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公权比精神病更值得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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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公权比精神病更值得防范

2010年06月06日09:54时代周报令狐补充我要评论(156) 字号:T|T

令狐补充 知名评论人

一篇发表于2010年第22期《瞭望新闻周刊》,题为《化解精神病人肇事之痛》的报道,内容耸人听闻,引起了轰动,饱受公众和舆论批评。

该报道开篇即罗列云南、广西、黑龙江在最近一周内发生的三例“重性精神病患者”暴力行为造成的惨剧,并援引国家疾控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数据称:“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但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知晓率不足五成,就诊率更低。另有研究数据显示,我国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精神疾病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投资的视野。”

这两个数据,分别超过全国13亿人口比例的8%和1.5%。也即是说,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精神病患者,并且有潜在的暴力倾向,令人瞠目,让人恐惧。心惊胆战之余,公众和舆论纷纷质疑数据的来源和真实性。而更多批评声音,则表达了对妖魔化精神病,污名化精神病患者,渲染精神病人威胁的尖锐谴责和愤懑。

事实上,人民网一篇转载日期为2009年3月20日的文章显示,类似数据一年前已经由《科学时报》公诸报端。只不过文中的表述和数量稍有差异:“我国1亿患有不同精神障碍性疾病的患者中,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达1500万左右。”但这一篇报道《精神卫生法》有望年内出台的文章,并未引起更多关注。

恐惧源自“被精神病”

同一组数据,相隔一年,视角有别,倾向性迥异,社会反响差别巨大,传播效果对比强烈,正所谓风起于青萍之末,其来有自。

一年来,“被精神病”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热词。正常人被强制送入精神病院的恶性事件屡有发生,公众对此的印象是,只要不驯服于绝对权力,就有“被精神病”的危险。河南漯河上访者徐林东被关入精神病院6年,乡政府每月向精神病院缴纳1000元费用,直至今年4月才被曝光。甘肃武山上访者孙学琴(化名),被江苏灌南县民政局强行关入精神病院一年。今年4月9日,湖北十堰市民彭宝泉和邓复华,因用相机和DV拍摄该市五交化公司员工上访场面,被警方羁押后,以两人疑似精神病为由,强制送入当地精神病院。

类似案例并非集中在最近:2004年,黑龙江农民黄淑荣因上访被多次强行送进精神病院,后被20多位精神病专家会诊鉴定为“连轻微精神病都不是”。2007年,有四川邻水刑警因不服从工作安排,被强制送到重庆某精神病院治疗203天的报道。2008年12月,媒体报道了山东新泰将孙法武等多名上访者送入精神病院。

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老上访户99%是精神病患者”的断言,竟然与这类事件成了互为印证的注脚。评论质疑《化解精神病人肇事之痛》,是一种与孙东东遥相呼应、为滥权鸣锣开道的论调,并非全无道理。

对精神病的误解和误导

1亿精神病人、1600万重性患者的说法,之所以饱受质疑,甚至造成了社会恐慌,公众的现代精神病学知识的不足无疑是原因之一,然而作为国家机构的疾控精神卫生中心未能及时面对公众,澄清事实,对数据予以解释和说明,也难辞其咎,有行政不作为的嫌疑。

法国思想家福柯说:“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文明的产物。”在古代,疯癫是社会秩序的一部分。18世纪,科学兴起,知识进步,疯人院才成了隔离和“规范”社会的措施,名为救治,本质上却是一种权力对异类和少数人的压迫。而直到弗洛伊德学说出现,才将疯病改称为精神疾病。

精神疾病的成因在不同的学科,如生物学、心理学、社会学上,都有不同的解释。目前主流的治疗方式也是“生物-心理-社会模式”。需要入精神病院治疗的只是患者中症状严重者。

在国际上最常使用,由美国精神医学学会出版的《心理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最新版中,精神疾病被分为16大类近400种疾病。其中包括:藏书癖、饮食失调、梦游、酗酒、尿床、癫痫等,以及被强权绑架和驯服后,引发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与此类似,也将精神疾病分为10大类300多种,并已将不同性向(如同性恋等),从疾病分类中剔除。

精神疾病的诊治领域,权力的魅影随处可见,也是名利场,长期充满争议。美国精神病人联盟提供数据称,23%的北美成年人在一年内会经历一次可被诊断出的心理疾病,但严重到影响日常机能的症状不超过一半。这个结论也因该机构接受医药工业的赞助遭到质疑。

而在一家叫北京京科银康医院精神病康复中心的网站首页,在一条声称精神病“一次治疗,永不复发”的消息中,列举了如下商业机构:美国瑞特制药有限公司、加拿大安大略生物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丹尼奥国际生物公司、美国戴莱全球生物科技公司、荷兰哒森生物有限公司、丹麦丹沃有限公司。网站称该中心 “根治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治愈率高达98.5%”,其利益以及权力导向明晰,而真伪难辨。

精神疾病有轻型和重型之分,常见的重性精神疾病有精神分裂症等。而精神分裂症患者通常即是公众所认为的疯子或精神病。这一点正是《化解精神病人肇事之痛》一文误导公众和社会之处。

现代精神病学证明,包括精神分裂症在内的重性精神病,和滥用暴力并无因果关系。一项发表在2009年2月号《普通精神病学文献》上,来自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UNC)的研究成果表明,精神疾病患者有暴力倾向的可能性并不会比常人高。

这个法医精神病项目领导者艾尔伯根博士说:“如曾经有过暴力倾向、滥用药物、刚刚离婚和失业等—都比精神疾病一个因素要更容易让人产生暴力倾向。”

项目的合作研究者萨利·C·约翰逊医生补充道:“受到媒体报道及自身观念的影响,很多人会认为精神疾病这一单一元素会使病人具有危险性,但我们的发现对此提出了质疑,我们的研究表明这种观点并不正确。”

近年来一系列极端暴力事件,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暴力倾向与精神病人没有必然的关联。发生在上海的杨佳案、福州的郑民生案,凶手杨佳及郑民生经司法鉴定证明,均不是精神病患者。

滥权比精神病更值得防范

由此可见,《瞭望新闻周刊》的文章,如果不是无知或责任心缺位导致的无心之失,就难逃滥用媒体权力,披着为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的外衣,为特殊利益集团代言的嫌疑。

正视中国在精神病诊治和救助方面落后的现状,呼吁社会予以重视,并督促政府加大人力财力的投入,迅速加以改善,自是无可非议。但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值得注意:其一,要谨防罔顾事实,利用知识谬误和社会成见,歪曲和夸大精神病患者的危害性,污名化和妖魔化精神病人,为滥用公权力打掩护。其二,在《精神卫生法》历时25年迟迟不能出台的情况下,对精神病人的诊治和鉴定,要慎之又慎,特别要防止类似不经法定程序,将正常人强制关入精神病院的事情一再发生,保护公民免于恐惧的权利。

福柯认为,在精神病的发现、诊治过程中,表面上看是知识、科学的作用,实则透出权力和统治的魅影。如果能清醒地认识到其中的严重性,意识到“被精神病”也是悬在自己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想必《化解精神病人的肇事之痛》的作者,也会为此食不甘味,睡不安寝,惶惶不可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