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祖国”可以“爱”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0:01:45
这年头,无论您晨昏暮醒、眼睁眼闭,总免不了有“祖国”、“爱祖国”、“祖国万岁”等等铺天盖地而来。
无论什么贪官污吏、流氓政客、精蝇、叫兽、砖家、无赖或愤青,一旦身披“爱祖国”这面大旗,立刻就会眼睛冒火、底气十足;好像刚吃了大力丸或者伟哥,时刻准备血洗全地球、踏平全世界一样。
若斗胆相问:何谓“祖国”?我们有“祖国”可以“爱”吗?
恐怕一百个人就会有一百个信心十足的回答。
再问一句:敢说我们的答案是正确的吗?
一、 “祖国”的出笼
只要稍微留神,就会不无羞愧地发现:“祖国”一词既不是孔、孟、朱、程留下来的什么“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宝贵文化遗产”,也不是秦、汉、唐、宋主子们的第五大发明。
“祖国”一词的登台露脸,是在人家大清帝国。
但是真正有本事发明“祖国”这件宝物的,恐怕还是当时的汉奴;也就是那些昨天还在狂呼大明“祖国”万岁,而今天却在为大清主子的“祖国”而“自豪” 和“骄傲”御用文奴们。他们正一面脑后拖着猪尾巴、匍匐在主子面前“忠君”,一面又帮着主子强迫那些被他们踩在脚下的草民们“爱国”。于是“祖国”的发明,就自然成了一种“历史的选择”(或曰:被选择)。
在他们异族主子的铁骑横扫大明“祖国”大地、杀人血流漂杵的“最危险的时候”,那群满口“忠君爱国”、“仁义道德”的大明王朝御用文奴们并没有想到要发明“祖国”一词来“发出最后的吼声”。
在他们的大清主子的“祖国”“繁荣富强”、“蒸蒸日上”的“空前盛世”,那群已经“与时俱进”拖着大辫子的御用文奴们,也没有想到发明一个“祖国” 来为“盛世”“喝彩”;或者“壮我国威”、“壮我军威”。
反倒是当他们的主子“国将不国”、“祖国”里的贱民们因为不“爱祖国”而纷纷起来造反、他们主子所开的这一轮“吃人的宴席”快要撤摊子的时候,这群 “爱国”的御用文奴们才想起为“天朝子民”们端出了“祖国”这一盘至今仍然香飘四溢的美味大菜。
这不是有点太蹊跷了吗?
这总不能不让吾等“不明真相”的草民产生几分狐疑吧?
         
  *.*.*.*   2010-6-19 13: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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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何谓“祖国”? ------“祖国”的三个定义
无需对“祖”和“国”做更深入的文字考证,只要翻翻书,查一下“祖国”的定义,就一定会让草民们在忍俊不禁的同时,深深领悟到几百年来御用文奴们智力的退化。
在当朝“舆论一律”下官定的工具书中,居然会把三种互相矛盾的“定义”同时端给人们品尝。
定义一:祖国----- 祖先以来所居之地。(注1)
这里且不说“祖先以来”本身是一个病句,它想告诉人们什么呢?
父母一辈算不算“祖先以来”?
如果算,则孙中山、毛泽东的“祖国”都只能是大清帝国。他们想“爱祖国”,必须是爱大清帝国才对。可是历史书上又好象并不是这么写的。
如果父母一辈不能算,必须向上推的话,那么又要推到什么时候才算是“祖先以来”呢?到明、宋、汉、秦、周、商?还是到结绳记事、掘洞而居?这么多 “祖先以来所居之地”,哪一个是草民们的“祖国”呢?
更不用说,这许多“祖国”,哪一个不是杀人而得天下?您认了这一个做“祖国”,必然成为另一个的“逆贼”,这“祖国”若是真的“爱”起来,岂不是一本糊涂账?
再来看御用文奴们这个定义的核心:“所居之地”。
什么是“所居之地”?为什么要刻意回避“国家”而拿“所居之地”说事呢?
如果草民的祖先“所居之地”只是十条山沟、一个窑洞、一条河。就应当以此为“祖国”去“爱”吗?
况且这“祖先以来所居之地”有在高山、有在大河、有在非洲、有在爪哇、有在塞北、有在云南等等。如果为了有意回避“祖国”的“国家”实质,非要把这许多“所居之地”与“国家”这个政治概念割裂开来,试问到底是大家把地球捏成一个“所居之地”、一个“祖国” 共同来 “爱”呢?还是切成一村一舍大小的豆腐块,分别去“爱”呢?
前面“所居之地”捏成的“祖国”,数起来是不是少了一点?
后面“所居之地”切成的“祖国”,数起来是不是又多了一点呢?
御用文奴们总是强辩说,祖国并不是一个特定的国家,而只是祖先的“所居之地”。他们道貌岸然地告诉草民们:“人们通常就把‘一片固定的疆土’称为祖国”,于是“爱祖国是一种没有政治含义的人性本能主张”。
按照这种弱智逻辑,只要一个草民认定(或被认定)他的祖先在某一片“疆土”上“所居”过,就必须抛开“政治含义”,出自他的“人性本能主张”,把这片“疆土”作为自己的“祖国”来“爱”一辈子。
而如果该草民胆敢不“爱”这“一片固定的疆土”,也就是说不“爱”“祖国”;那他在御用文奴眼里当然就是没有“人性本能”。这虽然已经近乎骂人,但对草民们来说,却还不太可怕。反正草民本来就不被当“人”,即便没有“人性”也算不上什么缺点。
可怕的是按照御用文奴们的逻辑,如果该草民真的不“爱祖国”,就一定是有某种“政治含义”:例如分裂祖国、颠覆祖国、出卖祖国等等。如此一来,该草民苟活下去的机会恐怕就不多了。
这正是:谁笑文奴墨水浅,“疆土”掷处血斑斑。
然而这“疆土”是什么?难道不就是一个国家的统治者用暴力为自己圈起来的领土吗?否则要“疆”何用?
“疆土”、“祖国”、“统治者的国家”难道说的不是一回事吗?
如果“爱祖国”只是“爱”一片“没有政治含义”的土地,而与统治者的国家毫无关系,为什么统治者还要拼命以欺骗、威逼、利诱、“荣辱观”等等一切手段让草民们非“爱”“祖国”不可呢?
难道所谓“祖国60年华诞”,是想告诉草民们:在已经有43亿年历史的地球上,居然有一片“土地”或“疆土”刚刚“诞生”六十年吗?
难道“颠覆祖国”罪名,只是说一个草民不小心摔了一个跟头,让“没有政治意义”的土地晃了一下,并因此就犯下弥天大罪了?
如果让一个御用文奴按照自己给出的“定义”,毕恭毕敬地走到他的主子面前说:“我深爱祖国,但是不爱您的‘有政治含义’的国家。我的爱没有任何‘政治含义’,只是‘出于’我‘人性本能’而爱您这‘一片固定的疆土’,因为这也是鄙人‘祖先以来所居之地’”。
他的主子会怎么说呢?
会封这个御用文奴一个“爱国者”让他世代为“荣”?
还是会把他当作妄图篡夺国家领导权、颠覆祖国的“叛国者”监控起来?
还是会把他当作“卖国贼”和侵略者的走狗立即吊死?
也许永远无法知道:那些连这样的“定义”和“解释”都能拿出手的御用文奴们,比起他们拖着猪尾巴的“祖先”----大清文奴来,到底是更无能?还是更无耻?
足以使他们发疯和绝望的却是:从他们这些扑簌迷离的“定义”中,草民们反而一步步逐渐看清了:
“祖国”不是土地、也不是名山大川、更不是什么历史文化。
“祖国”是国家,是属于特定的统治者的特定的国家。
定义二:祖国-----祖籍所在的国家。(注2,8)
好不容易扯到“国家”,却又非再扯进一个“祖籍”不可;想让这群草包御用文奴们下一个正确的定义,真比载人航天还难。
什么是“祖籍”?
“祖”到哪一年?
或者“祖”到哪一辈?
这个“祖籍”又以何为凭呢?除了这个“定义”的作者以外,谁又能拿出一个二百年以前的身份证或户口本来证明自己的“祖籍”呢?
难怪无数的“爱国华侨”至今都以为:尽管自己早已加入了外国籍,但只要一口咬定自己的“祖籍”是“在”某个“国家”,就仍然可以把这个国家当成“祖国”来“爱”;也就仍然有权时不时拿“祖国”来说事。
某些御用文奴们也常常别有用心地对此推波助澜,故意混淆“祖籍国”和“祖国”这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但不幸的是,当朝官方对于“祖籍国”早已有了非常明确的定义:
“祖籍国---- 海外华人对祖先原籍国家(中国)的称谓,以区别于现在已成为自己祖国的所在国。”(注3)
这就不仅彻底摧毁了同样经过官方审定的前一个定义(祖国--- 祖籍所在的国家),而且也给了所谓“爱国华侨”们当头一棒:中国不是您的“祖国”,而只是您的“祖籍国”!
既然如此,您的“爱祖国”又该如何谈起呢?
按照官方说法,您所“爱”的“祖国”只能是您的“现在已成为自己祖国的所在国”。那么您“爱”或不“爱”您的“祖国”,又与十几亿中国人何干呢?
如果您硬要说您所“爱”的不是您现在的“祖国”(即“所在国”),而是你原来的“祖籍国”(中国);那么您在加入所在国籍时的效忠宣誓又作何解释呢?您的人格、信用等等又应当向哪一条阴沟去寻找呢?
难怪有些所谓“爱国华侨”,无论是在其平时所不在的“祖籍国”,还是在其每日所在的“祖国”都到处被人看不起;一副里外不是人的样子。
试想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像这些“爱国华侨”这样“爱祖国”的话,还有什么人类的信用和人格尊严可言呢?
这同一主子御用的两拨文奴、两本“工具书”、两个定义再加上“爱国华侨”之间互抡耳光的场面,虽然丝毫改变不了“祖国”和“祖籍国”的性质,倒也不失为一道末世风景。
  *.*.*.*   2010-6-19 13: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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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三:祖国----自己的国家。(注1,2,4-9)
这也许是在经官方审定的诸多定义中唯一正确的定义。“自己的国家”这五个字才总算说到了“祖国”的实质。
根据这个定义,一个人必须是先拥有了一个“自己的国家”,然后才能说自己有了一个“祖国”;再然后才能谈得上“爱”或者不“爱”“祖国”的问题。
反过来说,如果一个人并没有拥有一个“自己的国家”,他就没有什么“祖国”;当然也就绝对不会发生什么“爱”或者不“爱”“祖国”的问题。
这里就暴露出了这个官方定义的一个小纰漏(或者说是小伎俩):在“自己的”之前,少了一个主语:
谁“自己的”?
是草民“自己的”吗?
一个草民能够像拥有一条裤衩那样拥有一个“自己的国家”吗?
草民们常常被官人教育说,这个“国家”就是您“自己的”,因此国家就是您的“祖国”。您若“爱祖国”就是“光荣”,您若不“爱祖国”就是“耻辱”。
好像“国家”就是一条流浪狗,任何草民只要愿意都可以认领一条带回家,然后当成“祖国----自己的国家”大“爱”特“爱”一辈子。
果真如此吗?
“国家”何物?
“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抑制阶级冲突,使阶级压迫合法化、固定化。”(注10)
因此,“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注11)。
“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注12)。
既然如此,什么人才能够有“祖国”呢?当然是那些拥有上述“剥削工具”和“镇压力量”的极少数的国家统治者。只有他们才有权利说“自己的国家”或者 “我的祖国”。不是吗?
反过来说,除了这一小撮统治者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或草民,因为他不可能拥有上述“剥削工具”和“镇压力量”,就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祖国”(或曰:“自己的国家”);当然也绝对不会发生什么“爱”或不“爱”“祖国”的问题。
以这个定义再来看过去的事情,就比较容易明白了。
孙中山先生为什么不把大清帝国当成“祖国”来“爱”呢?很简单,因为他没有掌握大清帝国的“工具”和“力量”,所以大清帝国就不是他“自己的国家”,也就不是他的“祖国”。于是他不仅不“爱”大清帝国,反而一心要推翻它。于是在慈禧太后以及她的一群“爱国者”眼里,孙中山先生自然就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妄图颠覆“祖国”的罪犯。
后来他掌握了另一个国家“中华民国”的“工具”和“力量”,于是他就有了“自己的国家”,有了“祖国”。他不仅“爱祖国”,而且为其呕心沥血。把身体都弄坏了。
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同一个“中华民国”又不是孙中山先生的“祖国”了。因为“工具”和“力量”不知怎么转到了袁世凯总统和后来的军阀们手里,又不是孙先生“自己的国家”了。于是他又不“爱”这个“祖国”了,不仅不“爱”反而走上了向“祖国”政府造反的道路。先有“二次革命”,后有“北伐”,至死还心有不甘地说“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努力什么呢?恐怕还是想有一个“自己的国家”。
毛泽东先生和孙中山先生是同代人,按理说毛泽东先生即使不“爱”大清帝国那个“祖国”,总应当“爱”中华民国这个“祖国”吧?可是因为中华民国的 “工具”和“力量”不知怎么又转到了蒋介石先生手里,成了蒋先生“自己的国家”,所以“祖国”也只能跟着姓蒋了。
这个蒋“祖国”是毛先生想“爱”就“爱”的吗?当然不是。所以有“清党”、有二万五千里大追杀、有连年不断的内战。在蒋介石先生和追随他的无数“爱祖国”的官军眼里,毛泽东先生当然就成了妄图分裂“祖国”、颠覆“祖国”的“赤匪”。谁知几个回合下来,却是“官”不敌“匪”,爱“祖国”的弄不过不爱 “祖国”的;害得蒋先生只好把他的“祖国”搬到一个海岛上去“爱”了。
以这个定义再来看后来和现在发生的事情,也就比较容易明白了。
只不过要注意“与时俱进”:把“皇帝”、“元首”等不雅称呼变换为“总统”、“主席”等尊号;把“腰斩”、“绞刑”等等落后做法变换为机关枪和坦克车即可。
“祖国”是谁的?当然只能是一小撮掌握了“剥削工具”和“镇压力量”的统治者的。“祖国”从来而且永远只能是该国家统治者的“祖国”。
秦国是谁的“祖国”?当然只能是秦始皇一人“自己的”“祖国”。 秦国的草民们如陈胜、吴广之流并没有觉得不爱秦始皇“自己的”的那个“祖国”是什么“耻辱”。
纳粹德国是谁的“祖国”?当然也只能是希特勒一个人的“自己的”“祖国”。纳粹德国的草民们和成千上万的犹太贱民也没有觉得不爱希特勒“自己的”的那个“祖国”是什么“耻辱”。
因此,为避免草民们误会,我们还是不妨按照历史和现实的本来面目,为官方的定义画上一个“蛇足”:
“祖国 -------- 统治者自己的国家”
其实,所谓“自己的国家”本来就必须也只能是“统治者自己的国家”。
而“祖国”也只能是统治者自己的“祖国”。
这本来是像白天和黑夜一样明白的事,只不过常常被统治者和他们的草包御用文奴们故意歪曲,才使得草民们如坠云雾之中,枉添了许多心脏病。
  *.*.*.*   2010-6-19 13: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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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们有“祖国”可以“爱”吗?
自从满清的主子们为我们发明了“祖国”这个神圣的双音节词,“爱祖国”就似乎成了全体草民们天经地义、并且无比崇高的义务和责任;或者说“爱祖国” 成了草民们对统治者欠下的终生无法还清的精神债务。
从大清皇朝至今,不“爱祖国”者就像“不忠君”一样,罪莫大焉。
而且这个“罪”,在官方媒体的鼓噪声浪中,又像滚雪球一样一天天越滚越大,似乎已到了人人可以得“不爱祖国者”而诛之、食其肉、寝其皮的份儿上。
可是偏偏又有官方对“祖国”的定义,自己捅破了“爱祖国”这层窗户纸,让草民们恍然大悟:
原来草民们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祖国”!
更何况这早已不是什么国家机密。马克思先生、恩格斯先生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已经向全世界庄严宣告:
“工人没有祖国”(注13)
既然没有“祖国”,哪里还有什么“爱”与“不爱”的问题呢?
对于包括工人在内的千千万万草民来说,所谓“爱祖国”只能是一种在长期遭受威逼利诱的状态下,由无知、恐惧和幻想而导致的一种普遍性的心理疾病。
林语堂先生曾经说过:中国就有这么一群奇怪的人,本身是最底阶层,利益每天都在被损害,却具有统治阶级的意识。
而在我们周围,却不难找到这样的草民和愤青。他们明明是处在社会的最底层、貌似凡人的模样;一旦自以为膝盖挨上了主子的跪垫,却从头到脚都放射出令人炫目的“天朝威仪”。逢人遇事,一口一个“我强大的祖国”、“我中华”、“我国”、“我军”如何如何,似乎要向全世界宣布:他昨晚刚篡国篡军,做了他的 “祖国”的新主子一样。
其中性子缓一点的,终日无所事事,只是闭目合十,“祝福”、“企盼”他的“祖国”如何如何“强大”,如何如何“称雄”全世界;好让街上的警察和城管稍微对自己客气一点,顺便也让自己每日所面临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等等烦心事也都像“祖国的敌人”那样来一个“强虏灰飞烟灭”。
其中性子急一点的,则殚精竭虑、熬夜上网为他的“我国”、“我军”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三日内武力攻占台湾战略》和《东京大屠杀计划》等等。好像明天一早就会被任命为一人之下、十几亿草民之上的征东大将军,若不赶快准备好了这些行头,就会临时措手不及、贻误了军国大计似的。
对于这些“爱祖国狂人”或者鲁迅先生所说的“合群的爱国的自大”症患者,旁人又能说什么呢?毕竟他们也是受害者,得这病也不是他们自己的本意。
值得提醒的倒是:
如果自己没有“祖国”却误以为有,非要“爱祖国”不可,常常是很容易一不小心“爱”到别人的“祖国”上去的。
而这其实也正像自己没钱却误以为有,非要爱钱不可,于是一不小心爱到别人的钱包里一样,绝对是凶多吉少。
当年秦国的商鞅先生,就是没有自己的“祖国”而非要“爱祖国”不可,所以爱到了自己主子的“祖国”上去,帮助人家制订了这个法、那个法。最后不但不能以“爱祖国”为荣,反而被主子给五马分尸了。
南宋的岳飞先生,也是因为本来没有自己的“祖国”,却糊里糊涂地以为有;所以也不小心爱到了自己主子的“祖国”上去,帮助人家杀了不少的“兄弟民族”。到后来也是不但不能以“爱祖国”为荣,反而被主子给“自杀”了。听说岳飞先生还是被“拉肋而死”,也不知道这与商鞅先生的五马分尸比起来,哪个更好受一点。
难怪老一辈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
“千万别拿您自己不当外人。”
  *.*.*.*   2010-6-19 13: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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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爱国”其外,“忠君”其内
细算一下,这“爱祖国”时髦起来的日子好像并不太长。
在腐儒们“悠久的历史文化长河”中,“爱国”本来只是作为一个幌子、一个陪衬,跟在人家“忠君”后面,才被摆在“国学核心价值”的案子上供奉了两千多年的。这些年腾飞了,“忠君”好像就听的少一点了。虽然免不了过几天就会有奴才出来鼓噪一阵,想树一个新皇帝让万民敬仰,但毕竟应者寥寥。
不仅“忠君”已渐渐被淹没在“爱祖国”海啸中,连
“XXX万岁!”
“无限忠于XXX”
“谁反对XXX,就是……!”
之类的话,也不大好意思直接嚷出来了。取而代之的是如今更时髦的:
“祖国万岁!”
“忠于祖国”
“谁不爱祖国,就是……!”
好像这样一改就可以掩盖住一些什么,让各位大人不会太心虚了?
但是如果一个草民真正弄明白了什么是“祖国”,就不难看出:几百年来这块土地上的进化并不太大;事实上,所谓“爱祖国”依旧不过是“忠君”的幌子而已。“忠君”依旧是所谓“爱祖国”的最高形式,也是判断是否“爱祖国”的最高标准。依旧如童谣所说:
“忠君不爱国,世代有吃喝;爱国不忠君,尸首两离分。”
这是因为在“爱祖国”的金玉包裹之下,依旧是一团“忠君”的败絮。
“忠君”才是“爱祖国”的实质。
“忠君”是“爱祖国”的“大前提”。
“忠君”是“爱祖国”的通行证和试金石。
在主子们看来,不“忠君”、不肯为主子当炮灰,当然就是不“爱祖国”。理由很简单:
“祖国”者,朕“自己的国家”也。
一个草民说他“爱祖国”,却不爱朕,不忠于朕,岂不是神经分裂或者大脑进水了?
普天之下,只要是“忠君”的,必定是“爱祖国”的,必定是百分之一百的“爱国志士”。不管他的“祖籍”“所在”何处,也不管他“祖先以来所居”何地,更不管他是否“出自人性本能”,都统统是“爱祖国”的。即使他自己说不爱“祖国”,也只能被看做一种“谦虚”,那就更为可贵了。
反过来,想要“爱祖国”,也就必须先“忠君”。如果一个草民号称“爱祖国”,而实际上却并不怎么“忠君”,那就一定是不爱“祖国”的颠覆分子、卖国贼、暴徒。他所高喊的“爱祖国”只不过是打着“爱祖国”的旗号反对、颠覆和分裂“祖国”而已。如果这个家伙成天在家睡觉,倒也罢了。如果他终日故作痛心疾首、忧心如焚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甚至目有所视、心有所想、尊步乱移;那就只好请他早点上路了。
因为虽然几百年过去了,凡爱“祖国”而不“忠君”者,依然是罪莫大焉。
过去国力羸弱,主子们款待商鞅先生要倾五马之力;如今国力增强了,只要一匹坦克转个小弯,恐怕就会让五个商鞅先生香销玉殒。
一个草民如果怀里没有官方签发的城管证件,却自认为街上的东西都是自己的,因而在街上打人、抢东西,一定会被当作强盗或者疯子抓到监狱里去。
同是一个草民,如果怀里没有主子签发的“忠君”通行证,却自认为“祖国”是“自己的”,发了狂一样的要“爱祖国”呢?下场也许会好一点?
愿死捧着“爱祖国”这一铁饭碗,而膝盖却还挨不上主子跪垫的各路忠臣和忠民们,慎之慎之。
(完)
注释:
1. 《汉语大词典》,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0年8月第一版,p.1832
2. 《中华现代汉语词典》,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4月第一版, p.1546
3. 《世界华侨华人词典》,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1月第一版,p.610
4. 《应用汉语词典》(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2年8月第一版,p.1697
5. 《现代汉语词典》(大字本),商务印书馆,2006年4月第五版,p.1821
6. 《学生现代汉语全功能词典》,江西教育出版社,2009年8月第一版,p.1018
7. 《小学生应用词典》,语文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p.723
8. 《新编现代汉语词典》,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8年11月第一版,p.566
9. 《学生汉语详解词典》,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05年8月北京第一版,p.886
10.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1984年第二版,p.6
11. 同上书,p.10
12. 同上书,p.16
13.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1847年
作者 : 风中草   2009年10月14日
爱国,究竟爱的是什么!?
“爱国啊,多少罪恶假你之名以行!”?(博主引用)
爱国是当前最能让国人热血沸腾的词汇了。无论什么,只要冠以“爱国”,似乎就有了天然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而任何人,一旦被罩上“汉奸”或者“卖国贼”的帽子,一定会陷入千夫所指,万劫不复的境地。爱国主义已然成了一个道德层面上的公理。
可是,不知大家是否想过,爱国的基础是什么呢?我们为什么要爱国?爱国爱的“国”是什么?爱国爱的是什么?
首先,大家可能都清楚,爱国的对象一定不是某个政府或政体。以中国为例,我们爱的这个国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好像我们爱国不能是爱大清国或是大明朝一样。权力机构或执政者并不是我们所爱的“国”。
那么,爱国应该是指历史文化了。可是对某国历史文化的热爱与爱国其实并无必然的联系。一个外国人也可能挚爱中国的历史文化,但我们能凭此就说他是中国的爱国主义分子吗?可见,对历史,文化和传统的热爱,并不能成为爱国的基础。
宗教或什么主义,有时候也是“国”的一个重要因素。可是我们只要拿中国作为例子看看,就可以发现它们绝不是我们爱国的对象,也不可能成为爱国的基础。
看来民族极可能是爱国主义的基础了。那好,我们以中国为例分析一下。如果我们仅以汉族为主体,就会发现这种做法是极其“不明智”的。因为,那可能意味着我们不得不放弃对西藏,新疆等一系列地区的热爱!如果我们立足于五十六个民族,那么我们爱的这个国,大约要包括蒙古族的外蒙,京族的越南,朝鲜族的南北韩。。。还有,我们最好也要爱一爱俄罗斯族的俄罗斯!可见,爱国主义的“国”是不能以族群为基础的。
另外,以族群为基础的“爱国主义”是相当危险,邪恶,更是反人类的。远的不提,象希特勒的排犹,埃塞俄比亚的种族清洗,克罗地亚的种族战争等暴行都是触目惊心,令人发指的。在当今的文明社会,任何有良知的人都应当明白无误地,坚决地抵制任何以肤色,种族或其它什么为借口进行的歧视性的划分!
那么,现有疆域是不是爱国主义中“国”的基础呢?也不然。首先,大多数的爱国主义者就会反对这种提法。很少人会同意当前自己的国家的疆域是合理的。爱国主义者们总会回到历史的各个时期,挑选出最合己意的部分,构建出自己的“国家”的疆域。其次,以疆域为基础的划分在逻辑上也显得过于苍白无力。人们的爱何必只限于国家?小,我们可以发展成爱省主义,爱县主义或是爱村主义;大,我们可不可以来个爱洲主义,爱地球主义?为什么非得是爱国主义?!显然,疆域也很难成为这个“国”界定的基础和根据。
还有,大家经常说:爱国是爱自己的祖国。那么这个“祖国”是指自己的出生地所在国,还是自己“祖上”的国家呢?鉴于“炎黄子孙”通常包括海外出生的华人,我想,祖国大概是指“祖上”的国家吧。那么,我们的“祖国”该从何算起呢?是上溯到女真的清朝,还是蒙古的元朝,还是五胡十六国,还是大统一的秦朝,还是春秋战国,还是西周殷商。。。?我发现这“祖”可以上溯,这“国”却无从界定。往上推来推去,到最后连国家都没影了!所以,深究起来,祖国这个概念也是极其模糊。如果进一步思考,“祖国”甚至可能与爱国主义相冲突。比方说只有二百多年历史的移民国家美国,如果它的国民都热爱自己的“祖国”,那么大家可能把地球都爱了一遍,也轮不上爱一爱可怜的美利坚!不过这还不是最惨的。想象一下,如果有人几代混血下来,得有多少祖国去爱呀?爱哪一个比较恰当呢?
如果“祖国”的说法不妥,那么出生国,居留国,国籍所在国是不是爱国主义的“国”的基础呢?答案也是否定的。 试想,如果你是出生在英国的华裔,是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然后移民到了美国,又酷爱希腊文化,如果你要爱国,请问你该爱哪一个“国”呢?
我们已经尝试了从各个角度分析爱国主义的基础。很遗憾,没有任何一个因素可以成其理性的,科学的,坚实的依据。爱国主义可能包含了人们对故土的眷恋;可能包含了对自身族群的情感;可能包含了对特定历史文化的认同;可能包含了宗教或政治目标的思考,更可能包含了特定区域的人们的共同利益的诉求。
因为可能包含的同时,也意味着可能不包含。我们很难给爱国主义下一个准确的定义。
爱国主义的“国”,是个很虚拟化的东西。我们无法把它落实到一件实体,同时,它似乎又包容许多。这个概念简直是进可攻,退可守,想包括什么就可以包括什么;想忽略什么就可以忽略什么。从思辨的角度看,这是个逻辑上的陷阱。
爱国主义是没有界定的,混乱的,摇摆的,非常主观的,与其说是“主义”,不如说是一种“情绪”。
我们所谓的爱国主义,实际是在这些并不扎实的基础上的非理性的混合物。而把这些因素混合起来的是感情,还有起了最大作用的并且是不易觉察的,教育!
如果我们走近那些没有什么文化,相对闭塞的人们,就会发现,他们的思想中鲜有国家的概念。“国家”对于一个普通人实在是太遥远了!从这一点就能发现,爱国的观念其实是被培养教育出来的。
尽管“爱国主义”的提法并不太长,但是“爱国”的观念可是很有些年头了。翻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在春秋战国时,“国”的概念还比较淡漠,人们可以游走于诸侯国间,择“明主”而效命;但自秦以后,随着儒学正统地位的逐渐确立,王权的逐渐加强,爱国的观念也一点点的渗透进教育之中。为了抵御外族的入侵,爱国的观念更从士大夫阶层,积极地被推广到平民阶层。但请注意,这个“爱国”,从来都是写得清清楚楚,不是单纯的爱国,是“忠君爱国”!
爱国的目的其实是要“忠君”。爱国的最大受益者也是“君”。而爱国者不过是工具而已。这其实是历代统治者向来褒扬爱国的真意!
尽管爱国的“国”应该与政权无关,但实际上一定有政权会因某人的爱国而获益或受损。所以,爱国者们一定要搞清楚,不是自以为是“爱国者”就可以太平无事,洋洋自得了。以大清为例:不仅希冀“反清复明”的爱国者要被诛,就是奉大清为正朔,若一言不合上意,即便你是“爱国者”也一样可以安个“妖言惑众” 或是“妄议朝政”的罪名,杀!
对统治者而言,爱国主义就是借着“国”的名义,让人们热爱自己的统治。如果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会毫不留情地镇压的!
  *.*.*.*   2010-6-19 13:4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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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懂得
  *.*.*.*   2010-6-19 13:4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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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胡寅 加帖在会员阅读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无论爱国主义的“国”多么抽象,朦胧,也会不可避免地落实到现实中的国家。
国家是什么?我至今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当初上政治课时的定义:“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暴力工具。”
请反反复复,认认真真地思考这个定义,然后想一想自己在这个国家中的现实地位。
如果你恰好是统治阶级的一员,恭喜你!你确实应该维护,热爱这个国家。你的爱国热忱是正当的,毫无疑义的正确的。
如果你刚好处于压迫和被压迫之间,爱不爱国大约是自由选项,你完全可以把爱国当作不相干的奢侈品。
如果你仅仅是被统治,被奴役的阶层的一员,如果明白无误地叫你去爱这个现实中的国家,你可能心甘情愿地去爱吗?如果你真的那样去做,是不是很可怜,很愚蠢,又很荒诞呀?!但是,人家没有那么笨,人家把现实的国家换成了一个模糊的“国”,于是,大家的精神一下子就高涨了,大家的热血马上就沸腾了,大家就可以争先恐后地为那个伟大的“国”献身了!
对统治者而言,没有什么比“爱国主义”更廉价,更具欺骗性,更能让被统治者心甘情愿地维护统治者的利益的手段了!
为了让平民大众老老实实地“热爱”自己的国家,许多似是而非的宣传日复一日地被重复着。许多人不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而且居然把它们当成道理,挂在了嘴边上。
就说“国家(或政府)养活,培养了你”吧。谁都知道是父母养活了我们,即使是国家消失了或者政府倒台了,父母也一样会把我们养大!不错,是政府拨了教育经费,办了学校才使我们受了教育。请问,哪个政府不办教育?那不是它最起码的责任吗?!政府的钱本身就是从老百姓的税(或变相的税)中来的,用在老百姓身上是天经地义。实际上,政府用在教育的钱,是太少了!有多少人因为教育经费的短缺而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呢?!如果要感恩,我们要感谢的也是父母,师长,和辛苦劳作的纳税人,绝不应该是政府,政党或哪个统治阶级。
还有,诸如“母亲打儿子”之类的说法,就更加荒谬了。自诩“公仆”的什么时候又成为人民的娘老子了?!那个抽象的“国”或是现实一些的土地永远也不可能打她的“孩子”!侵害公众或个人权益的只能是那个政府,那个用老百姓的钱养活的政府和它的利益阶层。政府错了就必须被追究。不然它还会重复错误,而且会变本加厉。企图利用老百姓朴素的感情来逃避责任,是决不能被允许的!
“谎言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象这些经不起推敲的,有些甚至是弱智的说法,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实在让人不得不慨叹“舆论导向”的威力!
每每看到人们被这些说法所蒙蔽,看到人们对政府一点点看似歉意的表示感恩戴德,就感到极度的悲哀!――为人们的善良,为人们的懦弱,为人们的愚昧!
讨论爱国主义,就必须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爱国主义的中心。
在老百姓的眼里,国家利益从来都是崇高的。为了它,人们甚至可以奉献出一切。那么,对统治者而言,国家利益是怎么样的呢?
翻翻历史,我们随意就可以找到众多统治者出卖国家利益的例子。难道统治者想自己削弱自己的统治吗?
原来,所谓的国家利益,往往太过遥远。和统治者的个人利益,集团利益等触手可及的当前利益相比,未免太不实在了。只有和统治者的切实利益一致的时候,国家利益才成为国家利益;否则,国家利益只是几句装饰,爱国主义就更是花枝招展的门面了。
看看,老谋深算如袁世凯者,难道不知道《二十一条》是卖国吗?结果呢?承认了。再看看,死后至今还在被人膜拜的英明领袖,把半个长白山,半个珠穆朗玛峰拱手相让。为了什么?居然只是狗屁不如的面子!
――这就是关于爱国者们可以誓死捍卫的国家利益的真相!
对统治者而言,利用爱国主义,挑动国与国之间的对立,几乎是统治者转移矛盾,巩固政权的灵丹妙药!为了转移目标,最常见的手法就是炮制众多危言耸听的威胁,使民众的情绪投向外部,从而诱使人们对自己政权认同。至于真正的国家利益,在统治者眼里,不过是最先几个可以随时被抛弃的筹码之一罢了!
除非你风云际会恰好卷入了某个历史的关键场景,否则,国家利益对平民百姓而言,永远是奢谈。国家利益只能是某些特定人物手中的玩具。
我不能不说:如果你还真诚地相信国家利益至高无上的话,就未免太善良,太天真了!
因为好奇,我曾经查阅过汪精卫先生臭名昭著的“艳电”。我居然发现汪先生与日合作竟然也是出自爱国主义的一片赤诚!自己掩卷而思,不禁莞尔。难怪现在有人会给昔日的汉奸们辩白呢!你看,如果单凭言论,那些汉奸们分明是忍辱负重的爱国志士!哈哈,幸亏当年大日本皇军四处烧杀抢掠,臭名远扬,不然,在汪氏国民政府爱国的感召下,会有多少不明真相的人加入皇协军呢?!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有谁能想到,象汪精卫那样,能写下如此豪迈的诗句,为国家曾视死如归的英雄,会以汉奸的定论而收场啊!
特别是在中国近代的一,二百年,爱国主义一直是个诱人的金字招牌。可是,不待历史的尘埃落定,我们又如何知道谁是真正的爱国,谁又是真正的误国,害国,甚至卖国呢?
绝大多数的政治目标,都有清晰的界定。而爱国主义,则一向是边界模糊,刚好可以作为统合一切,包揽一切的大纛。可能大家还记得,在香港回归之前,曾经有过“爱国的黑社会”的说法。大家看看:抢劫犯,杀人犯都可以爱国,强奸的,贩毒的都可以爱国,还有什么人不可以爱国呢!
我冒昧地揣测一下,象咱们这些普通人,谁没有浓厚的乡土情结,谁没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感?我想:至少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是“爱国”的吧。
于是,不管你有什么样的诉求,一句“你爱国吗?”就可以把你延揽入“爱国主义”的阵营,然后遮遮掩掩地塞入一些你可能根本不认同的东西,在某人的领导下走向鬼知道的什么地方!
爱国主义的旗号,实在是太管用了!你看:放任它国的经济掠夺,可以是促进经济发展,是“爱国”;出卖主权,可以是构建和平的国际环境,也是“爱国”;屠杀,欺压人民,可以是为了国家的繁荣稳定,还是“爱国”!。。。一件一件,请问哪一件不可以称为“爱国”?!
一旦我们有了异议,总会有人过来,语重心长地教导说:“我了解你的心情,知道你的看法。可是,你毕竟不了解许多情况,我们(或是某人,某个组织)这么做也是为了国家,民族的利益着想,也是爱国呀!”于是,我们就安静了,我们就宽容了,我们就谅解了,我们就又可以山呼“理解万岁!”,“某某英明”,然后在沉默中等待下一次被侵害了!
如果我们稍做考察,就会发现爱国主义是最讲“牺牲”的。为了爱国,我们需要牺牲这个,牺牲那个,乃至牺牲自己的生命!统治者故意模糊自己或自己的政权与“国”的区别,把爱国者的牺牲导向自己的利益。
如果我们稍做考察,就会发现越是集权专制的国家,越是爱国主义的热爱者和鼓吹者。在那里,人民大众的朴素感情和正当权益,在爱国主义的旗号下,可以轻轻松松地被利用,被践踏,被牺牲。
现实往往是残酷的,真相往往是丑陋的。越是相信大多数人爱国情感的真诚,我就越相信对真相不能粉饰。
因为“爱国主义”的本身没有明确的界定,又有广泛的感情基础,极易成为被统治者操纵的工具。“爱国主义”不仅不堪成为公理,也根本无法作为道德判断的依据。
爱国主义太容易引起我们的共鸣了。可是,善良的人们,对“爱国主义”,必须要观察,必须要警惕啊!
“忠君”才是“爱祖国”的实质。
“忠君”是“爱祖国”的“大前提”。
“忠君”是“爱祖国”的通行证和试金石。
在主子们看来,不“忠君”、不肯为主子当炮灰,当然就是不“爱祖国”。理由很简单:
“祖国”者,朕“自己的国家”也。
只有和统治者的切实利益一致的时候,国家利益才成为国家利益;否则,国家利益只是几句装饰,爱国主义就更是花枝招展的门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