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的人和企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22:51:14

经济学中的人和企业

2010-05-01 0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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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学中有两个抽象概念,第一个是所谓的“经济人”,第二个是所谓的“企业”。啥叫“经济人”呢?就是人在经济学所关心的范畴内的基本特性。“经济人”不是一个真的人,真的人要穿衣,吃饭,睡觉,“经济人”不关心这些事情,因为这些事情与研究经济没有什么关系。经济学中只关心这个模拟的人在经济学中的行为特性。传统经济学中把“经济人”(我下面一律称人)描述的非常简单;一个追求个人价值最大化的个体!主观价值理论沿用这个概念,只是这里的价值是这个人自己的主观价值。他追求的价值最大化是他自己的主观价值最大化。与他人眼中的价值最大化不一定完全一样。

这是一个非常新的概念;自己的主观价值最大化与原来的价值最大化看似一样,但却具备完全不一样的解释功能。在客观价值论下,人们假设价值都是客观的,也就是说钱变成了衡量价值的唯一工具。那么一些人的行为就完全无法用追求价值最大化来描述了!如比尔?盖茨先生,一家伙把几百亿家产都该捐了。盖茨先生的行为在过去的经济学是无法用经济人概念来理解的。但在主观价值下,盖茨先生的行为太好理解了。盖茨先生认为攻克癌症这个威胁人类的疾病(盖茨先生的母亲早逝与癌症)是他个人眼中的主观价值,大于他捐献的几百亿。他为什么把它看得那么高?也许与先生的母亲的不幸有关,也许与先生的宗教有关,也许与先生的钱没出用有关,也许先生为了得到社会认可,总之这是盖茨先生的自己的主观价值,谁也解释不了。

那么什么是企业呢?在传统经济学在对企业的定义就是一个通过交换而追求利润的机构。这使得传统经济学在企业利润的分配及道德性出现了问题。既然都是等价交换,那么利润是怎么出来的呢?价值是怎么增加的,谁增加的,怎么分配的,分配的是不是合理?一系列问题出来了,最终让马克思推导出来了剥削论,引发全世界一场悲惨的大革命。问题就出在了这个在主观价值论中根本不成立的等价交换上。

那么在主观价值论下,什么是一个企业呢?定义非常的简单;一台循环交换的机器。什么是循环交换呢?所谓循环就是转一圈回到原点。比方说,我用橘子交换苹果。这只是一个交换。但如果我在用换来的苹果交换橘子,这个交换就循环了;从橘子出发,以橘子结束。在现代经济系统中,人们已经不是易物贸易,大家用货币来替代了物。那么这个“循环交换”多是以货币出发,以货币结束。

为什么要强调那个循环交换呢?因为我们知道,每一次交换对企业来说都是一个价值增加的过程,那么如果交换循环了,企业一定会有客观可以观察到的价值增加;即那个起始交换物增加了。我先用易物来解释这个概念;我用1个橘子与喜欢橘子不喜欢苹果的地方(如苹果生产地)换来了2个苹果。然后我用这2个苹果再到喜欢苹果不喜欢橘子的地方(如橘子生产地)换来3个橘子。这一圈循环,我的1个橘子变成了3个橘子。我的价值虽然还是主观的价值,但任何人可以客观地观察到我的橘子多了三倍,所以我的价值增加了3倍。

企业当然不像我上面的橘子、苹果例子那么简单,但不管多么复杂的企业它们逃不出这个循环交换。首先企业用货币交换劳动力,原材料。在企业内部这些购买来的商品(提醒,主观价值了中劳动力是一个商品)经过组装变成企业出卖的商品。这个商品最终来到市场与买方交换变成了货币。在这个交换循环中,企业先作为买方与劳动者,原材料提供商交换,然后又作为卖方与商品消费者交换,企业就是这样一台买、卖的交换机器!这就是现代企业的全部定义,任何一个现代企业逃不出这个定义。

这个定义也自然解释了企业利润是怎么来的。我们知道,每一次交换,交换的双方的主观价值都增加了。那么如果企业不断地交换,它的主观价值必然增加,如果这个价换是一个以货币为交换媒体的循环,那么最终价值的增加必然反映到货币的增加。这就是利润的来源!它不是资本的剥削,它也不存在分配是否公正问题,它只是企业不停地价换,对整个社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自己作为交换一方而得到的价值增值部分。这个价值增值只属于企业的主人,根本不存在分配的问题,任何强迫分配这部分价值的行为都是对企业主人的强制性交换,是抢劫行为。

那么这个定义似乎暗示企业不可能出现亏损。因为每一次交换都是增值过程,只要交换下去,不可能出现价值减少。这是不对的。上一篇我们讲到了影响价值的各种因素。其中之一就是商品的信息。现在我来用一个简化的企业来解释企业增值,减值过程。

一个企业的主人通过某个商品的信息(主观)认为消费者对这个商品的最高可接受价位在100元,为了保险他把自己的主观价值定在80元。他同时知道这个商品需要劳动力和原材料,他通过调查(主观)认为劳动力的价值是40元,原材料是40元。他通过自由交换程序中的讨价还价机制以30元买到了劳动力,以25元买到了原材料。在这个交换中,他的价值增值量是25元。商品生产出来后,他把商品定价在100元,全部出手了。这个交换中他的价值又增值了20元。在这个交换循环中,他的总价值增值量是45元。这就是增值(或赚钱)过程。

那么亏本是怎么回事呢?假设在购买方面没出意外,他和上面说的一样,价值增加的25元。但出卖过程出问题了。他把商品在消费者眼中的价值给看错了,或在他生产过程中,人们对商品的价值下降了(如经济危机来了,或某个厂家已经推出更便宜的替代商品)。100元的价位根本卖不出去!根据现有的信息,这个商品在消费者眼中最多值50元,而可接受价位在45元左右。这个新来的商品信息使得商品的价值在企业主人的眼中一下子从80元降到了40元。在这个过程中企业损失了40元的价值。刨去购买时的25元价值增值,企业还净损失15元。企业把商品的价位定在45元,商品卖出了。在这个交换中,企业价值增值5元。总结这一圈的交换,企业净亏损价值10元。

这个亏损的关键就是消费者对商品的主观价值是企业主人靠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主观感觉出来的。而企业主人的信息中有相当大的主观信息,且即使客观信息,那些信息也在随着时间变化。这个主观价值的不确定性,使得企业盈利成了一个未知数。这就是为什么一个高级市场人员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往往企业的主人本身就是一个高级市场人员)。对商品价位的准确定位,决定对劳动力及原材料的主观价值(可以忍受的最高价格)。如果把商品价位估算错了,劳动力及原材料的主观价值必然定错,那么企业必然亏损。

那么一个企业的主人建立一个企业的初始动机是什么呢?是他看到了价值差别!一旦社会中出现价值的差别,企业家们就会利用这个差别,设计出一台交换机器在这些价值差别中运转。最简单的价值差别就是同一个商品在不同的地点,不同的时间产生的价值差别。但在中国,这被定义为【投机倒把】!很长的时间里被法律规定为非法行为。在主观价值论的框架下,我们清晰地看到干预投机倒把是何等愚蠢的政府行为。企业说白了就是利用人们主观价值的差距投机倒把。不允许投机倒把等于不允许企业。如果一个社会中所有人的价值体系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差距,则这个社会的所有企业就都关门了,因为他们根本没有通过交换增值的可能性!

主观价值论的一个强大的解释力之一,就是它彻底搞清楚了企业的本质。它清晰地指出企业生存的前提,它清晰地指出企业盈利的机制,以及企业利润的归属道德性问题。这些困绕前两代经济学的问题在主观价值论下根本不存在。最重要的是,在对待企业行为方面,主观价值论推演出与过去的经济理论完全相反的结论。这在政府与社会的法律干预上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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