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警察还能执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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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警察还能执法不?刘洪波
3月26日有两个城管事件,一个发生在首都北京,一个发生在大旱中的云南。在北京,城管收缴一个书摊时围殴摊贩,多名警察赶到现场后,摊贩被警察带走,20多名围观者自发前往派出所探望摊贩并作证。而在昆明,城管执法导致大范围冲突,多辆执法车被掀翻,警方从现场铐走数十人。
客观地说,两件事都不算太大,没有大规模聚集,没有出人命。瓮安、石首等地的事件,改变了判断事态严重与否的标准;非正常死亡的经常性与离奇性,增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这两件城管事件,确实不值得紧张,社会生活的日常景象而已。
执法前行,警察随之,这大概也是一种模式吧。与之相似的,是拆迁先行,警察随之。越来越多的社会治理的日常行为,需要警察去收尾。如果没有警察,社会将会怎样?这可以表明警察是何其重要,但也表明治理是何其困难,秩序的成本是何其高昂。
情况往往是这样的,执法是正常执法,但是遇到了阻挠,于是发生了暴力行为,于是警察到达现场,控制了局势,带走了肇事者,或者拘捕了居心不轨的煽动者、领头者。这样的解释,意思是什么呢?执法是正常的,所以阻挠是无理的,发生推搡到拳脚相争,乃至群体冲突,都是无理阻挠的结果。我暂且相信这都是真实。
然而,这样的解释越是真实,就越是证明问题的严重。请注意,在这里引起冲突的原因,不是执法不当,而是“正常执法”。如果冲突已经与执法是否正当无关,好像只要是执法,就要出现冲突,就要陷入市民的包围,那就表明矛盾已经不产生于具体的执法,而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背景,这里那里所发生的冲突,不过是矛盾有具体的显现机会。
任何一个事件,当然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起因是什么,过程是什么,谁先动手,结果为何,责任在谁身上等等。然而,只见树林不见森林,是不是完美的社会认知方法呢?
昆明的城管执法中,据说有一名老人受伤,而被传言为“城管打死人”,于是大范围冲突就发生了。传言真是可恶,但“打死人”的传言如此容易被人相信,又说明了什么?被掀翻的执法车中,容纳着多少日常生活中聚集的反弹力?
北京的城管执法中,据说是摊贩先动手。真的是摊贩先动手吗?几十人自发去作否定的证明。就算摊贩先动手,他受到的为何不是城管队员的合理控制,而是围殴?就算把围殴说成合理行为,为何会引至大量围观者自发去派出所讨说法,要求放还摊贩?这么多人站出来,去反对一次正常的执法,一个正常的处置,正常执法与处置难道不感到害羞吗?
没有警察,执法行为就无法收尾,执法行为越来越多地借助于警力保障,这难道是一种正常的治理状态吗?就一个个具体执法行为来说,或者它确实是正常的,或者它其实是不正常的,不管怎样,需要警察尾随到场,否则将不能控制,这就是一种总体上的滑稽,或者说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不少时候是不正常的。
某一次城管执法或许是无可挑剔的正常,某一次拆迁或许是无可挑剔的合理,但是,如果城管执法总体上就是民众生计与城市观瞻的矛盾,“正常执法”也就是按照权力自定的规范程序来执行吧,那不过是用于保证“观瞻战胜生计”而已。权力与民众的关系,处在一个整体性的矛盾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正常执法”和“日常管理”仍然引起冲突,为什么任何寻常的管理行为都需要警察随时候命或者跟随而行。在此情形下,固执地纠结于具体冲突中正常执法还是不正常执法,无理阻挠还是有理反抗,就算把每个冲突都摆平下来,难道能摆脱靠警察推行管理的模式吗?
2010.3.28
3月26日有两个城管事件,一个发生在首都北京,一个发生在大旱中的云南。在北京,城管收缴一个书摊时围殴摊贩,多名警察赶到现场后,摊贩被警察带走,20多名围观者自发前往派出所探望摊贩并作证。而在昆明,城管执法导致大范围冲突,多辆执法车被掀翻,警方从现场铐走数十人。
客观地说,两件事都不算太大,没有大规模聚集,没有出人命。瓮安、石首等地的事件,改变了判断事态严重与否的标准;非正常死亡的经常性与离奇性,增强了人们的承受能力。这两件城管事件,确实不值得紧张,社会生活的日常景象而已。
执法前行,警察随之,这大概也是一种模式吧。与之相似的,是拆迁先行,警察随之。越来越多的社会治理的日常行为,需要警察去收尾。如果没有警察,社会将会怎样?这可以表明警察是何其重要,但也表明治理是何其困难,秩序的成本是何其高昂。
情况往往是这样的,执法是正常执法,但是遇到了阻挠,于是发生了暴力行为,于是警察到达现场,控制了局势,带走了肇事者,或者拘捕了居心不轨的煽动者、领头者。这样的解释,意思是什么呢?执法是正常的,所以阻挠是无理的,发生推搡到拳脚相争,乃至群体冲突,都是无理阻挠的结果。我暂且相信这都是真实。
然而,这样的解释越是真实,就越是证明问题的严重。请注意,在这里引起冲突的原因,不是执法不当,而是“正常执法”。如果冲突已经与执法是否正当无关,好像只要是执法,就要出现冲突,就要陷入市民的包围,那就表明矛盾已经不产生于具体的执法,而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背景,这里那里所发生的冲突,不过是矛盾有具体的显现机会。
任何一个事件,当然都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起因是什么,过程是什么,谁先动手,结果为何,责任在谁身上等等。然而,只见树林不见森林,是不是完美的社会认知方法呢?
昆明的城管执法中,据说有一名老人受伤,而被传言为“城管打死人”,于是大范围冲突就发生了。传言真是可恶,但“打死人”的传言如此容易被人相信,又说明了什么?被掀翻的执法车中,容纳着多少日常生活中聚集的反弹力?
北京的城管执法中,据说是摊贩先动手。真的是摊贩先动手吗?几十人自发去作否定的证明。就算摊贩先动手,他受到的为何不是城管队员的合理控制,而是围殴?就算把围殴说成合理行为,为何会引至大量围观者自发去派出所讨说法,要求放还摊贩?这么多人站出来,去反对一次正常的执法,一个正常的处置,正常执法与处置难道不感到害羞吗?
没有警察,执法行为就无法收尾,执法行为越来越多地借助于警力保障,这难道是一种正常的治理状态吗?就一个个具体执法行为来说,或者它确实是正常的,或者它其实是不正常的,不管怎样,需要警察尾随到场,否则将不能控制,这就是一种总体上的滑稽,或者说权力与民众的关系不少时候是不正常的。
某一次城管执法或许是无可挑剔的正常,某一次拆迁或许是无可挑剔的合理,但是,如果城管执法总体上就是民众生计与城市观瞻的矛盾,“正常执法”也就是按照权力自定的规范程序来执行吧,那不过是用于保证“观瞻战胜生计”而已。权力与民众的关系,处在一个整体性的矛盾之中,这就是为什么“正常执法”和“日常管理”仍然引起冲突,为什么任何寻常的管理行为都需要警察随时候命或者跟随而行。在此情形下,固执地纠结于具体冲突中正常执法还是不正常执法,无理阻挠还是有理反抗,就算把每个冲突都摆平下来,难道能摆脱靠警察推行管理的模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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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得看看,只误时间三分半,能救人还不给自个找麻烦。
还能孩子多久
还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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