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院院长亲自过问邻里纠纷 称法院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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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7月08日 07:42:03  来源: 大河网 【字号大小】【留言】【打印】【关闭】


楼上业主私自改装坐便器,导致楼下业主家成泽国,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一直相持不下。这样一件事,让刚刚成立不久的郑州物业社会法庭“小试了一把牛刀”,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亲临了调解现场。他说,想看看社会法庭在城市里能否解决群众最切身的问题。
高院院长,亲临社会法庭化解矛盾
昨天上午8点30分,在管城区航海东路富田太阳城社区的社会法庭办公室内,一起业主间的纠纷正在处理,张立勇坐在一旁细心旁听。
发生纠纷的两位业主是上下层邻居。楼上男业主私改为坐便器,导致楼下女业主的房屋发生渗水,墙壁被泡,洗漱柜也遭受了损害。事发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一直相持不下,楼下坚持5000元,而楼上说自己是无意过失,只愿意赔付2000元,但负责楼下的相关装修。根据物业方面的估算,楼下经济损失约3000元。
张立勇插话道:“你愿意帮人家装修是好意,但这不能弥补已经造成的损失,何况对方也不一定喜欢你所装修的风格。”男业主听后也点头称是。
随后,社会法官进一步展开耐心劝解,男业主也连连向女业主表示歉意。最终,当事人双方表示愿意各让一步,以3500元的赔偿金达成和解协议。
庭审过后,楼下女业主表示:“我从来不敢上法庭,因为觉得很严肃,还花时间,交诉讼费,来到社会法庭觉得很轻松和谐,就像自己家一样,方便免费。”
注入民间力量,化解社区物业矛盾
据负责本次调解的社会法官魏巍介绍,航海东路物业社会法庭成立于今年4月22日,是郑州市成立的第一个特色社会法庭。之前,物业纠纷是影响辖区稳定的突出矛盾。这类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当事人的矛盾更容易激化。为解决这一问题,航海东路办事处联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在富田太阳城小区挂牌成立物业社会法庭,专门审理物业方面的矛盾纠纷案件。
社会法庭所聘的社会法官都是社区里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经验丰富的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目前共有5位常驻法官,15位非常驻法官。在物业社会法庭成立前,管城法院每月受理物业纠纷4起,而在成立之后,两个月内,管城法院仅受理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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