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的政党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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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先生不但是一个伟大的革命家,也是一个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他的许多理论著作是留给后人的宝贵的精神财富。 他提出的“以党治国”的思想独具特色,深入研究之,很受启迪。孙中山认为实行民主宪政必须依赖良党政治,实行民主代议制的立宪国家必不可缺的组织是政党。政党关系着普通民意的集中形成、政策的制定以及政府的有效治理,因此他指出:无论世界之民主立宪国、君主立宪国,无不赖政党以成立者,亦无不依赖政党政治。孙中山还认为,政党是有良莠之分的,民主宪政只有依赖良党政治才能实现,“能使国家进步,国民安乐者,乃为良政治。能使国家进步,国民安乐之政党者,乃为良党。”他认为中国数千年的文明与政治到了近代日渐退步,乃因缺乏良党所致,所以创立了近代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发动了辛亥革命,建立了中华民国。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孙中山实现“以党治国”的理想有了依托,因此他要求国民党要步入政党之林,与其他政党平行并列,以公开的姿态、公平的竞争、光明正大的手段与其他政党角逐执政权,以良党之政治造福于国家。热心提倡政党竞争的政治局面。自同盟会改组为国民党后,孙中山便游说各基层组织,致力说服全体同盟会会员支持国民党的改组及其即将采取的政党政治策略,同时也向海外同盟会的同志解释国民党的政策,务使同盟会实现由革命党向竞争执政党的战略转变。

    孙中山竭力倡导政党竞争,主张通过竞选的成功而执掌国家政权,实践党纲和主义。他在《国民月刊出世辞》中指出:‘政党之作用,在提携国民 以求进步。甲党执政,则甲党以所抱持之政策,尽力施行之。而乙党在野,则立于监督者之地位,有不善者则予以纠正,其善者则更研究至善之政策,以图进步。……若乙党研究讨论的进步政策,能得大多数国民之赞同,于是乙党执政,以施行其政策,而甲党则退于监督之地位。政党轮替互易,国家之进步无穷,国民之幸福亦无穷。’孙中山在热心倡导政党竞争时,对国民党寄于极高的期望。他在国民党《组党宣言》中,曾申明国民党一定要成为中国民主宪政下强健而良善的中心势力,与其他政党共同促进中国政党政治的发达。他在与国民党党员的一次谈话中,进一步指出:‘一国之政治,必赖有竞争才有进步。……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实行本党之党纲。其他之在野党则处于监督之地位。假使本党实施之党纲不为人民所信任,则地位必至更迭。而本党在野亦当尽监督责任,此政党用意也。政党互相更替,互相监督,而后政治才有进步。’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他更要求五党合并后的国民党党员对内要“破除党界,勿争意见,勿较前功,服从党纲,修明党德”;对外要“即有他党反对,亦宜以和平对付,决不宜鹬蚌相争。”他期望国民党成为一个强大的政党,“或处于执政地位,或处于监督地位,总以国利民富为前提,则我中华民国可日渐富强。

    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通常有两种政党制度,即两党制与多党制。这两种制度各有利弊,孙中山主张的是两党制。他在1912 年8月发表的《国民党组党宣言》里曾讲到: “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党对峙,不宜小群分立。”“吾中国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相与合并为一个政党…… 以逐渐成为共和立宪国之政治中心势力,且已符于政党原则成为大群,藉以引起一国二大政党对峙之观念,其见诸实行。”对于两党制的运作情况,他也不惮烦地详细解释说:‘党之用意,彼此助政治之发达。两党互相进退,得国民赞成多数者为执政党,起而行使执政权。 国民赞成少数者为在野党,居于监督之地位,研究政治之适当与否。凡一党秉政,不能事事皆臻完善,必有在野党从旁观察以监督其举动,可以随时指明。国民见执政党之政策不利于国家,必思有以改弦更张,因而赞成在野党之政策者必居多数。在野党得多数国民之信仰,即可成为执政党,起而行使执政权。……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执政、在野互相轮替,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渐进步。”

   在两党制下,党与党之关系应该怎样?孙中山说:‘中国人多不明白党之真义……以为一入政党,必须袒护本党,攻击异党不顾国 家大局,徒争一党之势力。不知党与党之关系,非仇雠,而是合作与监督关系。对党人之入党,当视自己心志如何? 今日赞成甲党之政策,即可入甲党,明日赞成乙党之政策,即可入乙党,均属正当之事。’

    有关党纲、党争与党德的见解,孙中山认为,一个政党如欲本身健全而能在竞争时获胜,并受人民的尊重和拥护,必须注意党纲和党德的建立。所谓党纲,亦称政纲,即政党所标树的主义与实行的政策。孙中山指出,无论何党均以研究政策及实行政纲为其目的,认为国民党能得人民的拥护,在民初国会的选举中获胜,主要是有受人民欢迎的政纲。政纲要体现社会中的公义公理,也要合乎国民的共同意愿。孙中山进一步说:“但看今日之选举……本党似得胜利。可知办事不在乎手段与运动之多寡,而贵乎光明正大之主义公理。” 实行政党政治,便应容许党争。孙中山为“党争”二字拟定如下的界说:“谋以国家进步, 国民幸福而生之主张,是为党见;因此而生之竞争,定谓党争。”党争应具有两个条件:一为“高尚之理由”,二为“正当之方法,否则便不能称为党争”。一般人认为党争是相互倾轧,不赞成党争,实在是误以私争为党争。怎样才称为高尚的理由呢?孙中山的意思显然是,为增进国家利益与国民幸福而争的主张,才可视为高尚。他指出:政党竞争,各国皆然,惟当以国家为前提,不当以党派相倾轧。他希望各党互相间能“互相磨砺,交换意见”。他认为政党政治不是只顾一贯的对抗,而更需要调和,而调和的基础在于各党派均以国家利益为前提。他甚至认为在议会表决议案时,各党党员可依其良心的主张投票,不必一定要坚持 本党的意见或立场。他说:“若党中先有意见,提一议案,先联属党员,私自运作。本党提出议案,虽知无益,亦必通过;他党提出议案,虽知有益,亦必反对,则此种政党,纯乎私见,必与国家无益。”这样性质的党争,就不合乎高尚的理由了。至于正当方法,他曾主张国民党应以公正的态度对待他党。他说:“至于对于他党,除商榷政见而外,一切意气之争,匪持非所必要,且足以损政党荣誉。” 这种公正的精神,也表现在实际政党政治的运作上,作为政府,不得滥用权力,而只能尽其应尽的责任。在野党对政府只可实行监督,而不能滥施攻击。政府施政如有错误,在野党可以批评而使其改正。

    民国初年,当国民党取得优势后,孙中山就组织国民党内阁一事发表了以下的意见,他说:“本党既占优胜地位,须知本党所负之责任,亦必加重也。”“第一应研究者,即为政党内阁问题……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实行本党之党纲,其他之在野党,则处于监督地位。假使本党实施之党纲,不为人民所信任,则地位必至更迭,而本党在野,亦当尽监督之责任。” 关于党德,孙中山解释说:“党争有一定之常轨,苟能严守文明,不为无规则之争,便是党德。”国民党在历次国会议员选举中,得占多数,其中一个原因,孙中山认为是因为他的党有党德,能以公平的手段,与他党竞逐。他说:“既有党不能无争。但党争须在政见上争,不可在意见上争。争而出于正当,可以富民利国;争而出于不正当,则遗祸无穷。……如但求本党之胜利,不惜用卑劣行为,不正当手段,谗害异党,以弱本党之敌,此种政党,绝无党德,无党德之政党,声誉必堕地以尽。” 除此之外,党德也可作广义的解释,应包 括党员的道德能力与团结精神。此二者也是使 政党发达壮大的要素。孙中山说:“政党之发展,不在争一时势力之强弱,以为进退,全视乎党人智能道德之高下,以定结果之胜负。使政党之声势虽大,而党员之智能道德低下,内部腐败,则安知不由盛而衰?若能养蓄政党应有之智能道德,即使势力薄弱,亦有发达之一 日。”他还说:“吾国民党现在国内能占优势,因全恃乎群策群力.”群策群力就是党的团结精神的表现。政党的成败强弱,系于党纲党德,其理至为明显。

    孙中山思想,在其形成过程中,内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启迪,外受西方思潮的激荡;他一生致力革命,未能专心从事学术研究,其思想体系不如学院式学者之严谨,但他目光远大,综览全局,吸取当时西方社会科学之精华,参酌中国传统文化及社会现实,融会贯通,成一家之言。其重要著作,包括“三民主义”、“孙文学说”及“建国方略”等,均有许多独创的理论与政策。对早期中国的革命及近半个世纪两岸现代化与政治革新,均起指导作用。从20世纪以来世局发展印证其所揭示的理论与政策,可发现其见解具有高度的前瞻性与指引性,非当代一般革命家及思想家所可比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