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再复:走出“民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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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再复:走出“民族主义”   2010-06-30 刘再复:走出“民族主义”   2010-03-13 走出“民族主义”
   
    ——在香港科技大学“民族主义讲座”会上的发言   
(二OO二年四月十一日)
 
      一  、民族主义不可能造成高质量的文化,也不可能探究得太深,它往往只是一种姿态,一种情绪,一种利益取向。但它在今天历史场合中,又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世界变成以财富为中心、随着冷战时代的终结,意识形态上崩瓦解,全世界真如黄仁宇先生所言,从意识形态的时代走向经济数字的时代。数字主宰世界也就是利益主宰世界。对於许多国家来说,道义原则是假的,利益原则才是真的。过去甚么都讲意识形态,造成很大问题,但旧意识形态还讲国际主义与人类关怀,现在瓦解了,就剩下赤裸裸的民族利益及种族利益,而依据的便是民族主义。这种主义便引起冲突与战争。南斯拉夫就是典型例子,原先几个民族在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下还形成政治共同体,相安无事,但意识形态一瓦解,就陷入分裂及民族之间的战争。科索沃的战争提醒人类社会:民族主义正在成为当今世界的巨大危险,而且正在变成一些国家的新的意识形态原则。   
     二、一些地区、国家认同本土或本国的语言、宗教、习俗、传统、制度、情感方式等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把“民族认同”上升为“民族主义”,即上升为普遍的意识形态原则,就会夸大本土或本民族所认同的特点,形成“闭关”、“分裂”、“专制”、“侵略”的理由。目前台湾的独立运动,其思想特点,正是把本土特点上升为普遍的族群意识形态原则,这将造成“分裂”的严重後果。
    三、西欧资本主义的发展经历了“城邦资本主义”、“民族国家资本主义”和“跨国资本主义”三个阶段。现在处於跨越民族—国家界限的第三阶段。这个阶段考虑的中心是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的福祉,这一核心思索导致统一市场的形成。加入欧盟的国家,为了本民族利益必须放下民族界限,甚至要放下某种“国家荣耀”(如法国在加入欧盟之後宣布取消具有百年光荣历史的“法郎”而走向统一货币。西欧的走向对中国具有两方面的巨大启迪:(一)走向统一是当代的历史方向,以财富为中心的世界要求打破民族国家之隔而共同保护环境和创造贸易的更大自由度。为了中国人民的福祉,中国各民族、各地区,包括台湾,也应当维护统一和走向统一;(二)统一最好的方式是自然方式,即经济发展导致统一的方式,而不是极端人为方式,即暴力方式。
      四、中国“民族—国家”意识的觉醒是近代的事。原先只有天下意识,没有“民族—国家”意识。十九世纪末中国这一意识的觉醒,固然受到西方民族国家理念与进化论的影响,但最重要的是被枪炮打醒的,是被逼迫而觉醒的。甲午战争彻底失败是个关键。大失败的大刺激使中国近现代的“民族—国家”意识带上“亡国灭种”的恐惧和“反帝救亡”的特点,也导致民族精英选择了救亡的捷径——暴力革命的道路,民族意识世上升为民族主义(“三民主义”之一)。但现在时代变了,正如汪荣祖先生所言,现在没有一个国家能打败中国,只有中国能自己打倒自己。八十年代中期,中国作家莫言发现,中国这个“种”真的快要灭亡了,不是被外部敌人所灭,而是被内部的教条所灭。严重的教条巳快吸乾中国的活力和生命力。所以他用小说呼唤中国的原始生命,呼唤野性,呼唤东方的酒神精神。他的作品标题本身(“透明的红萝卜”、“红高梁”等)就是男性生命之根的象徵。的确如此,当时中国的敌人就是中国人自己制造的概念体系。因此,中华民族要在二十一世纪争取最大的利益及福祉,就要避免自己打倒自己,特别要避免互相残杀,而把心思和智慧放在民族内部的自我调节、自我妥协、自我完善之上。二十一世纪中国应当成为“三无国度”,即“无内战、无革命、无饥饿”的中国。
       五、以上所述的“民族主义”是在政治、经济层面上展开的讨论。如果放在文化层面上,把民族定义为文化共同体(cultural group)或如史宾格勒所定义的“精神单位”(spiritual units),那么,“民族主义”就更可怀疑。史宾格勒认为,民族不是语言单位,不是政治单位,也不是动物学上的单位,而是精神单位。这是对民族很经典的定义,在此定义之下,民族与“政权”、“王朝”无关。从文化层面看中国历史,可说中国从来没有“亡”过,“种”也从未被“减”过。根本不需要有亡国灭种的过度危机感。元朝、清朝的建立,只是亡了赵氏朝廷及朱氏朝廷,南来的蒙古人及满族人虽建立了新王朝却被汉族文化所同化。只是经历了二三百年时间,满族的语言、文字、传统灭亡了,而汉民族文化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加强大。元、清这段历史浮沉,到底是谁亡谁?以往历史学家说中国曾两次亡国,这种说法根本不能成立。亡的只是一个王朝(政权),而不是一个民族,也不是民族国家。中国知识分子,特别是明清之际的知识分子(王船山、顾炎武、黄宗羲等),把“朝廷”视为民族国家(不把民族国家视为一种精神单位),因此就制造“亡国”的假象,而且把“亡国”的责任归罪於明末的思想解放学说,藉此讨伐关怀个体生命自由的知识分子,有意无意地打击中国人对世俗幸福生活的追求。“五四”运动後期,郭沫若等人再次用“救亡”的口号扑灭自己提倡过的自由个性,结果直至二十世纪下半叶的前三十年,还是不断用国家的名义来剥夺个人的欲望的权利与日常生活的权利,导致两三代中国人只知“造反有理”,不知“生活有理”、“欲望无罪”,只知“国家至上”不知个体生命的绝对价值。
     六、如上所说,民族主义不可能造就高质量的文化,当然也包括不可能造成高质量的文学艺术。民族主义是普世价值的对立项。高质量的文学艺术追求的应当是建立在普遍人性与人类关怀的普世价值之上,而不是奠基於被一国一族利益所“隔”的民族主义。民族主义作为意识形态原则一定是“诗歌之敌”(鲁迅语)、文学之敌。但民族—国家情感也可以产生一些动人的作品,如俄国的普希金和我国的屈原。然而,屈原的诗歌文本把楚怀王比作“美人”,始终放不下宫廷君主,其不平只是“不得帮忙的不平”(鲁迅语),境界不高。屈原的诗歌所以有文学价值是因为它有“文彩”,而中国人所以崇敬他,是因为他除了创造诗歌文本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行为语言,这就是投江自杀。这一行为语言不是追怀君主情感的伸延,而是“无”对“有”的叩问,包括对《离骚》等文本主旨的某种否定。诗歌文本语言和自沉行为语言的合璧才造成屈原精神整体的高境界。王国维把中国文学作品分为两大类型,一是《桃花扇》型,这是政治的,国民的,历史的;二是《红楼梦》型,这是哲学的,宇宙的,文学的。前者属低境界,後者才是高境界。我曾提出“文学放逐国家”的命题、就是说,文学应放下民族国家的理念障碍,挺进到人性深处,直接以生命连接生命,连接自然,连接宇宙,以创造中国文学之普世价值与全新境界。
 
载自《沧桑百感》辑四   讲稿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