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银行借款的利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2 17:57:11
是指应由本期负担,但由后期支付的费用.
我们知道,银行借款的利息一般采用按季结算的办法.
为了正确核算费用支出和财务成果,企业或个人应于每个季度的前2个月预提应付利息,分别计入当月的“财务费用”账户,季末再根据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通知单”作出调整。  这是季度结算的一个完整流程。 分录就是根据这个做的。
A.计算公式:
银行借款利息=银行借款月平均余额×月利息率  (公式1)
银行借款月平均余额=银行借款每日余额累计数(当月)÷30天 (辅助公式)
B.具体演示:
我们以7、8、9这三个月为一个季度结算,分录的生成应该是这样得出的:
〔例如〕①某商业企业7月份短期借款平均余额1 200 000元,月利息率7.5‰,7月份的应付利息为?
解答:根据已知条件,我们套用公式1,即
1 200 000×7.5‰=9 00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7月份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9 00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9 000
②该企业8月份借款余额为900 000元,假定月利息率仍是7.5‰,那么8月份的利息为:(操作同上)
900 000×7.5‰=6 750(元)
根据计算结果作8月份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6 750
贷: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6 750
③该企业9月下旬接到银行“借款利息通知单”,三季度实际支付利息23 200元,企业实际支付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7 450 (23200-6750-9000=7450)
预提费用——借款利息    15 750 (6750+9000=15750)
贷:银行存款                23 200
慢慢看下来,就明白了。
实在不明白,可以死记步骤。其实就是套用公式,一样管用。
补充问题的回答:每个季度,只需前2个月预提应付利息.并分别计入当月的"财务费用"帐户. 就可以了.这两个月可以说完全是为第三个月的实际利息支付做准备.
第三个月,也就是银行季末结算的时候,你根据银行转来的“借款利息通知单”对"财务费用"帐户作出调整,计入当月的分录后.才会最终实际支付.
你的理解应该说是对的.
至于实际预提的时间,每个月末当天,得到银行借款每日余额累计数数据后,马上能算出预提利息.你先做入当月分录即可. 当天下午或次日上午,就要完成实际预提了.  我觉得不要拖,就算是用资金转帐的方式完成实际预提,也应该及早完成. 有的机构头两个月不发生实际预提,只生成当月目录.待到季末结算时才发生实际预提,然后马上支票转帐支付给银行了.
预提银行借款的利息: 浅析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保护 借款利息支出的所得税处理 借款利息税前扣除的税务处理 企业借款利息支出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计提未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419、 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借款期间提前竣工,剩下月份的借款支付利息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企业投资者因出资额不足而产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借款利息的纳税调整方法 566、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利息支出如何在税前扣除? 银行承兑汇票利息 最新银行利息 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金利息该如何处理? 208、 个人向企业借款收取的借款利息是否应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是按5%还是还按20%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俱乐部 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