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转制农民受限城市生育政策 人口政策变相趋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11:53
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23日透露,“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农村人口转入城市以后,应该享受和实行城市的生育政策。由于此前有占总人口64.1%地区的农村实行的并非纯粹的“一胎化”、“一孩化”,在新的户籍制度下这部分农村人口有可能逐步受到“生育一个孩子政策”的限制。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3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以及副主任王国强,介绍22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和中国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否认放宽计划生育政策
对于有媒体询问,此次出台的政策是否意味中国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张维庆予以否认。“(中共)党中央、国务院经过慎重的考虑,在‘十一五’时期必须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而不能有丝毫的怀疑和动摇。”张维庆说,“在生育水平回升的状态下,加上一部分地区基层管理工作比较薄弱,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流动人口超生问题比较严重。在这个时候放开二胎,风险是非常大的。”
此前一天公布的《决定》中也表示,今后十几年,中国人口的惯性增长势头将会依然强劲,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决定》认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
农民实行城市生育政策
而在回答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问题时,王国强表示,“目前有一些地区在把‘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以后,对如何处理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农村人口转入城市以后,如果他能够享受到城市的低保、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福利的话,那么他自然就应该享受和实行城市的生育政策。”
这意味着目前并非实行纯粹“一胎化”、“一孩化”的部分农村地区,在新的户籍制度下将逐步受到“生育一个孩子政策”的限制。据王国强透露的数据显示,未实行纯粹“一胎化”、“一孩化”的地区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64.1%。“中国城镇和部分农村实行的是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这部分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35.9%,也就是说总人口中35.9%是属于生育一个孩子政策的。在农村,实行生了一个女孩再允许生一个的,一共有19个省,它占总人口的比重是52.9%。在农村我们允许生两个孩子的,有5个省,占总人口的9.6%。在部分省或者部分地区,如人口比较少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允许生两个以上孩子的生育政策的,占总人口的1.6%。”
不过王国强补充道,“目前来看,有的尽管成了城市户口,但他并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待遇,而且仍然住在农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就是生育政策有一定的过渡期,比如说三年、五年,最终是以他能否享受城市的待遇为标准,来制定当地的生育政策标准。”
农村是计划生育的重点、难点
农村一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中国农村生产力还不发达,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群众生育意愿尚未根本转变,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缺乏有效手段,稳定低生育水平面临诸多困难,人口结构性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愈益突出。在户籍转制中的这种变相加强计划生育,将保证中国维持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并改变以往城市居民生育率低,农村生育率高导致的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方面产生的问题。
此外,巨大的农村人口和城乡二元结构导致中国人口流动规模庞大,《决定》也希望通过户籍转制改变流动人口生育问题。《决定》表示,将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出生人口登记和生命统计制度,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解决流动人口在就业、就医、定居、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