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活埋,国家追诉在金钱面前哑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4 18: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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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活埋,国家追诉在金钱面前哑火?

章乘光

野蛮拆迁引起的已经不是几起惨案,而是几十起、几百起。但是草民牺牲的性命和健康好像不起什么大作用。还未公布的新拆迁法草案并没有质的改变,即房屋产权的物权属性仍然暴露在政府公权力的魔爪之下,随时有被任意宰割的危险。

由于拆迁都打着政府的旗号,干脆就是政府行为,野蛮拆迁引出的惨案,往往无法得到严肃的法律处理,而是被“河蟹”了。

且不说“自焚”事件,说说“活埋”。

电视剧《蜗居》中就有一例。强制拆迁把在房中的八旬老太被天花板坍塌下的石块活活压死,最终法院认定为这属于意外事件免于刑事处罚。其中开发商给了受害家属一套装修好的一百多平米的新房起到了关键作用,家属选择了忍气吞声,于是认定为意外事件的过程非常顺利。新房是用老太太的生命换来的,这点家属很清楚,我们不能责怪沉默的家属没骨气,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们,已经遭受了失去亲人的打击,要是大吵大闹后连新房等补偿也得不到,更是得不偿失。把肇事者送进监狱家属未必会得利,权衡利弊后他们选择了妥协。

现实中演绎了同样的一幕:

33日,湖北武汉黄陂区发生一起惨案,一名70岁的老妇人在阻止拆迁方施工的过程中被人殴打摔入沟内,然后被挖土机铲土活埋,虽经家人奋力抢救,仍因被埋太久不治身亡。而在场的施工人员和警察对老人被埋不予理会,被村民指责见死不救。此后毛店村的村民中风传,有关方面与陈家达成了巨额善后赔偿,陈家不仅得了5套、每套160平方、共计800平方的还建房,另外还得到60万的赔偿款。(318日南方都市报)

肇事者现还在监牢,按正常逻辑,该事件极有可能按“意外事件”处理,政府方面对事件经过已经有了不同版本的描述。  

既然钱可以摆平一切,生命就不可能再阻挡政府的强制拆迁了。不就是钱吗,俺政府现财大气粗,“不差钱”。干呗!

于是乎,现实中再次演绎了同样的一幕:

4月18日,河北邢台市桥西区中兴街道办事处张家营村在拆除村民建筑时,村民孟建芬被铲车碾死,其姨胡巧凤受伤。423日,桥西区委宣传部称,强拆行动是张家营村擅自组织的,区政府及市政府并不知情。目前政府正协商赔偿事宜。

“活埋”,多么残忍的字眼。过去闹革命的时候也许不鲜见,清“AB团”时就经常发生,《白鹿原》中白灵就遭此命运。日本人在中国也没有少干过。旧时大家族施家法,对红杏出墙的媳妇也有“沉塘”、“活埋”。

在我们现在“人类最先进的社会制度”下,活埋确是一个不和谐音。那它为什么不断地发生呢?商业开发可获是巨额利润,拆迁又是政府行为。一切商业拆迁都是金钱和权力的结合,两个人类基本欲望合成的武器,具有无坚不摧的力量。

面对这种“故意杀人”的“意外事件”,公、检、法,你们还要沉默到何时。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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