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看贫富差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5 21:30:49
                 从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看贫富差距                                                                                              叶开开

月初,襄樊市发布消息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有变化。按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至少应该达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6%(个人交工资的8%,单位配套8%),最低缴存额为960元;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多提高到24%,具体数额规定为:缴存额上限由2009年的1.6万元调整为2010年的1.8万元,最高可以达2.3万。但是,许多连正常工资都发不下来的弱势单位根本没有缴存单位应该缴存的那部分,有的单位因工资水平太低,个人也没扣到8%水平;而那些垄断行业和部门,单位为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助完全是“岔着来”、“豁着缴”。我们知道,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这部分支出实际上是单位花在职工身上的福利,相当于发另一份工资。

前几年,我单位相继有几位买房职工因为手头拮据,想利用公积金贷款,遇到了难题:因单位没有没能力缴纳公积金配套部分,按规定职工一概没有资格贷款。好不容易打通关节,网开一面可以放贷了,但因没有单位配套部分,每个人的账户余额都是每次从个人工资中扣下的那部分,少得可怜,一位上班三十来年的副局长收集了包括自己在内的五六本公积金本本也还没有弄到一万元,后来他找了个电力局上班才三年的亲属小伙子,一下子就筹了五万多!算算人家每年就有一万多元公积金福利!若不是看了公积金新规定,俺还真不知道有些特权部门的职工以前居然每年有1.6万元的公积金待遇(这还不包括他们可能“豁着缴”的部分),这可差不多是俺一年的工资收入总和啊! 

 据报道,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设限,是为了体现公正公平,避免贫富差距拉大。真的有这作用?想想也真够公平的,特殊部门可以交到2.3万元,弱势单位960元,靠!24倍,怪公平的!不知我县目前是否在执行这方面的规定,有的话,不知是否能够约束境内相关部门?你能让弱势单位有钱配套缴存吗?你能控制强势部门因钱太多不这样变相发放福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