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朝廷之名,分国家之羹——读《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_钱宏:宽容、和解的智慧-变化、共生的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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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朝廷之名,分国家之羹

——读《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

 

《中国社会科学》的潘启雯君推荐我看南方都市报上一篇引起轰动效应的文章,叫《爱国家不等于爱专朝廷》。

我马上找来拜读了,果然是篇好文章!

能唤起中国人回归常识、常规、常态的文章,再多都不为过。作者选择的角度很巧,富有智慧,更富有历史感,切中要害。我在《“五子联盟分羹”——抽空公权精神的王霸之业符合经济学思维方式》(hblog.ifeng.com/article/5297762.html)中也曾说到:[自井田制被硕鼠们破坏、苏秦合纵共生天下相安的努力遭受失败之后,中国的政治生态再无公权意义上的安居乐业休养生息,中国人的雄心壮志亦无非是抽空了公权精神的王霸之业,于是,所有人,无论皇家贵胄还是平头百姓草头王,都被一波接一波地卷入枪杆子、笔杆子、印把子、枰杆子、钱袋子“五子联盟分羹”中人五人六地、乐滋滋地苟且偷生。分羹的方式,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就是八个字:借朝廷之名,分国家之羹!

中国先秦以后的政史与治史,无非是“五子联盟分羹”及其“循环洗牌”(或者也可以说是“交替洗澡”)历史。亦即“借朝廷之名,分国家之羹”的历史。所不同者,不过是洗牌、洗澡规模的大小而已。这不就是中国历代庙堂之上鲜有“口能言之身亦行善”之国宝,鲜有自处高贵而有灵魂的精英;江湖之远亦鲜有身心灵人格健全之国民,鲜有费孝通、钱学森临终前深感遗憾的创造型人才,鲜有脚踏实地仰望星空者……之根由吗?!

这不就是中国庙堂之上鲜有“口能言之身亦行善”之国宝、鲜有自处高贵而有灵魂的精英,江湖之远亦鲜有身心灵人格健全之国民、鲜有费孝通钱学森临终前深感遗憾的创造型人才、鲜有脚踏实地仰望星空者……之根由吗?!]

所以,《爱国家不等于爱专朝廷》,轰动得有理!

只是对我来说,尚意犹未尽。

现在毕竟不是1980年代,辨析且指出“应该”之后呢?我感觉我们有眼光的媒体人、出版人,当下固然需要采编这种具有正本清源,乃至解构力量的呼吁性文章、书籍,但也应当有这样一种意识:历史进步不取决于观念的解构,也非知识的堆积所能凑效,历史不能留下空白。没有新的建构,旧的观念、理论、习惯就是批得体无完肤,历史还只好认它。

这仍然是一个破与立的关系问题。我在《历史行进中的破与立,及科学主义问题——读<科学、良知与毛泽东>和<科学失去伦理,必将成为迷信和罪恶>》一文中,说到中国历史行进中的“立与破”时发现:

[毛泽东是(敢)搞破字当头,(他相信)立在其中,结果证明,他并没有想好到底要立什么,所以搞得中国乱象环生,最后也就只好守住枪杆子、笔杆子这两杆子,也是两根底线,来保住一个红色江山。开始,邓和毛也是差不太多,只是到江西拖拉机厂后才从毛的“破的旋涡”中得以喘息,而想明白了一件事,即自己立不了什么,但可以模仿,可以复制,可以回到1949年前搞近代化的轨道上去,即使单纯发展经济也算得一条是为我所用之路,且干脆把这种单一模仿、复制、国际主流经济的功夫做到家。

当然,邓之后出现了当下中国的另一种乱象环生。但我想,这只能说与他有关,但不能全怪他。接棒者过于“萧规曹随”,就等于坐享其成,立的问题还是原事在!再后继者,想纠偏是很正常也很正当,所以提出和谐与科学发展观。可是毛、邓坚守的“枪杆子、笔杆子”,现在要保住的不只是毛时代的红色,还有黑色,纠偏的思路,一经遇上了红与黑的历史性大纠结,就立马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立的问题,依然如故,没有解决。

这其实并不是六十年里三代四代人的问题,而是中国三个世纪一百年的问题。到2012年这个物理时间的当口(共和元年为1912年1月1日),中国,现在还要加上世界,因为中国问题(模仿、复制)好孬其实也就是世界问题的表征,只不过更复杂一些,该有个转机了!

我从15岁开始打工乞讨、开荒种田、治病救人、教书育人且自学、替人作嫁、编织信息、漫游诸国的经验和观察中,特别是最近十年在官场与商场的交相挤兑的生命体验中,形成了与毛、邓相反的思路,不相信“破字当头,立在其中”,而是认定了“立字当头,破也在其中。且当破者决不含糊(比如左中右主流非主流),当融者决不拘泥(亦比如左中右主流非主流),目标还是为了立”。

“立”这东西,看起来很大,很难,其实也没那么玄乎。老子两千年前就说过“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只要能易、能细,立,我辈亦当可以矣!

比如克服科学、技术、机器(包括国家机器)、发展的问题,比如建立善政与良治的问题,比如重建中国式世俗宗教发动良知、发现良心、发挥良能的问题,比如拯救地球克服我们克服被宠坏的惰性和奢侈攀比蒙昧的每一个细小行为……都是不简单、不容易的“天下难事”和“天下大事”,是人类共生、世界共生、地球共生,乃至宇宙共生之难事、大事,也是人人可为之易事、细事、小事。

所以,就有了:

共生公式:乐活细小行为×我(每一个人)=改变世界的力量!

所以,倒过来看,还是要尊重和敬畏生命——宇宙之心!尊重每一个生命的价值,每一个人自组织力,每一个有自组织力的人组成的社会自组织力——思想力、行动力、文化力、感染力、影响力!而不只是单一政府的自组织力。]

“五子联盟分羹”,借朝廷之名,分国家之羹,所以《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

然而,从事创新的建设性工作,却又往往因为其超越了人们的知识储备,不符合人们的习惯性思维,人们对它的陌生感,就可想而知。因而一时难以唤起共鸣,是经常的事。一部科学史、社会发展史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能知春江水暖者总是少数,而这少数人一旦在合适的时间、地点做了合适的传播,大众传播时代的轰动效应同样会出现,那里,人们又当会趋之若鹜。

2010年6月10日于上海

附录好文:

爱国家不等于爱朝廷

2010-04-11    南方都市报  

洪振快 历史学者

  据说法国波旁王朝的君主路易十四说过“朕即国家”的话,尽管全世界的君主都喜欢专制,但很少有人会像路易十四那样露骨和无所顾忌。路易十四于1643—1715年在位,同时代的中国皇帝是康熙,康熙的心里想的未必不就是“朕即国家”,但他显然比路易十四更具“中国特色”的“智慧”——— 经常作些仁君秀,既行专制之实,又享仁君之名。

  按照路易十四之后的法国启蒙思想家的“主权在民”思想,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所以不是“朕即国家”,而应该是法国人民说的“我们才是国家”。当然,这种思想观念是路易十四的时代之后才形成的。在路易十四的时代,世界上其实还没有多少人能够区分君主、政府、国家的概念有什么不同。在中国,虽然先秦的孟子已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观念,但实际上秦汉以来的二千余年中,爱国即是忠君,忠君亦即爱国,君主与国家在观念上还是混淆不清的。直到西方思想传入之后,中国人对国家、政府(朝廷)、君主的概念才逐渐形成清晰的现代认识,这其中第一人当推梁启超,他是在经历戊戌变法失败流亡海外的痛苦之后,才获得这种认识的。

  梁启超指出,中国之所以积弱,根源之一就在于国人不能正确区分国家与朝廷的概念,以致爱国心没有用在正确的地方。国家是什么?朝廷又是什么?“今夫国家者,全国人之公产也。朝廷者,一姓之私业也。国家之运祚甚长,而一姓之兴替甚短。国家之面积甚大,而一姓之位置甚微。”中国有悠久的历史,唐虞夏商周、秦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宋元明清,“此皆朝名也,而非国名也”。从殷族的商、姬族的周,到嬴氏的秦、刘氏的汉、李氏的唐、赵氏的宋、朱氏的明,还有蒙古人的元、满人的清,它们都是一族一姓的朝廷,而不是国家,都是一族一姓的私业,而非全体中国人的公产。然而,中国人常常将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梁启超认为,这是中国人的大患。

  国家和朝廷不分的不良后果,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爱国变成爱朝廷,甚至变成爱领袖——— 君主。梁启超说:“试观二十四史所载,名臣名将,功业懿铄、声名彪炳者,舍翊助朝廷一姓之外,有所事事乎?其为我国民增一分之利益、完一分之义务乎?而全国人民顾啧啧焉称之曰:此我国之英雄也。夫以一姓之家奴走狗,而冒一国英雄之名,国家之辱,莫此甚也!乃至舍家奴走狗之外,而数千年几无可称道之人,国民之耻,更何如也!而我国四万万同胞,顾未尝以为辱焉,以为耻焉,则以误认朝廷为国家之理想,深入膏肓而不自知也。”二十四史中的那些将相们,他们为一姓之功业杀人,以“万骨枯”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这本来与爱国无关,但却被各王朝树立为爱国的模范,而国人因不能正确区分爱国家与爱朝廷的差别而跟着礼敬之颂扬之,实在是可悲可悯。

  比梁启超晚一些时候,陈独秀写过一篇题为《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的文章,文中说:“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所以,“若有人问: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我们便大声答道:……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

  国家的功能,如陈独秀所说,一是抵抗异族压迫,一是调和国内纷争,前者对外,后者对内。调和国内纷争是就消极方面来说的,积极方面国家还需履行一定的公共职责,如救灾、赈济等。

  国家功能的实现,须通过政府去完成。如果政府能完成国家功能,国家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如果政府不能完成国家功能,国家则有可能成为“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人类历史实践中的普遍情况是,政府常常不能完成国家功能,或者完成得很差,这样就有可能出现有政府等于无政府,甚至有政府还不如无政府的状况。

  地理环境决定了中国是一个水旱灾害频发的国家。有一项统计说,中国在民国前的2270年中,见于官方报告的旱灾有1392次,水灾有1621次,可见年年有灾。因此,中国古代的政府最重要的一项公共职责便是领导抗灾,这可以说是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之一,灾异现象历来也是帝王们最关心的事。清代的皇帝还要求各省大员定时汇报雨水、收成、粮价等情况,以便随时了解各省灾情和民生,如出现灾荒可以及时组织赈济、减免受灾地方的税赋。但是,从历史记载来看,受灾得不到及时救助的情况还是非常普遍。当大规模灾害出现而政府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灾民为了生存就会铤而走险,如明末李自成等人领导的农民起义,其主要活动空间是在陕西、河南,原因即是两省大旱,而明政府却不能组织有效的赈济,使得灾民成为流民,进而升级为暴民。

  一个社会,有许多涉及大范围、众多人群的公共事务是无法由其他社会组织去完成的,而只能是由政府去完成。一旦政府不能履行其职责,社会就会无序,公共利益就会受到侵害。比如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环境保护之类的公共事务都要由政府去完成。

  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曾经长期陷入一个难解的困境:即人们需要政府,但政府却不能履行人们期待的外而抵抗异族压迫、内而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功能,在很多情况下还常常演化成一个与民争利、侵害民权的组织。要使政府尽职尽责,人民必须有监督政府的权力,而最有效的监督方式是用投票的方式去选择政府的权力。人们有必要了解一个常识———即梁启超所说的国家不是朝廷(政府),朝廷可换而国家永存,人们应该爱的是国家而不是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