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平等的历程:宪政史就是追求平等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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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平等的历程:宪政史就是追求平等的历史
2007-05-16 17:14:04  南方都市报  【 浏览字号: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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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陈夏红
英国学者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的中译本新近由商务印书馆隆重推出。该书是商务印书馆“美国宪政史三部曲”系列的第三部著作,在此之前曾先后推出了美国学者埃里克·方纳著《美国自由的故事》与美国学者罗伯特·H·威布著《自治:美国民主的文化史》。这三本书分别从自由、民主、平等三个角度对美国历史做了梳理,它们中译本的次第引进出版,也算是近年来中文世界里美国宪政史乃至美国史研究的重头戏了。
美国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国度,国史虽然不长,但是宪政实践却非常丰富。而在其多维度的宪政实践中,正如《美国平等的历程》的作者波尔在中译本序言中所说,“在美国历史上的几个重要时期,具有多种含义的平等一直是公众辩论中举足轻重的主题。”通过阅读波尔的著作我们不难发现,一部美国宪政史,也可以说就是一部美国追求平等的历史;假若没有一代又一代人对美国社会中各种形式的平等的追逐,恐怕美国人民至今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白种男人至上、黑人无任何社会地位、妇女不能参与选举、超级公司垄断一切……如此多的反宪政的社会现象,终将成为严重制约美国宪政发展的瓶颈。
但是如今看来,如果说实现宪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趋势的话,那么美国的宪政实践则已经成为代表这个人类文明大趋势的样本之一。对于大量以宪政为发展诉求的国家来说,美国的宪政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不完全正确但却可以参考的范式。由此而言,对美国宪政史进行系统的梳理或者对已有成果进行引进,便成为准宪政国家“西方取经”的一种高度策略却又成本低廉的行为。毕竟通过这种阅读和观摩,准宪政国家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予以批判地继承,尤其对中国这样一个已经确立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的国家来说,引进类似的著作亦是十分必要而及时的。
《美国平等的历程》一书的引用率和被引用率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亚马逊网站上,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英文版引用了222本相关学术著作,而且已经先后被64本相关著作所引用。高达222本的引用率,足以说明波尔在著述过程中对同类或者相关著作已经有了系统的取舍与掌握,由此奠定了《美国平等的历程》本身的学术权威;而先后被64本相关著作引用的被引用率,则说明了这本著作在英语世界里的不可小觑的影响力,同时亦证明了其不可低估的重要性。
我想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影响力,首先的原因可能是,作者在该书中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贯穿于美国宪政史始终的平等的基本样态。波尔全书的论述框架基本上围绕下面这六大平等的发展史展开,时而齐头并进,时而前后相因,条理清晰而又全面地对美国平等的基本内涵和外延做了概括:
其一,政治平等。这一点意味着无论种族的差别、无论性别的差别、无论财产的差别、无论宗教信仰的差别,都确保一人一票的普选权;其二,法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耳熟能详的一句政治口号,而在美国的宪政实践中,却意味着同等的立法保护与同等的司法保护。其三,宗教平等。这一点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关于宗教自由的条款息息相关,它意味着政府平等地对待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信教公民中政府平等地对待不同的教派或教会的公民,最终实现教徒与非教徒之间、教会与教会之间、教派与教派之间的平等。其四,机会平等。它最初是为保障平等的经济、教育和社会权利所采取的保护性手段,而后来则意味着通过政府的干预来促进上述权利的实现。其五,性别平等。波尔将之称为“角色互换原则”,即妇女和男子能够担任可以互换的角色。这一原则在理论上将女性与男性的生理差别忽略不计,而最终保障女性可以不受任何影响地进入传统意义上只专属于男性的领域。其六,受尊重的平等。此一原则乃是在上述五大原则的基础上升华而来,至少从存在价值上假定,每一位美国公民都具有平等的权利。
但是读者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平等的历程》中所有的论述都是如上述的六大平等而平均展开。恰恰相反,通读全书后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笔墨花费最多的始终是种族平等这一问题。事实上,在美国立政教分离原则之后,国家不再确立唯一的国教,更不会对其他宗教乃至非信教民众进行打压,宗教平等这一原则的实践就渐渐呈现出政治化的趋势,越来越成为公民自治领域需要处理的事务。宗教平等问题淡出后,种族平等问题凸显,尽管我们对于美国的政治架构啧啧称奇,但当种族平等问题浮出水面之后,可能谁也没有想到美国两百多年的发展史,始终贯穿的几乎就只有这么一个问题:黑人到底有没有和白人一样平等的权利?无论是斯科特案还是罗伯茨诉波士顿案,无论是南北战争还是民权运动,最终问题的指向都是种族问题。作者牢牢抓住此点实在是抓住了美国宪政史的核心机关所在。而在此后对于性别平等的论述中,妇女是否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利,则完全可以与黑人是否和白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一样遥遥相对而又有所启发了。
我们通过阅读这部著作可以发现,一部《美国平等的历程》真正展开的,是一部美国不平等状况存在乃至慢慢消减最终达致平等的历史。也就是说,平等并不先验地存在于美国宪政史中,美国宪政史上任何点滴的进步,几乎都是追逐平等的历史。就美国宪政今日发展的状况而言,用波尔的话说,“平等的六个类型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了,它们所展示出来的复杂性使我们很难对它们产生清楚的认识。支撑平等的六种类型的各种权利仍然植根于联邦宪法之中。而在联邦宪法中既蕴含着问题,也包含着可能的答案。”
□ 延伸阅读
《美国自由的故事》,(美)埃里克·方纳著,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0月版,46.00元。
《自治:美国民主的文化史》,(美)罗伯特·H·威布著,李振广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5月版,3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