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家称我国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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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称我国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http://view.QQ.com   2006年08月09日03:19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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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没有错   “不可避免”论的逻辑陷阱

吴敬琏

萧灼基

赵人伟

樊 纲

李 实

主持人:本报记者王明峰

嘉宾:吴敬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萧灼基:北京大学教授

赵人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前所长

樊纲: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

李实: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据国家发改委的一项报告显示,当前中国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到合理值的上限,达0.4左右。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怎么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我们采访了几位经济学家。

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还是感到收入差距在不断拉大,难道这个问题就无法避免吗?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樊纲: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10年内不会逆转。现在,一个人绝对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和其他人比较起来,他的收入增长没有其他人快,与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中国目前有一大部分人属于这种状况,包括农民、许多工人,虽然这么多年来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但是因为社会上有别的人收入增长速度更快,也会感到自己相对贫困了。

在一定意义上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改掉过去的绝对平均主义,其结果必然是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人对于收入差距拉大之所以反感,是认为贪污腐败是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源。但是,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

吴敬琏:我认为,唤起对收入差距拉大问题的重视,促使大家去思考这个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是很有必要的。收入差距扩大到现在这种程度,表明我们这个社会确实是生病了。生了病不能讳疾忌医,应当把它提出来。但仅提出问题并不等于解决了问题,还需要作理性的思考。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认真地研究问题到底是从何而来并提出对应措施。

差距不能归咎改革

记者:现在有很多人把收入差距扩大归咎于市场化改革,你怎么看?又该如何看待收入差距拉大和改革之间的关系?

李实:这种论断缺乏对背后原因的深入分析。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收入分配差距本身的构造。造成当前收入分配差距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城乡差距。我们的分析结果显示,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占全国收入差距的40%左右。1997年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远远超过城市内部差距和农村内部差距,成为过去一段时期内全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最大推进因素。可以说,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与市场化改革本身几乎没有关系,相反,它们是由于市场化改革不到位造成的。长期以来的城乡分割制度和政策倾斜,带来城乡之间巨大差距。

赵人伟:在分析收入差距的扩大同经济改革的关系时,有两种倾向都需要防止。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以及出现的问题都简单地归罪于经济改革本身;另一种是把收入差距的扩大简单地归结为经济改革所应该付出的代价。我认为,对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应该分为3个不同层次来对待:第一层次是属于有利于提高效率的激励部分,这部分是属于克服平均主义的成果,应该加以肯定。第二层次是属于经济改革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第三层次是属于过高的代价,或者说是属于不应该付的部分,或应该防止和避免的部分。

不会引起社会动荡

记者:有人认为收入差距拉大会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对这种说法你怎么看?

萧灼基:我认为,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虽然比较高,应该十分重视,但是也不要感到有多么严重、可怕。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说,这种基尼系数引起社会动乱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我国有很多特殊情况:

第一,总体来说我国经济处在一个发展上升阶段,贫困人口是有,但是总体来说是在下降和减少,广大群众生活水平在提高。这和有些国家不一样,有些国家不仅是差距扩大,而且伴随着经济危机和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下降。一个是上升趋势,一个是下降趋势,不一样。

第二,我国还有3条保障线,一个叫贫困线,一个叫低保线,还有一个下岗职工的最低补助线,这3条线保障了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这3条线非常重要,人如果吃不上饭,就要闹事了。国家对最低、最贫困的群众的生活做了适当的安排,通过最低保障线来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需要,这样就能够稳定他们的情绪和行为,能够起到稳定作用。

第三,我们的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裕,所以我们要逐步改变贫困者的贫困面貌。国家通过各种措施,提高教育水平,提高健康水平,增加就业岗位,以此逐渐地保障贫困者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对不少贫困人员来说,他们也会看到希望,除了极少数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以外,多数人都有改变现状的希望,这样我国能够保持总体的稳定,不会出现大的乱子。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6-08-09 第05版)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吴敬琏称腐败垄断造成当前贫富差距拉大http://view.QQ.com   2006年06月26日09:15   中国新闻网  

 

资料图片: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论坛上作专题报告 新华社记者王建华摄

 

中新网6月26日电 “主要是机会不平等造成当前贫富差距拉得更大。”《第一财经日报》今日报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而造成机会不平等的原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

昨日,中国经济50人论坛“长安讲坛”在京举行。吴敬琏在论坛上指出,贫富分化背后的因素,一是腐败二是垄断,“惩治腐败以实现机会平等是跟效率提高正相关的,垄断部门收入非常高也不是因为人的能力问题造成不平等。”因此,要缩小收入差距,最重要的就是把腐败治住、使垄断行业实现市场化。

为此吴敬琏呼吁,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一定要很快建立起来,“起码第一支柱是全民低保,这应该是一个约束性的政策,是国家财力完全做得到的。”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钢把收入悬殊的首要原因归为体制。他认为,首先是旧体制没有改革到位,而旧体制的特征就是一切都是公权;其次是国有垄断、政府管制的问题,造成资源行业和一些自然垄断行业同其他竞争行业之间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还有就是医疗、养老、教育等改革,引起了一些收入差距拉大。

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也把原因归结到体制因素。他以房价为例指出,由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不一致,地方政府就有动力去推动地价上升,从而导致房价高涨。“要解决房价问题,首先应该进行物业税改革,对事权、财权的关系进行调整,其次是让地方财政可以用地方债务方式筹措资金。”

要改变收入分配不公现状,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的建议是“少说多做”。他认为:“现在就什么是基尼系数,很多人谈不清楚,但很多人却有个共识,就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如何的高、如何在拉大。对此我们经济学家应该有个反思,而不是炒作。”

对于“多做”的内容,易纲提到了很多方面,“包括给予农民工平等待遇、新农村建设、捐赠等慈善事业税收免征等,我们都要非常扎实地去做。”(孙荣飞)  吴忠民:客观全面看待中国贫富差距问题http://view.QQ.com   2006年07月10日17:00   中国经济时报   吴忠民

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忽视的、加重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参数)。正是这些加重性重要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客观、全面地来看,如果说中国的贫富差距现象在某种条件下被夸大了的话,那么,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问题被人们明显地低估或掩盖了。

在判断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现象时,固然不能简单运用某个指标如基尼系数的具体状况来得出整体性的评估。比如,有学者认为,如果将购买力的参数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没有那么严重,中国目前的贫富差距被夸大了。不能否认,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除了前述参数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缓解贫富差距的参数,即:同规模较小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像中国这样规模庞大、人群之间和地区之间隔离程度较高的国家,对于同等程度的基尼系数的承受力相对来说比较强。

问题在于,对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来说,还有着更多的、不可忽视的、加重性的重要影响因素(参数)。正是这些加重性重要影响因素的存在,使得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现象更加严重。客观、全面地来看,如果说中国的贫富差距现象在某种条件下被夸大了的话,那么,在更多的情况下这一现象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问题被人们明显地低估或掩盖了。

这些对于贫富差距现象具有加重性重要影响的因素(参数)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灰色收入的分量过大。目前,由于规则体系的不健全,使得灰色经济在中国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这是一个公认的事实。比如,税务专家的研究显示:2002年根据中国含税GDP倒算,企业有3000-4000亿元该交纳的税没有收上来。于是,这样一项巨额的本应属于公共资源的资金便流向了少数群体和个人。如果再加上不可能纳入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体系的地下经济、各种公益事业的乱收费、权力寻租等现象,中国现阶段的灰色经济是一个十分庞大的数字。

大量的灰色经济必然会产生大量的灰色收入。而在大量的灰色收入当中,人数少却居于优势位置的社会群体必定会占据一个高比例的份额。这样一来,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问题必定会被加重。现在公布的中国基尼系数一般为0.46左右。如果再将灰色收入的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目前的基尼系数当在0.5以上。正如经济学家刘国光所指出的那样,已公布的基尼系数,难以计入引发人们不满的不合理、非规范、非法的非正常收入。如果把这些因素计算在内,则基尼系数又会加大,在原来0.4-0.5之间又升高0.1左右,即比现在公布的基尼系数增大20%以上。另外,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与香港科技大学的合作调查也显示,大陆的基尼系数是0.53或0.54左右。

第二,社会群体资产之间的差距扩大速度过快。现在人们对于贫富差距问题的关注,多是从收入差距的角度着眼,几乎将贫富差距等同于收入差距。实际上,居民在资产方面的差距也是衡量贫富差距状况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一般来说,当人们的温饱问题解决以后,对于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的需求程度将会越来越高。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购买日常耐用消费品以及住房等固定资产支出的大幅度加大,意味着其基本的生活成本大幅度增加。而对于高收入者来说,在住房等固定资产方面的优势,虽然也意味着其生活成本的增加,但同时更意味着其资产收益的增加和资产变现能力的提高。

由此可见,在一个社会当中,居民之间如果在资产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那么,对于这个社会长期的不公正态势将起着一种明显的维持和加重的作用。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同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的现象相比,中国居民在资产方面贫富差距扩大的速度更快。根据经济学家赵人伟和李实等人的研究成果,1995年至2002年期间,中国个人财产分布的基尼系数从0.4上升到0.55,上升幅度高达近40%。如果我们再将2002-2005年房价急剧上涨的因素一并考虑进去,那么中国现在的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之间、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问题毫无疑问地就更加严重。

第三,大量社会成员基本生存底线保障的缺乏。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底线能否得到保障,是基础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是否具有最为基本的前提和平台的问题。对于大量的低收入者来说,它属于兜底性的社会保护,可以确保其基本生存状态不至于恶化到难以生存的地步。同许多国家和地区如我国香港、东欧、俄罗斯以及大多数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恰恰缺少这样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

以俄罗斯为例。俄罗斯从前苏联时期开始,就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因为如此,所以,尽管俄罗斯在急剧转型时期出现了大量的贫困者,但是,这些贫困者在基本生活资料、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方面能够得到基本的保证,其基本的生存问题不至于恶化到难以为继的地步,从而也保证了这些贫困者不至于变成激烈的反社会力量。在这方面,我们国家的具体状况不容乐观。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的经济总量已经位居世界第四位,财政收入突飞猛进,外汇储备更是居于世界第一的位置。但是,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在GDP当中所占的比例为世界倒数第一。

我国现在只有15%的社会成员享受到公共卫生保障;大量的社会成员缺少起码的最低生活保障或者享受不到足额的、政策所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中国最大社会群体的农民从总体上来说没有社会保障;大量的城市居民更是购买不起起码的住房。“就学难、看病难、住房难”成为新的“三座大山”。应对风险能力的缺乏,使得大量社会成员的生存条件十分脆弱。正是由于社会对贫困者和低收入者缺少一个兜底性的社会保护,所以,对于大批的贫困者来说,其基本生存状况恶化到什么地步,向下变化的空间有多大,没有限度,难以预期。进一步看,这就使得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问题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更加严重: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宗旨难以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难以达到;更有甚者,大量社会成员对于改革发展的认同程度难以明显提高,社会团结合作程度容易降低,诱发社会动荡的因素容易迅速增加,社会整体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严重降低。显然,这种情况如果不改变,中国就难以实现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难以渡过改革发展最为艰难的时期。

第四,成因当中不公正成分过多。客观地讲,造成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现象的原因是两个方面,既有不可避免的历史原因,又有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就其历史原因而言,从一定意义上讲,中国社会贫富差距的扩大是难免的。比如,经济的发展使得一些新的经济板块迅速成长,而“朝阳”产业领域当中人们的收入水平一般要高于“夕阳”产业领域中人们的收入水平。再如,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居民的财产收入除了少量的存款利息收入以外,几乎没有什么财产收入。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投资渠道的增多,居民的财产收入如股票、房产等方面的收入,特别是城市居民的财产收入增长很快,而且其具体的分布也越来越趋于不均衡。值得注意的是,同历史原因相比,导致贫富差距扩大的后一类原因即非正常因素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而且几乎是覆盖了各个行业、各个领域。这里所说的非正常的因素中的“非正常”主要是指通过不规则的方式,或者是不公正的方式而拉大了贫富差距。

现在一个比较突出的现象是,人们在努力的起点、机会和过程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公问题,比如,正常社会流动渠道的不畅,身份制,行业垄断,同工不同酬,权力寻租,国有资产向个人一方的流失,公权不恰当的扩张,等等。起点、机会和过程的不公正,必然会造成结果的不公正,导致贫富差距的迅速扩大。由此可见,民众之所以对贫富差距过大现象十分不满,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如今过大的贫富差距主要地并不是社会成员能力的差异和努力程度的不同而形成的,而更多地是由不合理、不公正的因素所造成的,因而往往缺乏基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依据。正因为如此,所以,民众对于贫富差距过大现象的接受度和容忍度较小。

第五,社会焦虑现象的推波助澜。中国现在正处在社会急剧转型的时期。在急剧转型的中国社会,社会成员充满了强烈的利益冲动,却没有一整套相应的可以遵循的规则体系;并且,社会群体的利益结构和社会位置正处在大规模重新洗牌的过程。所以,社会成员经济和社会的位置往往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会出现一种大起大落的状况,比如一夜暴富或者是一夜间下岗失业两种截然相反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就会产生各种反差明显的示范效应。于是,大量的社会成员往往是无章可循,对于自己的未来前景往往具有一种不确定的感觉,人们无法预料自己将来的具体处境,惟恐一步赶不上就步步赶不上,心里不踏实。

这一切,进而使整个社会迷漫着一种焦虑不安的情绪和浮躁的社会氛围,使社会焦虑成为中国现阶段一个比较明显的时代特征。在社会焦虑的背景之下,一方面,在社会心理的层面上,社会焦虑往往会产生一种晕轮效应,即:加重、放大贫困者以及低收入者对贫困问题的感受,加剧大多数社会成员对贫富差距问题的不满和恐惧。另一方面,在社会经济领域,社会焦虑往往引发形成大量的越轨行为,形成大量的无序现象,使得一些占据优势位置的社会群体更加容易、更加倾向于通过违规的利益驱动行为来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而更加拉大了贫富差距。

第六,民众权利意识的逐渐形成。从历史上看,中国人对于公正问题一直特别看重,孔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大同思想影响深远。在建国以后的30年,平等成为整个社会所普遍认同的一种基本价值取向。尽管这种大同思想和平等观念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的色彩,并严重削弱了社会活力,但是,它毕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中国人对于公正问题具有一种特别的向往、一种特别的情结。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前述思想和观念经过扬弃,逐渐转换成一种强调个体人所应当具有的一种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平等权利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维权意识迅速增强。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展开,农村的封闭状况开始大幅度改观,人数众多的农村居民的利益诉求和维权意识也在迅速增强,以往在制度和观念层面上农民低城市人一等的现象正在消失。如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已经写入《宪法》当中。应当承认,这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而且,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水准的不断提高,社会成员对于自身生活水平的平均期望值也在相应提高。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国民众难以容忍过大的贫富差距,更难以认同由过大的贫富差距所造成的不公正的社会等级身份序列结构。所以,过大的贫富差距只能造成民众的强烈不满,招致民众层面的广泛抵触。

总之,如果将上述重要的影响因素考虑进去,中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扩大问题以及由此所造成的种种社会问题实际上要严重得多。对于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问题严重性的轻视或掩饰,将会妨碍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理念的实现,妨碍和谐社会的建设,妨碍中国现代化进程持续、健康地推进。
 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并没有什么错http://view.QQ.com   2006年08月11日09:52   新华网   窦含章

8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就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对吴敬琏、萧灼基、赵人伟、樊纲、李实五位经济学家进行了采访。在采访中,五位经济学家对贫富差距的发展趋势和社会影响进行了分析,其中一项结论是“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

这一结论旋即在网上引发热议,从各网站跟帖及相关评论看,大多数网民对这一说法不认同,许多人更是对经济学家的立场和操守提出质疑。

网友一边倒的批评是不是意味着“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是错误的呢?笔者以为,专家讲的没有错。

事实证明,打破平均主义,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中国社会不断取得进步的原动力之一。未来的中国如果要保持发展,就必然要允许收入差距的存在。同时,人口环境、资源环境、法治环境和地域环境的制约,决定了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收入差距继续存在甚至拉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趋势。

我国人口数量庞大、总体素质低,人均资源匮乏,这些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具备达到发达国家人民富裕水平的客观条件。脱离了这些基本国情谈共同富裕,只能是勾画空中楼阁。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与世界上比较典型的国家相比较。例如,日本、以色列等国家是因人口素质高而富;沙特、科威特等国家是因石油多而富;而我们两方面的条件都不具备,如何实现高标准的共同富裕?

此外,法治不健全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也拉大了收入差距。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等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使收入差距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尤其是法治不健全造成的腐败和社会不公平现象最为百姓们诟病,也加剧了人们对收入差距的不满。但正如樊纲所说:“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 因为,法治的问题、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等等,都涉及到当前社会体制、机制的不断改进和逐步完善,而这必然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改革的过程,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可以彻底解决的。

对这些问题,党中央已经认识到了严重性并正在着力解决。在“十一五”规划中,党中央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目的就是要努力改变这些制约共同富裕的因素,但要取得根本性转变,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得了的。因此从总体上看,未来10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的论断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为什么这一符合国情的论断会在网上遭到一边倒的批评呢?笔者以为,这主要是国民非此即彼的思维定式在作怪。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人们养成了用“敌我观”思考问题的习惯。这种产生于革命斗争时期,发展于极左路线时代的思维模式,对事物的判断往往非此即彼,没有中间地带可言,它的极端特质曾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非常消极的影响。今天,虽然离那段荒唐的岁月已经过去了三十年,阶级斗争的概念也早已淡漠,但非此即彼的思维模式却被大多数国人保留了下来,并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种过时的思维模式与代表时代进步的网络技术相结合后,竟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成为网络言论的主流形式。它依靠“多数的暴力”否定异己意见,而不管它是否具有合理性;它所营造的辩论氛围往往很快把对观点的讨论转向人身攻击,对异己者的辱骂,成为网上最寻常的景象;在它的主导下,真理不是越辩越明,因为根本就没有真理,只有“多数的暴力”。

这次五位经济学家跟着“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句话一起挨骂,也是这种思维在作怪。对收入差距存在的认可,在非此即彼思维模式的推理下,由承认贫富差距的合理性变成替富人说话,再由替富人说话变成替贪官奸商说话,由替贪官奸商说话变成替既得利益集团说话,由替既得利益集团说话变成几个经济学家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经此链条,对五位经济学家人身攻击的大门已经洞开,对观点的探讨也演变成了对经济学家人格的质疑,至于他们的话中有多少合理成分则被完全忽略了。在这样的网上氛围中,如何指望达成对改革的共识?又如何指望得出任何有益的建言呢?

今天,利益主体多元化,阶层分化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基本特征,诸多社会问题的性质早就不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所能解释得了的。不同的利益主体要实现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就必须考虑其他社会参与者的利益,必须树立公共理性的观念。对不同的观点,不管你多么不同意,只要它不违背宪法精神,我们就要承认它存在的权利,只有这样,观点在博弈中才会有交集,才能达成有益社会也有益个人的共识,和谐社会的建立也才有希望。

“不可避免”论的逻辑陷阱http://view.QQ.com   2006年08月11日13:04   光明网   朱卫华

媒体总是“好事”,“主流经济学家”们也总是对“曝光”有瘾。最近又有樊纲先生等五位“主流经济学家”对居民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发表了一番高论。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先生其实这回谈话没有创出什么新意来,而是为大家煮了一锅理论“高汤”。他主要讲了两个观点,一个是收入差距拉大的长期性,另一个是收入差距拉大的必然性。

关于收入差距拉大的长期性,樊纲认为收入差距拉大这一趋势将会持续很长时间,至少在将来5至10年内不会逆转。樊纲先生为他这一观点提供的论据就是:“现在,一个人绝对收入水平在提高,但是相对于整个社会来讲,和其他人比较起来,他的收入增长没有其他人快,与高收入者的差距在拉大。中国目前有一大部分人属于这种状况,包括农民、许多工人,虽然这么多年来生活水平都在提高,但是因为社会上有别的人收入增长速度更快,也会感到自己相对贫困了。”(8月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以下有关引述同)

就算是对经济学从来都一窍不通的人,也知道樊纲先生这次讲了一套大实话:大家都发财了,有的人发了大财,而“一大部分人”发了小财,于是发了小财的“一大部分人”就开始感觉自己穷了。这基本上就是樊纲先生对于当今中国收入差距拉大的白话式诠释。中国当今的收入差距达到了举世罕见的33倍,这几乎令社会承受力达到极限,而樊纲先生经济理论的“承受力”却是如此地坚挺,真令人叹为观止!即使按照国家发改委已嫌保守的统计,0.4的中国基尼系数也已经达到了“合理的上线”,试问,如果如此甚至几何级数地再持续“5年至10年”,中国社会将会面临什么后果,这还用劳驾“主流经济学家”去论证吗?老百姓的直觉要比“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精确得多、科学得多,而且同样是“不可逆转”的!如果樊纲先生没有领略过老百姓这种“不可逆转”的“直觉”,那就让中国“不患贫而患不均”的历史经验告诉你吧!

有的网友以经济学理论和经济现象双管齐下地跟樊先生较真儿。较什么真儿!樊先生根本就不想听你跟他争什么,他只想证明一个他自己的圆形经济理论体系中早就作出的结论:中国目前收入差距的“不会逆转”性证明着它的“规律性”,而“规律性”则证明着它的“合理性”,当然,“合理”的自然就是不可“逆转”的。至于“一大部分人”的贫困,不仅只是“相对”的,而且充其量不过是那“一大部分人”的感觉(他用了“感到”一词)而已!“感觉”的东西还值得兴师动众去“缩小”吗?

关于收入差距拉大的必然性,他认为,在一定意义上说,收入差距拉大不可避免,这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改革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改掉过去的绝对平均主义,其结果必然是收入差距拉大。大多数人对于收入差距拉大之所以反感,是认为贪污腐败是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源。但是,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

难得的是,樊纲先生承认收入差距拉大的事实,但作为“主流经济学家”,他似乎并不打算给出一个解决这一现象的经济学方案。而“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的事,大概不需要刻意去解决的缘故吧,所以现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举措岂不是白忙活一场?因为,按照樊纲先生的观点去推论,你不让收入差距拉大一点,难道要复辟“平均主义”不成?你不让收入差距拉大,难道要否定改革“目标”不成?这顶大帽子似乎呼之欲出了。在他的理论中,什么收入差距拉大,那不过是“大多数人”的感觉(他又用了“反感”一词)而已。况且,它是“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既然你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再去改写自己的改革“成果”岂不贻笑大方?这里他用了“改革和发展必经的阶段”的表述,而没敢使用“必须付出的代价”之类刺激的字眼,但用意完全相同。

他还说,“大多数人对于收入差距拉大之所以反感,是认为贪污腐败是造成收入差距拉大的根源”。樊纲先生,你把这种“反感”强加给中国的“大多数人”实在是张冠李戴。因为把“腐败”认定为贫富分化两个根源之一的,不是他们这些“大多数人”,而是“主流经济学家”。

当然,樊纲先生张冠李戴的有意“失误”决不是师出无名,而是为了“逻辑性”地引申他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结论:“即使把贪污腐败都消除了,中国的个人收入拉开差距在我们的这个发展与改革阶段也是不可避免的。”他的话已经非常明白,即收入差距拉大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根源”,在他的理论界面上,如果硬要去找什么“根源”的话,那就是“改革”本身!这里,你不能不为樊纲先生精心挖掘的逻辑陷阱拍案叫绝:你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改革”吗?那么你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拉大收入差距;你要毫不动摇地缩小收入差距吗?那么你就必须放弃甚至否定改革!

高,实在的高!然而,拆除这个逻辑陷阱不过是小菜一碟,因为在中国的改革事业中,改革同收入差距拉大之间,虽然有着某种因果关系,但更多的是在一些“主流经济学家”理论私货中,前者常常成为后者似是而非的借口。虽然收入差距拉大现象的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但最致命的原因却是近30年来,贫富两个群体在收入竞争的起点和过程中完全丧失了公平与公正!而这也正是某些“主流经济学家”长期以来讳莫如深的硬伤。但无论如何,牵强地把两者“不可避免”地完全“因果”在一起是徒劳的;收入差距拉大或者贫富分化现象,确实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历史性关头了!(2006年8月9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