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一海:教师因言获罚频现(《财经》 20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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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言获罚频现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11期 出版日期2010年05月24日  共有 3 条点评 字号:
《财经》实习记者 赵一海

  5月11日,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首次提出福建省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明确对十种违反师德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该文件甫一出台,即引发热议。舆论焦点在于将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散布错误言论”列为存在师德问题的十种行为之一,并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高校教师,将被撤销教师资格或予以解聘。

  这是教育行政部门首次以文件形式规范教师的课堂言论。但令人遗憾的是,对于“错误言论”如何认定,文件中并没有明确。

  福建教育界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该文件仅是将《高等教育法》和《教师法》中的相关法规进行细化,所谓“因言获罪”完全是“社会舆论的过敏反应”。

  仔细梳理各地法规可知,除去规定不得有歧视学生的语言外,尚未有法规对教师言行有过具体要求,一般仅以“思想政治素养”笼统概之。

  近年来,各地频现教师“错误言论”而受罚个案。2010年3月21日,在被以“不明原因”停课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萧瀚发出公开信维权——《就教授自由问题请教薛刚凌院长》。

  之前院方并未给萧瀚办理正式停课手续,也没有知会停课原因,更未下发任何书面文件。“公开信”后,该院宣布停课主要原因是,萧瀚“没有教师资格证”。

  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高校教师入校后必须参加由教育部主导的教师认证考试,考试通过方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一直以来,萧瀚都以“政府无权审查教师资格”为由拒绝参加相关考试。

  萧瀚认为,院方的理由经不起推敲:此前他已执教6年,却从未受到质疑。

  据其回忆,院长薛刚凌曾要求他遵守“四项基本原则”。外界据此猜测,处罚源自其在公共事件中的言论表现。近年来,他屡屡痛陈现行司法制度的种种弊端,在课堂上亦时常针砭时弊。

  萧瀚同时认为,处罚行为“程序不公”:应由院学术委员会先行举行会议,对拟被停课教师进行质询,允许教师答辩,最后由学术委员会成员投票表决,作出决议,最后由院长执行、公示。被停课教师若对决议不服,可向校学术委员会申辩,后者举行会议接受教师再次答辩,再由校学术委员会投票表决,作出决议后由院长执行。

  萧瀚“停课风波”之后,近日关于中学历史教师袁腾飞“被停课、抓捕”的传言开始在网络流传,问题出在其授课时对一些历史问题的看法与主流意识相悖,更有人提供了一段视频“加以佐证”。

  在北京海淀区政府官方网站“群众事务呼叫中心”,有人投诉称“管管历史老师袁腾飞”。这份投诉认为,袁腾飞的言论是“唯心的、反动的、有害的”,对公众和学生带来“不良影响”。

  网站则回复,海淀区教委已就此事要求袁腾飞所属的海淀教师进修学校进行调查,校方已对袁进行“警诫谈话,批评教育”,让其认识自己在网络视频中言论的严重错误。同时停止其一切授课活动,并配合有关方面,力争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据袁的律师称,其已作出深刻检查,不过只限于学校内部,更没有被抓捕,授课、出书和录制节目则仍在正常进行。

  2008年年末沸沸扬扬的“杨师群事件”则令人啼笑皆非,事情起因是“有同学告我‘反革命’”。

  华东政法大学法制史研究中心杨师群教授在博客中提道:“上《古代汉语》课的学生到公安局和市教委告了我,说我在上课时批评政府,上面已立案侦查。”

  事件爆出之后,杨本人并未被停课,亦未受到警方盘问。但是校方的两次约谈不可避免——“第一次我感觉到愤怒,第二次感觉到不安。”杨师群说。http://magazine.caijing.com.cn/templates/inc/chargecontent2.jsp?id=110444931&time=2010-05-23&cl=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