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金丝猴研究可能有悖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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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华杰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7-3-22 23:34:51
3月12日《北京科技报》正式报道秦岭王家河乡玉皇庙村金丝猴研究基地人工投食近距离观察研究野生金丝猴的情况,文章中提到西北大学×教授长达十余年努力开展金丝猴研究,还生动地介绍了金丝猴不弃死婴的故事。不过,有件事情我早就想说说,一直没有恰当的时机,也担心伤害当事人。我要说的是,目前的这种研究方式可能有悖动物伦理,不符合当代科学研究的社会规范。
秦岭是我国一条东西向的重要山脉,是中国南北地理的分界线,这里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至今生存着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羚牛等珍稀动物。我个人曾有一次机会到过文章中所说的玉皇庙村金丝猴研究基地,在有关人员的安排下曾亲身近距离观察过金丝猴,也听×教授讲解了目前的研究状况。当时还见到他的一名外国学生。
我们听到许多关于金丝猴的故事,正如文章中所描述的,“2001年10月,在听取一位日本同行的建议后,他们便在玉皇庙村贡泥沟一块较为开阔的地带,开始为金丝猴投食。……终于,人工喂食的方法使得他们获得了金丝猴的信任。就这样,研究小组通过几年不断的跟踪,逐渐得以窥见野外金丝猴的神秘社会”。据说×教授早先并不研究灵长类,不过,现在他已经是金丝猴专家,他们的小组已经在国际灵长类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许多论文,研究也得到了多项资助。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1)通过投食长期观察这种金丝猴,得到的结果是否真实反映了野生状态金丝猴的行为特点?如文章所述,“野生金丝猴对人类是非常警惕的,根本不可能近距离接触它”。(2)金丝猴很稀少,是国家保护动物,这种不断有人上山“赶猴”、投食、众人围观,对野生状态的金丝猴种群的习性、进化是否产生不良影响?(3)研究人员过分与灵长类动物近距离接触,是否涉及动物伦理问题?(4)谁有权利以科学的名义研究珍稀动物?
第一个问题是科学界内部的事情,动物行为学科学共同体会有自己的判断标准。我不便说更多。
第二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秦岭王家河乡“赶猴”下山,让“特殊观众”(科学研究人员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许多人是高级游客)近距离观赏金丝猴的事,远近有名,保护区管理处人员都知道这件事(我们先去了保护区),并且大家都不认为这会有什么问题。我觉得这很成问题,理由是金丝猴野外种群很少,并且在进化的历史长河中它们都不曾与人类近距离接触,现在以科学研究的名义,人为改变金丝猴日常生活习惯,可能对金丝猴的生长、繁殖产生不可预测的影响。据我了解,数十人坐在沟里静候几百只金丝猴到指定投食点取食,在这里是经常性活动,有时一天甚至就“表演”两次。当然,我用“表演”两字可能不恰当,他们可能更喜欢用别的词汇。虽然这个观察点名义上并没有开发为旅游观赏点,但变相的旅游是很多的。多年如此研究金丝猴,可能严重影响金丝猴的摄食习惯、自我生存能力以及人与金丝猴的关系。
第三个问题在科学界也有一个长期的认识转变过程。珍妮·古道尔女士是黑猩猩研究专家,曾长期与黑猩猩生活在一起,对于人类了解黑猩猩的行为作出过巨大贡献。但是后来她曾对此反省过,她觉得当初也许不应该与黑猩猩那么接近、亲近,人类应当与它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哪怕是在作科学研究。过去常把研究人员与动物亲密接触视为良好行为甚至敬业的表现,但那毕竟是过去。现在伦理观念发生了变化,人类的研究要考虑到动物利益。科学家现在可以采用更先进的手段,比如在林中多处安装多部摄像头全天候观察动物活动而不影响动物的行为,甚至可用遥控的办法变焦观察动物的行为细节。这种新型的研究方式已经在森林学、动物行为学中广泛使用。
第四个问题在国际上、在我国都没有细致讨论。我到秦岭调研的感觉是,应当严格限制科学家(特别是外国科学家)以科学研究的名义开展珍稀动物研究。理由是,保护是第一位的,发表论文是第二位的。人们常用科研无禁区、对动物的研究可以造福动物为理由,不太负责任地开展各种研究,但是我要说的是:只是一小部分人需要某种科学,而不是那里的动物需要那种科学,至少目前是这样。稍提起日本连续多年以科学研究的名义大量捕鲸的事件,就容易理解类似考虑的必要性。鲸是世界保护动物,其他国家自觉遵守国际公约,但日本人喜食鲸肉,每年都派出船队捕杀数量惊人的鲸鱼,说出来的理由只是科学研究(国际公约中确实提到科学研究除外)。日本的行为已经遭受世界各国的强烈反对。×教授的研究小组所开展的研究已经小有名气,肯定推进了动物行为学的发展,但是我们可能要全面衡量价值。我们要问一问,我们是否更多地为那里的金丝猴着想过,以及作过哪些补救措施?是否设法把不良影响降到了最低?开展那样的研究在现在真的必要吗?过些年再做行不行?换种方式做行不行?目前的研究通过了伦理评估吗?
在秦岭考察期间,我了解到的问题不限于金丝猴,实际上大熊猫的研究也有伦理问题。在佛坪县,我还专门去看了我们北京大学生物系那名死亡学生的坟墓。我也向当地人了解了他们对于各种各样的大熊猫研究的不同看法,个别研究人员的做法也不是无可挑剔的。
我的建议是:(1)国家林业局应当提高秦岭地区珍稀动物研究的准入门槛,严格控制人员和活动数量。过多的以科学名义开展的活动对动物的自然生存不利。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定期让第三者对研究活动进行伦理评估。(2)目前隐性存在的金丝猴野外观赏活动应当立即停止,通过人工投食吸引金丝猴到指定地点集合从而进行录像、观察等陈旧研究手段应当分阶段废止。不改进研究手段则不得再进行类似的野外研究。
应当声明的是,我对×教授个人没有特别的看法,他是一位很有趣的科学家。如果《北京科技报》不报道这件事、不在公众层面提到他我也不会提到他。我与西北大学生命科学院也没有利益瓜葛,一切都对事不对人。也许他们没有意识到其中的问题,或者意识到了而关注得不够。(作者为北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