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社会矛盾和冲突在增加,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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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会矛盾和冲突在增加,这时候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0-04-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类型:时事评论-

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与社会大众能够保持流畅的沟通

作者:吴铭

近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研究课题组发布《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报告,指出目前存在一种“怪圈”,即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但一些地方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怪圈循环。针对这一情况,报告认为,政府的工作不是要消除,也不可能完全消除矛盾,而是要为其设立规则,要为这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化渠道与方式,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的利益均衡机制。

对于政府应对而言,中心问题仍然是,随着市场化的拓进,一些地方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在增加,这时候应该怎么办?政府在其中的角色很关键。

并不是所有市场化进程中带来的矛盾和冲突都会发展成社会稳定问题,生意场上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一般情况下已经基本诉诸法治渠道来解决问题。影响稳定的各种社会问题大多与部分普通百姓的权利受损有关系。在一些地方,当有些民众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不合理的侵犯或者陷入纠纷的时候,他们也并不是不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但他们往往并不愿意走法律途径。其中最为主要的原因是打官司的花费往往超过一般群众的承受能力,而且他们感到在法院走程序的结果也未必令他们满意。这也是法治化在中国推进过程中遭遇的现实困境。在遭遇矛盾和纠纷,又感到缺乏公正的时候,中国很多普通百姓最直接的想法还是去找当地政府,请政府出来主持公道。

因此,中国各级政府在应对社会矛盾和冲突的问题上不得不面临特殊的压力,一方面群众希望它表态,另一方面群众促使它表态的群体行动,又往往给它带来应对这些诉求的行政压力。目前与之有关的各种突发事件不管起因是什么,到最后都会表现为一种直接博弈,原因就在于此。清华大学课题组报告提到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现象,即是在这一背景下人们总结出来的与政府博弈的一条基本经验。

应该看到,在目前的情况下,政府在与此有关的问题上其实退无可退:普通群众要到政府这里要说法,把责任和期待交给当地政府,政府也不可能把这个责任完全转交给其他部门。如果说政府不得不承担处理社会冲突的责任,那么,在目前阶段要走出所谓怪圈,至少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司法部门改善自我形象,想方设法在社会人心中加强和提高法治秩序的权威;另一方面,政府得有更好的思路来处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矛盾和冲突。

一味“压”不行,完全“放”也不行,比较有效的办法还是“疏导”,而且,应该是在一些社会矛盾形成和冲突酝酿的阶段就能敏锐感知并及时介入协调。这就需要各级政府与社会大众能够保持流畅的沟通,政府拥有了解民情民意的手段和能力。要具备这些条件,就需要不断改善干群关系,需要干部深入社会基层。近来媒体报道的重庆“沉下去,再沉下去,二十万干部‘大走访’”的实践,即提供了改善干群关系的值得关注的改革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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