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账核销非“一笔勾销”银监会为已核销贷款上“紧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10:22:44
银监会12月13日发布公告表示,银监会近日出台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加大对已核销贷款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
《通知》强调,核销后的贷款虽不继续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上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但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仍然存续(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与债务关系完全终结的除外)。贷款核销后银行应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已核销贷款的借款人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变化,指定专人负责催收,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对已核销的贷款进行追偿,不能因贷款核销而豁免债务人的偿债义务,并要求银行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有关贷款核销的信息。
处理不良资产是近来银行的核心工作之一,特别是急于上市的银行。及时申报核销呆账既是真实、审慎地反映经营成果的要求,也是当前降低不良资产比率的渠道之一。
然而,不良贷款核销并不代表银行债权的消失。“呆账核销,不是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笔勾销“,而是银行内部对损失款项的账务处理过程,核销贷款不仅不能对债务人泄露,更不能表示放弃债权,而且还要继续保留追索权。”在京一位国有商业银行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但在实际工作中,银行这一块的工作做得很差。”
他向记者分析说,“把不良贷款核销以后,银行的人要花力气去核销新的贷款,还要进行新增贷款的风险管理工作,已经核销的贷款就像档案一样永远沉在那里了。”
上述银行业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最后说,“《通知》的出台非常必要,但银行普遍缺乏追索已核销呆账的有力手段,继续追索非常艰难。银行还需要在这方面进行探索,内部或对外招标追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追索,以及转让、打包出售、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处置,这同样需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北京青年报 徐以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