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新中国不实行联邦制的战略决策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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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6月15日 12:20人民网-《大地》 【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100条
核心提示:龚育之说,长期主持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李维汉,在谈到当年决策的情况时说:在起草《共同纲领》的时候,毛泽东提出,要考虑到底是搞联邦,还是搞统一共和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毛泽东向李维汉征求意见,李维汉提出了不要搞联邦的意见。主持《共同纲领》起草并亲自写出初稿的周恩来,也讲过是毛泽东提出这个问题。
本文摘自《大地》杂志2005年第23、24期,原题:龚育之的红色家国情怀
“龚育之”三个字,在国人眼里是与“伟人理论”、“中共党史”、“科技哲学”相关联的代名词。在采访前,记者不免有些畏怯,担心“对付”不了这位博学多才的大学者,提醒自己可别提问不到位而让人笑话。没想到几次接触,才发现他是那样的谦逊、和蔼、可亲、可敬,当然更是感受到他的严谨、正直、宽厚、渊博。似乎,龚部长、龚校长、龚主任、龚老之类常用的称谓已不再适用,“龚老师”才是心底最真的称呼……
党史权威详说开国的历史细节
在描写开国盛事的一些纪实文学、回忆录和历史著作中,常常有这样一句话:“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 门城楼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然而,党史专家龚育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样的叙说,在历史的细节上是不完全准确的。
龚育之认真地对记者自问自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向全国人民、向全世界宣告的?准确地说,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宣告的。
沉思片刻,龚育之接着解释——在时间上,有这样一个过程:1949年9月21日,毛泽东在这次会议上致开幕词,这篇开幕词以“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这句名言而为全中国人所铭记,在这篇开幕词中已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了。9月29日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的序言中就写道:“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组织人民自己的中央政府。”9月30日通过的会议《宣言》,郑重地写道:“全国同胞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已宣告成立,中国人民业已有了自己的中央政府。”这一天的闭幕式中,朱德致闭幕词,说:“我们全体一致,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0月1日下午3时,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史称开国大典)在北京天安 门广场举行,毛泽东主席站在天安 门城楼上庄严宣告-——龚育之强调,毛泽东主席在天安 门城楼上宣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今天成立了”。
龚育之说,按开国大典的程序,毛泽东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之后,升国旗,同时奏国歌(义勇军进行曲),鸣礼炮,然后毛泽东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公告中又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业已集会,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了那样两句话,就历史细节来说,当然是与事实有出入的。就历史实质来说呢,这种描写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盛事的几个情节艺术地凝缩到一个场景上来了。”
龚育之认为,除了时间和场合的细节以外,还有一个细节的出入,就是语言的细节——毛主席说的“站起来了”的,是“中国人”而不是说的“中国人民”。
原来,毛泽东在人民政协开幕词中的原话是“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收入这篇讲话时,给原本没有标题的开幕词拟了一个标题:《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毛泽东著作选读》(新编两卷本)中,这一篇是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刊印的,也用了这样的标题。
这样做标题,准确不准确?龚育之坦言,不够准确,因为这不是毛泽东的原话,毛泽东的原话是“中国人”,不是“中国人民”。说“中国人民”当然也对,但原话的说法有它更深更广的含义,强调的是民族立场,是所有中国人的立场。这在开幕词的另一句原话中得到印证,那句原话是:“我们的民族将再也不是一个被人欺负的民族了,我们已经站起来了。”
据了解,新编《毛泽东文集》第五卷收入了这篇开幕词,新拟的标题用的是毛泽东的原话:“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代替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编者所拟的那个标题。
新中国的奠基者在建国纲领中明确提出新中国不实行联邦制。那么,这个战略决策是怎么做出的呢?龚育之介绍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革命建国的纲领。这部建国纲领的一个重大贡献、重大创造,就是确定我们建立的国家是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人民共和国,而不是多个民族共和国的联邦。”
龚育之说,这个决策来之不易、真正的来之不易啊。因为中国共产党从前的宣传纲领,是提出过建立“联邦”的。“中国共产党在自己的纲领里提出‘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是在1922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也是这样说的。1945年毛主席在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提出的‘我们的一般纲领’里,仍然是说:‘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问题与政权问题上,包含着联邦的问题。中国境内各民族,应根据自愿与民主的原则,组织中华民主共和国联邦,并在这个联邦基础上组织联邦的中央政府。’ 七大通过的党章当然也是提的联邦。甚至1947年10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也是提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平等自治及自由加入中华联邦’。我们现在读到的《论联合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的通行版本里,这些提法没有了,是后来才删去了的。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在1949年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共同纲领》这个立即要付诸实施的行动纲领的时候,做出不实行联邦制,而实行统一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这样一个决策,不能不说是政治上和理论上的一个重大突破、重大前进。”
龚育之说,长期主持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李维汉,在谈到当年决策的情况时说:在起草《共同纲领》的时候,毛泽东提出,要考虑到底是搞联邦,还是搞统一共和国、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毛泽东向李维汉征求意见,李维汉提出了不要搞联邦的意见。主持《共同纲领》起草并亲自写出初稿的周恩来,也讲过是毛泽东提出这个问题。1949年9月7日,周恩来向已到达北平的几百名政协代表作题为《关于人民政协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专门说:“关于国家制度方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的国家是不是多民族联邦。现在可以把起草时的想法提出来,请大家考虑。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但其特点是汉民族占人口的最大多数,各少数民族总起来还不到全国人口的10%。不管人数多少,各民族间是平等的。这里主要的问题在于民族政策是以自治为目标,还是超过自治范围。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是今天帝国主义者又想分裂我们的西藏、台湾甚至新疆,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希望各民族不要听帝国主义者的挑拨。为了这一点,我们国家的名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不叫联邦。”这个纲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宪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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