停权一年以上处分。
民进党“廉政条例”同时规定,只要党员在各项选举涉嫌贿选,或有上述“纪律评议裁决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行为,已起诉者,廉政委员会应具体建议中评会停权以上处分,一审判决有罪者,则建议除名处分。
一名民进党立委就表示,民进党员被起诉就停权的标准,“目前为止好像没有例外,”就连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和第一夫人吴淑珍,也因国务机要费案被起诉,双双遭停权一年半。
还有绿营立委说得更白,认为谢长廷不能以单一检察官起诉与否,作为是否退选的标准,毕竟党有党规,应回归党的规定办理,“怎么知道除了这个(政治献金)案子,还有没有第二、第三个?”
蓝修排黑条款 绿委:只能相信谢长廷
另有民进党立委忧心表示,前国民党主席马英九因特别费案被起诉,国民党把“排黑条款”变成“纳黑条款”,民进党也可能遇到同样的问题,民进党应好好思考,“这个党是一个人的还是全体党员的?”“制度的功能是维持整个党公平运作、还是选举思考?”“总统候选人的价值是不是凌驾党的价值?”
不过,该立委无奈说,现在的民进党,似乎已经不是可以讨论、发表意见的时代,“只能支持谢长廷,相信谢长廷。”
面对党内立委顾虑党内相关规定,恐成谢长廷参选绊脚石,民进党立委郑运鹏表示,其实党内规定近两年已是“因人设事”,没有什么约束力,就算是为谢调整,他也觉得“合理、可以接受”,就像马英九被起诉选择参选到底,谢长廷最后怎么决定,将是政治取舍问题,他并认为就算谢长廷坚持起诉仍参选,大家还是会帮忙解套。
“国民党排黑条款、民进党清廉公约都是自欺欺人!”郑运鹏说,他原即反对党员被起诉就停权、除名,认为应待一审或二审判决有罪再定夺,但现在的困境是民进党当初怎么攻击马英九,现在对手也会以同样标准检视谢长廷,毕竟马英九被起诉后仍参选,社会对马英九评价不好,民进党要跟马英九比高道德,最后发现自己做不到要怎么办?恐怕要谢长廷自己选择。
谢长廷:不会用退选为检察官背书
谢长廷10日到台东参加赠书原住民部落活动,他曾宣示特别费案遭起诉就退选,选举献金案是否比照?谢长廷10日明确表示,壹周刊泄密案证明检察官罗建勋不公平,“我不可能用我的政治前途来为这个检察官的公平背书,我不能保证罗检察官是公平的,所以退选没有意义”。
对于司法案件缠身,谢长廷颇能释怀。他表示,要选总统,所以一直被透明解剖,既然要担当国家重任,就要禁得起司法的考验。
针对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就特别费案曾表示,即使一审判决有罪也要参选到底,谢长廷则说,“我跟马英九不一样,他(指马英九)说,他一审被判罪了还要选,我们绝对不可能去讲一审判罪还要再参选,不可能去讲,也没有那个面子去讲”。
谢长廷当日上午出席在台东都兰糖厂举行的部落赠书活动后表示,选举献金案在民进党初选投票前三天发生壹周刊泄密案,紧接着特侦组通知他到案说明一事,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案,报纸就提前头版报道,所以“壹周刊事件证明罗建勋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