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9:27:43
明·薛瑄  1、孔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惟亲历者知其味。余忝清要,日 夜思念,于职事万无一尽,况敢恣肆于礼法之外乎?   2、程子书“视民如伤”四字于座侧,余每欲责人,尝念此意而不敢忽。   3、凡国家礼文制度法律条例之类,皆能熟视而深考之,则有以酬应世务 而合乎时宜。   4、作官者于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   5、学者大病在行不著,习不察,故事理不能合一。处事即求合一,处事 即求合理,则行著习察矣。   6、处事最当熟思缓处。熟思则得其情,缓处则得其当。   7、一字不可轻与人,一言不可轻许人,一笑不可轻假人。   8、至诚以感人,犹有不服,况设诈以行之乎?   9、防小人密于自修。   10、事最不可轻忽,虽至微至易者,皆当以慎重处之。   11、丙吉深厚不伐,张安世谨慎周密,皆可为人臣之法。   12、论万事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学者之所讲明践履,仕者之所表倡推明, 皆当以三纲五常为本。舍此则学非所学,仕非所仕也。   13、按物太宜含弘,如行旷野,而有展布之地,不然太狭,而无以自容矣。   14、左右之言不可轻信,必审是实。   15、为政通下情为急。   16、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未至也。《书》曰:“我务省事。”则民不 得其死者多矣,可不戒哉!   17、作一事不可苟。   18、必能忍人不能忍之触忤,斯能为人不能主之事功。   19、与人言宜和气从容,气忿则不平,色厉则取怨。   20、处人之难处者,正不必厉声色与之辨是非,较长短,惟谨于自修,愈 谦愈约,彼将自服。不服者妄人也,又何较焉?   21、为官最宜安重。下所瞻仰,一言不当,殊愧之。   22、张文忠公曰:“左右非公故勿与语”。予深体此言,吏卒辈,不严而 粟然也。   23、待下固当谦和,谦和而无节,及纳其悔,所谓重巽吝也。惟和而庄, 则人自爱而畏。   24、慎动当先慎其几于心,次当慎言慎行慎作事,皆慎动也。   25、闻人毁已而怒,则誉已者至矣。   26、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适足以启下人之玩而已,故论 事当永终知弊。   27、为人不能尽人道,为官不能尽官道,是吾所忧也。   28、使民如承大祭,然则为政临民,岂可视民为愚且贱,而加慢易之心哉?   29、处事,不形之于言犹妙。   30、尝见人寻常处置得宜者,数数为人言之,陋亦甚矣。古人功满天地, 德冠人群,视之若无者,分定故也。   31、如治小人,宽平自在,从容以处之,事已,绝口不言,则小人无所闻 以发其怒矣。   32、胆欲大,见义勇为;心欲小,文理密察;智欲圆,应物无滞;行欲方, 截然有执。   33、事事不放过,而皆欲合理,则积久而业广矣。   34、养民生,复民性,禁民非,治天下之三要。   35、治狱有四要:公慈明刚。公则不偏,慈则不刻,明则能照,刚则能断。   36、大丈夫以正大立心,以光明行事,终不为邪小所惑而易其所守。   37、疾恶之心固不可无,然当宽心缓思可去与否,审度时宜而处之,斯无 悔。切不可闻恶遽怒,先自焚挠,纵使即能去恶,己亦病矣。况伤于急暴, 而有过中失宜之弊乎?经曰:“忽忿疾于顽。”   38、孔子曰:“肤受之愬,不行焉。”皆当深味。   39、轻与必滥取,易信必易疑。   韩魏公、范文正诸公,皆一片忠诚为国之心,故其事业显著,而名望 孚动于天下。后世之人,以私意小智自恃其身,而欲事业名誉比拟前贤, 难矣哉!   40、成王问史佚曰:“何德而民亲上?”史佚曰:“使之以时,而敬顺之, 忠而爱之,布令领信而食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名言也。   41、以已之廉,病人之贪,取怨之道也。   42、作事只是求心安而已,然理明则知其可安者安之,理未明则以不当安 者为安矣。   43、前人为治,纯用德而以刑辅之,后人则纯用法术而已。   44、以其能治不能,以其贤治不贤,设官之本意不过如此,有官威剥民以 自奉者,果何心哉?   45、去弊当治其本。本未治而徒去其末,虽众人之所暂快,亦贤知之所深 虑矣。   46、人皆妄意于名位之显荣,而固有之善,则无一念之及,其不知类也甚 矣。   47、机事不密则害成,《易》之大戒也。   48、为善勿怠,去恶勿疑。   49、恭而不近于谀,和而不至于流,事上处众之道。   50、世之廉者有三:有见理明而不妄取者,有尚名节而不苟取者,有畏法 律保禄位而不敢取者。见理明而不妄取,无所为而然,上也;尚名节而不 苟取,狷介之士,其次也;畏法律保禄位而不敢取,则勉强而然,斯又为 次。   51、一毫省察不至,即处事失宜,而悔吝随之,不可不慎。   52、处事当沈重详细坚正,不可轻忽忽略,故《易》多言“利艰贞。”盖 艰贞则不敢轻忽,而必以其正,所以吉也。   53、天下大虑,惟下情不通为可虑。昔人所谓下有危亡之势,而上不知是 也。   54、不欺君,不卖法,不害民,此作官持己之三要也。   55、人遇拂乱之事,愈当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所行有窒碍处,必思 有以通之,则智益明。   56、下民之冤抑不伸者,由长人者之非其人也。   57、不虐无告,不废困穷,圣人之仁也。   58、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必有所济,盖天下事莫非分所当为,凡事 苟可用力者,无不尽心其间,则民之受惠者多矣。   59、勿以小事而忽之,大小必求合义。   60、临属官,公事外不可泛及他事。   61、无轻民事,惟难,无安厥位,惟危,岂惟为人君当然哉?凡为人臣者, 亦当守此,以为爱民保已之法也。   62、王伯之分,正在不谋利、不计功与谋利计功之分。   63、处事识为先,断次之。   64、作官常知不能尽其职,则过人远矣。   65、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是皆一定之理。君子知之,故行 义以俟命;小人不知,故行险以侥幸。   66、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67、目末作,禁游民,所以敦财利之源;省妄费,去冗食,所以裕财利之 用。   68、《春秋》最重民力,凡有兴作,小大必书,圣人仁民之意深矣。   69、凡事分所当为,不可有一毫矜伐之意。   70、伊傅周召,王佐事业大矣,自其心观之,则若浮云之漠然,无所动其 心。   71、清心省事,为官切要,且有无限之乐。   72、犯而不较最省事。   73、人好静而扰之不已,恐非为政之道。   74、名节大事,不可妄交非类,以坏名节。   75、守官最宜简外事,少接人,谨言语。   76、与人居官者言,当使有益于其身,有益及于人。   77、天之道,公而已。圣人法天为治,一出于天道之公,此王道之所以为 大也。   78、霍光小心谨慎,沉静详审,可以为人臣之法。   79、亦有小廉曲谨,而不能有为,于事终无益。   80、凡事皆当推功让能于人,不可有一毫自得自能之意。   81、大臣行事,当远虑后来之患,虽小事不可启其端。   82、虽细事亦当以难处之,不可忽,况大事乎?   83、所谓王道者,真实爱民如子,孟子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 幼,以及人之幼。”上以是施之,则民爱之如父母者,有必然矣。   84、民不习教化,但知有刑政,风俗难乎其淳矣。   85、惠虽不能周于人,而心当常存于厚。   86、孔子曰:“斯民也,三代直道而行也。”是则三代之治,后世必可复。   87、唐郭子仪竭忠诚以事君,故君心无所疑。以厚德不露圭角处小人,故 谗邪莫能害。   88、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不明固无以知事之当断,然明而不断,亦不免 于后艰矣。   89、圣贤成大事业者,从战战兢兢之小心来。   90、好善优于天下,若自用已能,恶闻人善,何以成事功?   91、对人子民之心,无时而忘。   92、于人之微贱,皆当以诚待之,不可勿慢。   93、为治,捨王道,即是霸道之卑陋。圣贤宁终身不遇孔孟,不自贬以徇 时者,为是故也。   94、《书》言:“罚弗及嗣,赏延于世。”此圣人之仁心也。故赏当过于 厚,而刑不过于滥。   95、出处去就,士君子之大节,不可不谨。《礼》曰:“进以礼,退以 义。”孔子曰:“有命。”孟子不见诸侯,尤详于进退之道。故出处去就 之节不可不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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