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多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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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多人怪
Ella Bee 2009-11-26 10:37:47
        中国人是喜欢送礼也喜欢收礼的民族。所谓礼多人不怪,原本讲的固然是礼节,但现代商业社会,礼节们逐渐退化,而不断进化的,是送礼之道。
        传统的送礼季节,无非是春节时送送年货,中秋送几只月饼,再就是婚丧嫁娶,亲朋好友间的礼尚往来,到了现在,送礼不再局限于朋友亲戚,商业伙伴,或潜在的商业伙伴之间的礼尚往来大行其道,甚至也不能算作是往来,往往是对有求于人者是有往无来,对甲方,则是有来无往。送礼的时间,也拉得越来越长,中西节日可以送礼,元旦、春节、三八节、端午节、母亲节、国庆节、万圣节、圣诞节……一个也不放过。
        我今年的六一儿童节还收到了棒棒糖和巧克力,说是祝我“童心永驻”;连本无节日的初秋,也有大闸蟹券满天飞。可以送礼的节日纵跨古今,横扫中西。就这样,那些真要送礼的,还是嫌送礼的机会不够多,没理由也要找理由来送。
        我自己把礼物分为几种,高价格高价值的;高价格低价值的;低价格高价值的;还有就是低价格低价值的。
        首饰,各种名牌等就属于高价格高价值一类,但送这类东西也不是万无一失。我的一位深信LV是最恶俗的暴发户用品的朋友就在收到一条满身是LV logo的围巾,她深以为辱,随即刻薄地致电送礼者让他把围巾取回去给他们家狗戴。而受风气所累,打肿脸充胖子地买了A货或B货的人更有可能惹祸上身。
        上周和几个朋友闲聊,其中一个出了名爱名牌的女孩说,之前一个周末把别人送的掉了扣的普拉达包包送去恒隆的专卖店修,柜台小姐仔细察看了包包后,客气地问是在哪里买的,回答是朋友在香港买的,专卖店小姐施施然把包退还,非常委婉地说这款包从未在亚洲销售过。暴露在她满脸的“假货”的潜台词下,我的朋友羞得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无独有偶,在座的另一个朋友,也试过把两三个万宝龙的笔芯拿到专卖店换,赫然发现其中一支是假货,狼狈地跑回家一比对,找到烂芋充数的一支,原来也是一个礼物。他的结论是:“一支笔认识一个人”,所以,真贵价也好,假贵价也好,最好还是在送之前对对方和自己的口袋有个正确的估计。
        高价格低价值的礼物,也就是送得出手但没花心思的礼物,Swarovski水晶就属于这类型,各种种类都有,价格也有高有低,加上品牌知名度高,是容易吻合预算又不会出错的礼物。我过生日就经常收到这种一看便知是在来的路上顺手从店里随随便便按预算捡来的,闪闪亮,包装精美的小物件。就是这些名声很大,实用价值不多的玩艺儿成就了中国令人咂舌的庞大礼品市场。
        而低价格高价值的礼物,往往是一些有心、有创意的东西,在街上买不到,像大学时代手织的温暖牌围巾,或者是用收礼的人肖像做成酒标的红酒,这种礼物,不花心思,不了解对方是送不出来的,因为独特而珍贵,但也不是时时都有。我的一群吃客朋友,经常从世界各地带了西班牙的火腿、法国的松露、台湾的乌鱼子、香港大厨自制的XO酱、云南乡下自己炸的鸡枞相送,无论贵贱,送来送去的时候,不一定有扑面而来的感动,但肯定有扑鼻而来的香味。
        低价值低价格的礼物,是礼物金字塔的庞大的下层,像月饼、果篮,还有烟和酒,往往是聊胜于无,像过年过节时毫无创意的群发短信一样,送的人自然因为数量庞大而破财,收的人接到的,无非是“你还在我的名单上,我还活着”的信号,而大多数这样的礼品会被不只一次地重复使用,最终成为“买者不用,用者不买”的奇特商品。当然也有爱收的人,我的一个在工商局就职的无权无势的朋友,每年节前都“轻伤不下火线”,就算是生了小病也坚守岗位,为的就是这些积少成多的节日“问候”。        又到年终送礼季节,我对送礼人的建议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送礼前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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