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为何不能富国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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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为何不能富国强兵

(2010-04-28 16:58:40)转载 标签:

文化

近代中国为何不能富国强兵

韩毓海

近代以来的中国为什么没有走西方式的资本主义道路?大家都知道,原因主要是中国没有产生西方式的那种资产阶级,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与近代西方的资产阶级,比较起来性质是不同的。
不过我们看19世纪初年,也就是鸦片战争前的1830年代,中国南方广东的行商和北方山西的晋商这两部分商人,几乎主宰了当时的世界贸易和商业活动。晋商在蒙古、俄罗斯、欧洲和日本有很大的国际投资,而且广东行商还曾经投资于美国的铁路建设。无论从外贸还是金融上看,他们其实都已经具备了国际资产阶级的规模,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相反的问题:怎么看毛泽东提出的“中国资产阶级先天不足,力量比较弱小”这个论断,
近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其实是“长途贸易”的产物。长途贸易是指跨国的大宗贸易,要求一留分人有巨大的财力、资本,先去把商品购买下来,然后再转运到远方去出售,它的贸易周期比较长,例如当时从欧洲到中国的一个贸易周期差不多要三年时间,长途贸易虽然利润大,但是其利润回款的周期也特别长,这就必然要提出相应的、严格的信誉要求,从而,长途跨国贸易在催生一个商人资本的同时,必然也会催生相当规模的信用机构的诞生。这就很好地解释了晋商是怎样的一种商人,他们为什么会从长途贸易商最终发展为票号资本即信用资本。1823年左右,中国第一家成规模的票号日升昌,及其横跨北方共同市场的信用网络诞生了,票号的诞生,标志着晋商由商人资本向信用资本的过度,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的发展达到了它历史上的顶峰。
但是,尽管中国的信用机构诞生得并不比西方晚,尽管晋商拥有庞大的资本,并经营着为跨国长途贸易提供信用服务的汇兑网络。我们还是必须指出:票号资本却并不是近代西方意义上的银行资本和金融资本。
山西票号与西方的私人银行究竟有什么不同呢?我的结论就是,尽管山西票号大规模地投资生产和贸易,但是它却并不投资于战争。正因为它不为国家的战争行为提供借款,所以它也就不具有国家赋予的以国家税收为抵押的发钞权。而投资于战争却是西方主要私人银行经营的根本手段,在帝国主义时代,由于战争是最大的获利工具,所以山西票号就完全不可能竞争过西方的私人银行。所谓中国资产阶级先天不足、力量弱小,我认为也只有从这个角度才能得到解释。
西方最早的私人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和英格兰银行)都是发战争财起家的,其时,西方私人银行的基本功能,其实就是为国家提供战争借款,国家又反过来以税收作为抵押,赋予私人银行以发钞权。
而1840年之后,西方金融机构在中国和其他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作为,其实是通过经营战争的方式来逐步扩大和掌握世界市场:即它一方面为发动战争的国家提供贷款,另一方面又为战败国提供“赔款”的借贷“服务”,并同时要求以该国的税收、特别是海关税收作为抵押。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西方私人银行逐步控制了各个国家的税收和贸易权利,从而成为一个跨国的、垄断的金融资产阶级。
例如,1895年,日本正是在英格兰银行借款的支持下,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战争,而按照英格兰银行的要求,日本作为战胜国,更迫使清王朝必须将所有的赔款白银2亿余两,全部折合为英镑,存入英格兰银行生息。利用这笔天文数字的赔款,日本于1897年完成了金本位制改革。在此之前,西方在1840年左右采用金本位制,这是由于他们在长期的殖民活动和贸易投机中掌握了世界上大部分黄金的缘故,而西方采用金本位,使得大批劣制银币涌入中国,同时造成大批基准银(纹银)流出中国,遂导致了清王朝的货币体系紊乱、清朝财政因之垮台。此外,还由于金贵银贱,所以中国产品从此在世界市场上就“天然”处于竞争劣势,而这一点对当时同属“银本位”的日本其实也是一样的。日本之所以能够改变它的银本位制度,就是通过大规模的中国赔款占有了世界上纯度很高的白银的缘故。反过来,由于库平银在甲午战争的赔款中消耗殆尽,造成了中国纯银尽失,这样一来,对于清王朝来说,其财政就从根本上崩溃了。
尽管在甲午战争之前,清政府也曾向山西票号借款100万两白银,作为战争经费的补充、这是清政府第一次、也是唯—一次因为战争原因向民间信用机构融资,但随着甲午战败,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所做出的明确规定,这种向本国私人资本借款的行为被所谓的“国际条约”所明文禁止。那些不平等条约规定:作为战败国,清政府的战争赔款必须从西方金融机构获得,而不得从中国民间金融机构融资。
近代中国为什么不能富国强兵呢?说穿了,一方面是国家财政确实捉襟见肘,根本没有钱投资在军事和工业上;另一方面,西方列强也不允许中国把金融业与军事工业结合起来,使得清王朝借助国内融资振兴军事的能力归于彻底的不可能。
听凭金融依赖外国,这是自1567年(隆庆元年)以来中国国家能力持续衰败的最为根本的原因。近代以来,帝国主义更通过中国的买办资产阶级,以借款和贷款的方式控制了中国,而由于中国的财政经济不能独立自主。中国的工农业也就不能独立自主,国防就根本谈不上了。对这个问题,500提来认识得最为清楚的,就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先进的中国人。
1960年,中苏的最终分裂之造成,除意识形态的原因外,中国拒绝成为苏联的新朝贡体系中的卫星国,特别是拒绝人民币与卢布挂钩,乃是日后苏联制裁、封锁和压制中国的重要原因。这种经济制裁在1960年代初达到了高峰。按照苏方的统计,从1950年到1961年中国向苏联借款14次,总计达18亿1千8百万卢布,其中还包括用于朝鲜战争的军事借款2亿卢布,利息是2%,根据师哲的回忆,在抗美援朝战争过程始终,苏联从未说明苏方提供的军火属于战争借款,而是一直声称是对中国出兵维护社会主义集团利益的补偿,是苏联应该担负的责任。但是,这一部分军火后来却被加入到中国的债务中,并且附以高额利息。
按照周恩来总理在1964年的全国人大报告中所宣告的数字,截至1964年,中国已经偿还了苏联外债14亿卢布,其余的款项将通过边贸的方式,以实物的形式于当年偿清。正是在偿还苏联债务的过程中,新中国不得不勒紧腰带,严格量入为出,从而确立起极其严格的国家预算体制,从而保证了人民币的独立自主。日本学者毛利和子在做出了上述统计后赞叹说:1957年中国国家预算为128亿美元,当时的美元略低于卢布,故14亿卢布相当于15亿美元。这等于是中国国家预算12%,苏联的债务毫无疑问加剧了中国的国家困难,但是从长远看,中国如果不依附于苏联并成为其卫星国,不使人民币与卢布挂钩,就必须偿还苏联的借款,奇迹般的是,中国到1964年就把苏联的借款基本还清了。在这个背景下;毛泽东1956年遂以批判斯大林主义为基础,提出了以《论十大关系》为核心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中国社会主义道路。


(《环球视野》2010年4月19日第288期,摘自韩毓海著《五百年来谁著史:1500年以来的中国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