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起恶性暴力抗法案件(公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8 08:40:48
今年5月份,通山县检察接连对3起恶性暴力抗法案件作出批捕决定。这种情况不仅在通山县少有,就是在全市也不多见。笔者还从通山县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1至5月,受理的刑事案件达到了98起,抢劫、绑架等恶性刑事案件数量连续几年以50%的比例递增,严竣的形势引起了各有关部门的反思。

  3个月内3起暴力抗法事件。

  5月19日,一起暴力袭警事件震惊通山。

  这天晚上,近10名手持大砍刀的男子冲进该县东城公安派出所,将刀子架在协警员的脖子上,威胁讨要因违法被扣的赌博机,随后又砍伤发现案情前来制止的值班队长。致使该队长乐发强双腿被砍骨折。

  5月18日,该县东城公安派出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扣押了设在县城一家鞋店的两台赌博机进行整治,稍后不久,赌博机经营者多次到派出所讨要遭到民警拒绝。第二天晚上,几名犯罪嫌疑人酒后邀约前去派出所抢夺赌博机。

  无独有偶。类似这起暴力事件的案件在近三月内,已经连续发生两起。

  今年3月6日,该县公安局组织通羊镇派出所开展大接访活动时,接到受害人上访,称通羊镇石航村郭麒麟等人强行扣留其运煤车长达一月之久,请求公安机关协调放车。当天该县公安局集中警力50余人驱车前往石航村。在公安民警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遭受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暴力阻碍,将其中4名执法人员殴打致伤,并非法扣留五辆警车长达6个小时。

  此外,该县人民法院干警也有同样的遭遇。今年3月30日,通山县人民法院干警执行申请人余望水与被执行人张志刚民间借贷欠款纠纷案的执行程序时,遭到执行人的妻子宋春静及儿子和几个社会青年的围攻殴打,致使法院干警华强等人受伤。

  民众法律意识亟待提高。

  暴力抗拒管理、暴力抗拒执法、暴力抗拒监督,暴力抗法事件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地方频频出现,政府焦虑,市民疑虑,执法者更是顾虑。

笔者调查了解,在现实社会中,各项利益矛盾越来越突出,暴力抗法事件频现并非偶然,而是具有特定的社会背景原因。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分析认为,近年来,经过全国范围的大规模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律常识是普遍的提高,然而,法律知识的提高并不必然的意味着法律意识的增强,也不必然的意味着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的提高。那些暴力抗法、围攻、殴打执法人员者未尝不知其行为属于违法犯罪,只不过在团体利益的驱使下,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铤而走险。比如,今年3月6日,通羊镇石航村郭麒麟等人强行扣留运煤车一事,参加者都得到过组织者的承诺,“大家齐心合力争来的利益见者有份。”平日里差不多都是本份的农民,在可观的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一个个变成了凶狠的歹徒。

  对于警察被打一事,通山公安局局长张建认为,警察成为特定一段时期社会矛盾的“发泄对象”,极易成为攻击的“目标”,是由于其职业特殊性决定的。警察不但是一种职业,而且代表了法律权威。 正是这种职业的特殊性,致使在目前的社会关系中,由于多元化的意识形态领域造成了不同的利益诉求,以及市场经济冲击对某些人造成道德滑坡、思想浮华,加之法制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形成一系列不同层次的社会矛盾,亡命之徒和不法分子把对于社会现实中的种种不满和仇视的发泄对象,便对准了暴露在公众执法环境中的警察。这些人不仅仅是想对警察权威的公然损害,更深层次的是想对国家的法律权威的挑战和损害。加之警察自身装备、实战快速预防及反应能力的低下,使警察这一直接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的职业形成被报复和发泄的对象成为现实。

  不仅如此,由于一些基层组织弱化,不会做群众工作,遇到政策和决定得不到贯彻落实的情况,往往把公安机关推到一线;一些地方领导依法行政意识不高,动辄动用警力“开路”,让公安机关冲锋陷阵的做法,成为公安机关招致冲击、造成警民关系恶化的原因导致利益冲突加剧,百姓将积怨发泄到公安民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