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S代理商行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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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代理商行为标准

2009-05-25 13:52:32 来源:统一教育网 浏览:392次

一、语言规范
1、众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VS网络品牌及产品的生产厂商及运营商。VS网络的所有服务及产品都由众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2、VS网络与代理商是代理合作关系,因此各级代理商所聘用的业务员与VS没有隶属关系。代理商与所聘用的业务员之间为劳动雇佣关系,并对所聘用的业务员的行为负责。
3、代理商的级别名称为:市级代理、区县级代理、辅导站。
4、禁止使用不规范语言,例如两区、串连、超越、推荐等。
5、关于旗舰店、特许经营旗舰店,体验中心店的解释:
1)旗舰店是VS网络公司所开设的公司形象旗舰店。
2)特许经营旗舰店,是参照总公司旗舰店模式,根据实际需要所开设的代理商旗舰店。
3)体验中心店是由辅导站、区县级代理开设的小型产品体验形象店。
二、竞争规范
1、代理商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VS网络竞争;不得同时经营与VS网络产品及服务类似或有明显市场冲突的产品及服务。一经发现将终止合作,其原有业务关系将转变为VS网络直属管理。
2、代理商不得实施诋毁、贬损VS网络及其他代理商信誉的行为,不得发布对VS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利的言论。
3、代理商必须严格遵守VS网络的价格政策,按照与VS网络的协议书约定进行市场推广和销售。未经VS网络许可不得以低于市场价进行销售,否则视为恶意竞争行为,公司有权力进行相应的处罚。
4、代理商只能向授权区域内的客户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不得与其他代理商在销售中进行恶意竞争,否则视为干扰VS网络的正常市场秩序。若代理商已签约的有效客户再续费时,还应由此代理商进行服务,除非客户主动提出不在此代理商下进行续费,则应由新代理商向VS网络提出申请,必须经VS网络核实、许可后,方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恶意竞争。
三、销售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1、严禁欺骗、夸大性的销售行为,一经客户投诉查证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将最低予以2000元/次的处罚,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若有触犯法律或引起诉讼的行为,众智网络公司将取消其代理资格,该代理商或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2、严禁恶意经营、恶意竞争。出现此类行为者,一经其他代理商投诉且查证属实的,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的,VS网络给予警告,若仍然继续违规行为,由最低处以2000元/次的处罚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3、代理商不得随意在网站、邮件、电话、传真中变更自己的实际代理身份等级,对用户宣称虚假的称谓,一经发现将视为违规并将处以最低2000元/次的处罚。
4、如以上违规行为1年内累计达3次者,将处以降级、取消相应代理资格的处罚;严重者终止合作关系,解除协议。
5、上述处罚金额可从预付款中直接扣除,预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的,VS网络保留要求代理商另行支付罚金的权力。
(二)要求性规范
1、应按VS网络提供的标准用语和产品演示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可填写《客户登记表》,并提交VS网络备案,以便VS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2、代理商所收到产品及服务的投诉,应及时通知VS网络,并以关注共同的利益为原由进行协调、解决。
3、代理商应尽力向VS网络提供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等方面的信息,定期与VS网络相关的区域经理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
4、代理商向客户出具的关于VS网络产品和服务的说明不得超越在代理协议中所承诺的范围。
5、若VS网络接到代理商已签约客户对该代理商服务的书面投诉且要求更换代理商的,VS网络有权按照客户要求直接为其提供后续的服务。
6、若代理商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服务能力等情形时,VS网络可根据其客户的要求直接更换其他代理商提供服务。
7、代理商必须配合完成VS网络在该城市或代理区域推出的市场促销活动。
四、处罚及处理程序
1、代理商同意VS网络可依据本规范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代理商的违规情节,处罚手段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产品提供和服务提供、降级、损失追偿、取消代理资格。
2、代理商若不使用VS网络标准文本、产品演示说明,违反信息安全义务。出现服务质量低劣等违规行为且未在合理期限内改正的,VS网络有权暂停其产品供应与服务提供、并取消代理资格。
3、代理商与VS网络出现竞争状况、对VS网络进行商业诋毁且被警告后3日内未放弃竞争或停止侵权行为的,VS网络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4、严禁低价倾销。所有代理商的最终用户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统一市场价格,否则视为违规。若发现代理商违反价格政策进行低价倾销或冲击市场的行为,VS网络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或视情节取消其代理商资格。
5、若发现代理商有违规嫌疑时,VS网络会(将)对代理商发出征询函了解情况,代理商应根据VS网络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说明。
6、代理商在遭受其他代理商的违规行为的侵害后,应向VS网络进行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并协助调查。被投诉的代理商有权提出申辩,并应提交证据配合调查。VS网络可对双方纠纷提出建议和解决办法。如责任方拒绝停止侵害行为或拒不赔偿的,VS网络依据本原则相应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罚。
7、客户认为代理商违反合同,侵害客户合法权益,并直接向VS网络提出投诉的,VS网络首先通过协调手段维持代理商与客户的关系,对客户投诉的原因进行分析,明确责任方并提供解决建议。对确因代理商原因给客户造成损失且拒绝改正或赔偿的,VS网络可采取处罚、暂停提供服务、降级、取消相应代理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罚。
8、本规范只做试行条例,沈阳众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拥有修订权和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