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称丁小平任副院长的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是干什么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8:07:08


丁小平曾以“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导”的头衔被新华网报道(2005年07月25日 09:28:32)内容为丁小平的照片和对照片的说明: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博导丁小平发表主题《中俄地方间合作的战略与策略问题》演讲(责任编辑:姚勇)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是什么样的机构?在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网站中有介绍.现将有关内容摘录于下:
2.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是什么样的机构?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于1996年由北京大学与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联合创办,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综合性教学与科研事业法人单位。北大亚太研究院主要从事高层次成人继续教育,该研究院同时还设有大学专科、本科等层次的教育。培养的专业主要是:经济、法律、计算机技术、传统文化、外语等。
学院网址:http://www.beidayt.cn
6.北京大学/群英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的EMBA课学费为多少?如何交付?
学费为1年38,000元人民币。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学校要求以银行汇款或现金形式交纳。
15.课程结束后能获取何种课程证书?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颁发:《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结业证书,盖有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钢印,同时还带有“医药行业市场营销管理专业”字样。(北京群英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医药EMBA >> 问题解答)
这个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还曾举办
中国房地产创新管理(MIA)总裁研修班
为房地产业高层管理者度身打造的尖端课程
招生对象:各大房地产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营销策划公司、经纪公司、建筑公司、设计公司等)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房地产职业经理人;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大金融机构房地产业务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
招生对象:各大房地产企业及其相关企业(物业管理公司、营销策划公司、经纪公司、建筑公司、设计公司等)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总监、等高层管理人员;房地产职业经理人;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各大金融机构房地产业务部门中高层管理人员。由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进行学籍注册与管理,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并考核合格者,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颁发《中国房地产创新管理(MIA)总裁研修班证书》或《房地产业高级工商管理EMBA课程班证书》(二者任选其一)。
培训费用:培训费29000元(含授课费、教室租赁费等),学杂费3600元(含教材资料费、野外拓展训练、学员沙龙活动费用),以上共计32600元,学员在报到时一次性交清费用。学习期间协助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北京大学“MIA”总裁研修班、“MBA”研修班招生)
企业黄页大全中对“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介绍是: 公司名称: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公司注册地:
北京
企业类型:
国有经济 公司成立时间:
2000-03-30
法人代表:
张桦南 员工人数:
80
主营行业:
教育 > 成人高等教育 注册资金:
1100 万元
经营范围:
开展成人学历、资格等级专业培训,科技文化咨询开发与国际交流合作。
在中国大学网北京大学企业 中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 是作为企业收录的。
在许多地区招生,江苏自考论坛有“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招生工作现以全面展开!欢迎同学们上网查询!我们的网址是:www.beidayt.cn 网上报名...当你选择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时刻,你已经朝北大人的方向迈出了第一步。”的介绍。
还有人质问: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和社会发展研究院”属于“北大”吗? 先来看新华网的这条新闻
(http://news.xinhuanet.com/st/2002-07/11/content_477572.htm)
在回复《周末休闲之“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跟帖中有2006-3-7 2:28Fred 贴出的"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和社会发展研究院" 的网址,但现在找不到网页。http://www.bj148.org/newnews/pub/1128764613774.html
给我六万元包你上北大 一诈骗考生钱财的骗子被判四年
刑小英满以为很快就可以迈进最高学府北大的校园,一直期盼着消息。可是等到了9月6日,大学已经开学了,通知书还是不见踪影。小英的父亲找到了胡某的办公室,胡某却问他们上不上广州军医大学,实在不行还可以试试其他学校,并且说再交些钱就肯定可以上军校。吕景严追问上北京大学的事,胡某说:“9月15日将通知书给你。”9月15日,一位姓徐的女士拿着录取通知书,带着父女俩去看学校。汽车最后停在怀柔县城一座立着“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牌子的楼房前,徐女士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吕景严,并要求再交8000元。父女俩这才发现,录取通知书并不是所约定的北京大学。吕景严觉得上当受骗,要求胡某退款遭到拒绝,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法院近日以诈骗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胡某表示要上诉。审理此案的法官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有一些人打着“花钱就能上名牌大学”的幌子骗钱,在高考没有如愿的情况下,家长和考生一定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实现大学梦, 千万不要怀着侥幸心理让骗子得逞。
还有更牛B的(http://www.sanxinlawyer.com/anli1/gushi/minshi/min41.htm):
北京高中生告倒办班单位 京城首例高中生状告办班单位案件前天审理终结。
北京市高二学生肖军,依靠法律的帮助,在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将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布招生简章的被告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告倒。法院判令被告退还肖军人民币10500元。
1999年4月,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以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名义,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及北京大学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发布招生简章,举办初中直升大学专科班。5月肖军报了名,并于当月接到了录取通知书,同年6月向被告交纳了学杂费10500元。后由于该班未办成,为做好已报名学生的善后工作,改办高中课程培训班。9月1日开学后,肖军发现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完全不符合其宣传,全校只有四个老师教高一、高二年级六门课程,无法保证教学质量,致使肖军学习成绩下降。不得已,肖军在第一学期结束后转学。肖军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要求被告返还学杂费10500元,赔偿经济损失700元。被告则以肖军期末考试四门功课不及格,并在第二学期开学后未经学校同意不到校上课为由,于2000年3月10日对肖军按自动退学处理,拒绝退还学费。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肖军委托北京三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自己讨回公道。2000年6月,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深入调查后认为,被告北京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发布招生简章,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大学亚太研究院培训部虽具备社会力量办学资格,但其委托被告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开办“高中课程培训班”未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时将办学点设在其他区县,亦未经过办学点所在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故二被告在没有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资格情况下,对外招生并收取学费,其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属无效行为。肖军要求退还学费,是有法律依据的。 2000年8月10日,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一条第一 款之规定,判令被告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退还原告肖军人民币10500元。被 告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承担连带责任。baidu2000/09/26  北京晚报文化教育_新浪网
以上事实表明北京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并非一个教育科研部门,而是一家商业性的公司。中华传媒网 - 传媒社区 - 这样的大骗子,太可笑了!
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是个非法办学机构! 在北京大学网站上上没有介绍。
北京法院网公布的这条消息,应该是比较准确地说明了这个“北京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的性质。
诉亚太经合促进会 北大要求解除协议
作者:李思  发布时间:2004-12-06 13:39:05
近日,北京大学因与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产生合同纠纷,向朝阳法院递交诉状,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其签署的协议,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原告诉称:1996年10月5日,原告北京大学与被告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签署协议。双方约定,成立北京亚太教育中心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同时约定,“不论研究院经营亏损与盈余,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同意每年给北京大学人民币10万元。”但是,时至今日,被告并未按协议约定向北京大学支付该笔款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2003年12月,北京大学曾向被告致函,要求解除合同,不得再使用“北京大学亚太教育中心和发展研究院”的名义。被告回函予以拒绝。为此,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北京大学与其合作关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编辑:刘艺铸)
2004年12月03日02时12分 北京娱乐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因认为对方没有按照8年前协议规定每年支付10万元投资,北京大学与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闹上法庭。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北京大学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签署的协议,并要求亚太经合促进会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对此,北京亚太经济合作促进会办公室的一位寇姓工作人员解释说,双方确实签订过上述协议,但促进会已经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且北大去年划走的100万元中就包括约定的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