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项令董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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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项令董宣】

[题解]

  董宣是东汉光武帝刘秀建武年间的京都洛阳令。《资治通鉴》卷四十三,汉纪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记载了董宣的一则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阳公主家府中的一个男仆,仗势杀人后藏进主人家府。洛阳令董宣设计,把这个杀人犯抓住,并当着湖阳公主的面,把杀人犯斩决。湖阳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状,光武帝大怒,召来董宣,准备下令处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惧,反问刘秀要天下?还是要包庇杀人犯?光武帝无言以对,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阳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台,只得命董宣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不料董宣更不依,两手撑住地面,左右侍臣强按他的头,他硬是不肯叩头,不给面子。光武帝没奈何,只得训斥董宣:“强项令出!”强项,即颈项强直不曲,这实际上宣布董宣无罪,而又给以赞美之词。果然事后发给他不少赏赐。董宣把赏赐都分给下属。从此洛阳境内皇亲贵族豪强不敢横行不法。  光武帝名刘秀,字文权,东汉开国君主。

[原文]

  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征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骖乘。宣于夏门亭侯之,乃驻车叩马,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帝大怒,召宣,欲箠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敕:“强项令出!”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京师莫不震栗。

[释文]

  陈留人董宣当洛阳令。湖阳公主的男仆杀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着。有一天湖阳公主外出,奴仆驾车。董宣带领一班人等候在洛阳城北面西头门,拦住车,用武器逼住,大声数说公主的过失,大声喝斥着家奴下车,当场把杀人犯杖刑致死。湖阳公主立即回宫向光武帝哭诉。帝大怒,召董宣,要用鞭子鞭笞死董宣。董宣叩头说:“请允许我说一句话再死。”帝说:“你说什么?”董宣说:“陛下您圣明,希望中兴汉室,如果纵容奴才杀人,要怎样治理天下?我不需要被鞭笞而死,我自行了断。”说完用头撞柱,血流满面。帝令小太监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阳公主叩头认错,董宣不从,(小太监)强行让他磕头,董宣两手撑住地面,就是不肯叩头。湖阳公主对帝说:“你过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门,乃今贵为天下,不能将权威用在一个地方官员身上吗?”帝笑着说:“天子不能与布衣相提并论。”于是下令:“强项令出去!”赏钱三十万。董宣把赏钱分赐下属。由此,董宣能搏击豪门贵族。京师内,无人不为之震动。

[点评]

  起绰号的习俗,不知始于何时。然而长期以来,绰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无疑增添了不少趣味与幽默。绰号往往能概括而又形象化地突出了个性,加以煊染、夸张、定型、并赋予生命的活力。犹如漫画,短短的几笔,勾画出人物的特征,令人忍俊不禁。  这篇文字记载的洛阳令董宣,前面冠以绰号“强项令”三个字,是皇帝给的,十分形象地突出董宣不畏权势、敢于执法的刚毅性格。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在我们眼前展现出一幅有趣画面:上头坐着至高无上权威者汉光武帝,紧挨着坐的是帝姐湖阳公主,满面怒气,下面跪着董宣。他的双手撑住地面,旁边两个小黄门按他的头,他倔犟地不肯低头。这是一场情与理、罪与法、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董宣在画面上位置最低,但却是真正的胜利者。  湖阳公主倚仗皇族特权,公然包庇杀人犯,说明京城之内类似事件很多。董宣是地方官,职责保一方安宁,必需打击这股邪恶势力。湖阳公主是这股恶势力的后台人物,纵奴杀人是最典型的恶迹。董宣抓住这一典型事件,狠刹歪风邪气,可谓抓到点子上了。然而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勇气。谁说“老虎屁股摸不得?”董宣偏要摸,两强相遇,勇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