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往事——爱在荒烟蔓草的年代(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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诀别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
谑浪笑敖,中心是悼。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
莫往莫来,悠悠我思,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
寤言不寐,愿言则嚏,
曀曀其阴,虺虺其雷。
寤言不寐,愿言则怀。
那是暮春时节,宝玉和黛玉在落花中读《西厢》,天气很好,风景很美,白纸黑字间的文辞令人齿颊噙香,而眼前人,也正正合适,宝玉于是来了灵感,笑道,妹妹,我就是那“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城倾国的貌”。
原是用来形容张生和崔莺莺的,宝玉差不多就是公然示爱了,不成想,一向惦念他紧张他的林妹妹却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明显是怒了,说宝玉欺负她,声称要告诉舅舅去。
曾见人说,这是一个贵族小姐的矜持,是黛玉作为社会人的一面,勇敢如她,也不是随时随地都能面对心中的爱情的,她几乎是下意识地,启动了自我保护程序。我对这个说法很认同,但隐隐觉得又有未尽之意,宝玉把这情话说得太顺嘴了,换成我是黛玉,没准也会不高兴。
宝玉这脱口而出的情话,不是示爱,是调情,表面上看,调情跟示爱长得很像,实质上却正好相反,非但不是一条道上跑的马,反而是背道而驰,在调情的道路上越深入,就离爱情越远。
《邶风·终风》说的就是一个严肃面对爱情的女子,却不幸碰上一个调情爱好者的苦闷。“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中心是悼”。这个男子对这女子态度挺好啊,一见她就笑,还能说会讲,善于开玩笑,看上去倒是个挺潇洒的人,可是,面对他的谈笑自若,她心中的忧伤,却无法言说。
爱情,是一件应该严肃的事,就算原本性情开朗,一旦遭遇爱情,也由不得变得庄重起来。因为你看重,所以你紧张,因为你紧张,你就没法那么挥洒自如,爱情把你从自由王国逼进了必然王国,你望着条条迷途,心中充满惶惑。除此之外,庄重也是对于爱情的尊重,卸下面具,洗尽妆容,以最为诚恳与干净的心灵,与它赤诚相对。
而《终风》里的这位男士,谈笑风生,戏谑轻薄,他的话语也许很幽默,他说的段子也许很有创意,她望着他,默默地倾听,面色苍白,有悲伤的潮水扑过来,一下一下地,冲刷着心中那昏暗的荒滩。
她从他飞扬的神采上,看出了自己的命运,她想要的是爱情,他肯拿出来的,只是调情。前者是全身心的付出,只要你要,只要我有,后者是有机巧的,以利己为原则的,以次充好鱼目混珠总想赚取你点什么,或者是心灵,或者是身体,或者是别的什么
《倾城之恋》里的范柳原和白流苏,都是调情的高手,他想赚取她的心,她想赚一个冤大头收留自己漂泊无着的下半生。他们开始交手了,范柳原对她说“我爱你,我一辈子都爱你”,说她穿着绿雨衣像只药瓶再凑近一点:医我的药。他的情话张口就来,有时很猛,有时很聪明,白流苏不踏实起来了,从他驾轻就熟的姿态上,看得出,他是个调情的老手,单靠调情,不足以使他为她托底。
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救赎,把平凡变伟大,把瞬间变永恒,调情则是把你独一无二的自我,打入芸芸众生中去,你跟她们没什么差别,他对你跟对她们,也没什么区别。
白流苏是用另外一种方法调情,装做对他情意绵绵,为了让情话显得更抒情,她出口之前,还要轻一轻喉咙,调出柔润的音色。但他也看出她不过是调情,两个精刮厉害人的交易因此陷入僵局,都想赚个钵满盆满,都不想掏出自己的老本,这种调过来又调过去的局面,变成了一场无休无止的拉锯,最后,是一场战争,在几乎毁掉一个城市的同时,成就了他们的爱情。
在那生死攸关的瞬间,他们没有功夫说笑和挑逗,唯一的心思,就是希望对方平安,为了对方,希望自己平安,没有比生死更为严肃的事了,他们终于能断定,他们是相爱的。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范柳原对白流苏说,没想到我们真的恋爱起来了。白流苏嗔道:“你早就说过你爱我。”范柳原说,那时我们光顾着“谈”恋爱,哪有工夫恋爱啊。“谈”恋爱是调情,恋爱才是爱情,爱情被确定之后,范柳原也不再跟白流闹着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话省下来,说给别的女人听。
同样,宝玉跟黛玉说什么“多愁多病的身”“倾城倾国的貌”时,正是他最为躁动的时候,他是待黛玉与他人不同,却还是一会儿到这个姐姐面前讨好,一会儿到那个妹妹跟前献殷勤,整个一个无事忙,想要得到很多很多女孩子的眼泪。他的这句笑言,因此算不得真心,轻佻的口气,注定只是调笑,黛玉的眼泪中,一半是恼怒,另一半,未必不是如《终风》里这个女孩子式的悲凉。
等到宝玉确定一生只要一份眼泪,只要黛玉的眼泪时,他变呆了,变傻了,看不清眼前是袭人而不是黛玉,就那么不管不顾地倾诉起来,他那些呆话傻话,才是爱情。
忘了是谁的MSN签名,说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消灭了调情。可不是,当你真正爱上了对方,把眼前的这个人看成你的地久天长,你会发现,你心中,并没有太多的话可以对她说。出于对她的尊重,你不愿意有一丝的夸张,也不愿意有一丝的亵渎,世间最经典的情话,相对于你的爱,都显得浮飘,贴不上,当此际,也许要套用那句未必十分合适的名言:当我沉默时,我觉得充实,而我将开口,我感到空虚。爱情不但让人变得严肃,还让人变得寡言,虽然有点闷,可是,爱情本来就不是用来休闲的东西。
《终风》里的女子,没有黛玉和白流苏幸运,那个男子最后也没有把调情转换成爱情:“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来莫往,悠悠我思。”有时,他会带着悠游的笑容光临她的住处,在她还没有来得及忘记他之前,给她一个surprise(惊喜),这一点小甜头能够推翻她所有的挣扎,情潮翻涌,她重拾对于爱情的幻想。他却再一次地杳无踪迹,节奏掌握得很好,让她既不至于对他过于笃定,也无法将他彻底忘记,他将她的心玩弄于鼓掌之上,作为受益者,他的笑容,是那么优裕。
她对于这一切心知肚明,然而无能为力,当爱情遭遇调情,总是属于爱情的那一方受伤。耿耿不寐的长夜,依稀薄明的早晨,又或者,充斥在劳作缝隙里的寂寞时光中,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没完没了地想念他。
据说,一个人要是老被惦记着,就会打喷嚏,这个传说尽管荒诞不经,却是她唯一能做用在他身上的力量,假如她这没完没了的思念,真的能使他喷嚏连连,那么,他如风一般飘浮的身影,仍然与她联系在一起,这微不足道的作用力,看了让人心酸。
关于两人的结果,诗中没有下文,但我想除非命运横插一杠子,那浪子的心,不见得会被这执着然而无力的女子收服,他们很有可能,最终擦肩而过。但这一定不是最终的结果,浪子飞扬的心,抗不过命运的扯拽,嘴角边那玩世的笑容,没准就会变成自嘲,若有一天,在岁月的千山万水之外,归意萌生的他,想起那曾为他,爱意如花绽放的女子,会不会有一点懊悔?他是会像孙悟空那样说:“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而我没有珍惜”?还是像《红玫瑰与白玫瑰》里那位同样用调情对付过爱情的佟振保,面对着尽管憔悴却真爱无悔的王娇蕊,嫉妒懊恼地落下泪来?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
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
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
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
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王蒙的《新疆精灵》里,写到一个女孩子,爱上了一个男子,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她仍执意相随,舍弃父母家人和正式工作,远赴他乡嫁给了他。这样天崩地裂的爱情却没有得到一个好的结尾,经济上的困窘导致感情日益苍白,闹得一地鸡毛,颓然而终。
听上去很像一个《警世通言》里的故事,接下来可以引出一番语重心长的训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然而,王蒙却说,虽然他也为这个故事的结尾感到难过,但还是相信,这个女孩子一定得到过别人所无法想象的快乐。
王蒙这话说得敦厚。那些貌似善良的关心、同情与训诫,从根本上否定了女孩子的爱情,好像她一路走来,只是为了证明这是一个错误,伪善的嘴脸背后,是不道德的正中下怀。
王蒙这话说得也智慧,事物有两面,都说爬得高摔得重,侧重于强调摔下来的痛苦,可是,那些一辈子伏在低处的人,永远不可能了解在高处的快乐,只能在人家摔下来之后幸灾乐祸。
是否,我们太缺乏安全感,像歌里唱的那样“一开怀就怕受伤害”,“开怀”是过程,“受伤害”是可能的结果,我们习惯于把结果放在过程之上,可是,从根本上说,人生是没有结果的,只有一个又一个过程。
假如仅仅看结果,《氓》是一首悲伤的诗,朱熹哼着冷笑说:“此淫妇为人所弃,而自叙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方玉润算是温厚一些,说“为弃妇所做也”,又说她“未免为情所累,以致一误再误,至于不可说”,他同样认为,这首一首悔恨之作。
悔恨当然有,但不只是悔恨,细细碎碎的小甜蜜载浮载沉,在他情断义绝之后,她仍然,不能改变那段记忆的底色,些许惘然如指间漏下的沙,覆盖于其上,绰约而漫漶。
初看这个“氓”字,不由想到“流氓”,先入为主的印象很容易让我把“氓”打入不道德的人之中事实上他也不是很道德,我的问题在于,否定了道德之后,就对他一笔抹杀,处处怀着恶感去看。
字典上对“氓”的解释是,“外来之民”。远古的农业社会,人们轻易不会离开一块土地,移民的原因多是出于不得已,例如遇到天灾人祸了。俺的家乡在淮河岸边,曾经这里时常泛滥,两岸的人来来去去,各色人等不断被稀释和勾兑,但共同的命运,亦使他们的性格里有一些相似的气质。
直面苦难使他们彪悍,求生本能又使他们狡黠,他们有时醉生梦死,有时生机勃勃,极端利己因此常常全无原则可言,大多数属于多血质者,极端尊重自己的欲望。
流离失所的生涯,惯看离别与覆灭,知道没有天长地久可以去期待,更在乎抓住现实眼下。在我的家乡,尤其是父辈们长大的乡村,私奔事件层出不穷,我不认为是我的父老乡亲更多情,而是,他们不磨叽,不会像越剧里那样咿咿呀呀地打许多哑谜,终究还是花自漂零水自流,闷骚上一辈子。
《氓》里的这个男子,跟吾乡乡民气质相似,很主动,很生猛。“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他笑嘻嘻地来到集市上,说什么拿布这个“布”为“布泉”,货币 换丝,他哪里是换什么丝啊,根本就是到我跟前纠缠。
有学者说,这几句诗体现了“氓”狡狯的德行,为什么我看到的,却是一种惆怅的甜蜜?他的那点小伎俩,小滑头,曾几何时,是否是他与她心照不宣的秘密?开在心头半明半昧的花朵?一个“谋”字用得也好,纠缠的,撒娇的,无赖相的,贼兮兮的,像《红楼梦》里说宝玉在凤姐面前,“扭股儿糖似的”。那时宝玉还小,倚小卖小,“氓”显见得是成年人了,可是,爱情能够把人变小,再成熟的男人,在爱人面前,也会露出孩子气的一面。而女人如果爱他的话,一定会心动于那份孩子气。
不过,他“谋”的那事儿,可不是孩子气的,诗里没有明说,结合上下文可以看出,就是“婚前性行为”。道德家和女权主义者对于“氓”的批判多是基于这件事,所谓始乱终弃,但是对于彼时彼地恋爱中的女人来说,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看过一个笑话,说,一对男女恋爱很久了,还没有“实质性”进展,有一天,女人对男人说,我听说一个男人的手臂,正好跟一个女人的腰围一样长,男人很实在地回答,是吗?可惜我没有带尺子。
我一直记得这个《故事会》上看到的笑话,我觉得它说明一个问题,女人是不喜欢男人动手动脚,可是,当她喜欢的男人老是不动手动脚,她心里也会不踏实起来。他不“谋”,会让她猜测他是不是对自己没有感觉所以没有欲望,一个过于规矩的男人,难免有些无趣。
她愿意他有所求,但这不意味着她就一定会答应,女人喜欢的就是被“谋”的那个感觉,就像余华曾笑言,“电话可以不接,但铃声不能不响”。现在铃声响了,她没接,她还是理性地“送子涉淇,至于顿丘”,而不是“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她只是个普通的等爱的女孩,不是敢爱敢恨的奇女子,即使心泛涟漪,仍然坚持某种日常的程序,当他像个孩子那样因为被拒绝而愠怒起来时,她像个小母亲那样,婉转温柔地为他指明方向:“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在秋天到来之前,她保持着一个等待者的姿态,“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她登上那高高的城墙,眺望他的车子,不见他的车子,她泪水涟涟,看见他的车子,她才能够载笑载言。原以为她等待的是一次约会,行文至此忽然怀疑,她等待的,莫非是他派遣来的“良媒”,她装作不留心地一次次登墙窥望,身边的那些人,她的亲人或是女友,谁能够从她骤阴骤晴的表情上,感觉到隐隐的车轮声?
一切正在有序进行中,媒妁,占卜,这些在外人看来繁琐而无聊的事,正是构成一个女人的幸福的重要环节,回忆起来也有被刺痛的欢喜吧。而当时一切多么顺利,像是一首华丽的华尔兹,滑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我承认我对金钱比较敏感,少年时候听新疆民歌里唱:“带上你的妹妹,带上你的嫁妆,坐着那马车来 ”觉得这个男的好过分,既惦记人家的妹妹,又惦记人家的嫁妆,长大后懂得这是男女戏谑之词,用不着那么严肃。但女子对于嫁妆是看得严肃的,我八十多岁的姥姥回忆往事,总不忘提及她的嫁妆里那一摞“细瓷小碗”,那不起眼的小物件上,凝聚着她对未来最美好的设想。我不知道《氓》里这个女子的嫁妆里都有哪些内容,当然没有细瓷小碗,也没有绫罗绸缎,可能不过是些普通家什,同样有她旖旎的情思。
她怀着梦想,朝着橙红色的梦想奔去,婚后她遇到了什么,诗里还没做介绍,就先来了一段感慨: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
于嗟女兮,无与士耽。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传说中桑葚有酒意,食之会醉,爱情也是如此,让人不觉沦陷其中。然而男子陷入之后,仍然可以脱(说)离,女人一旦陷入爱情,便是万劫不复。
我对《诗经》起了大兴趣,正是因为这几句诗,中学的语文课上也背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老师说这是千古名篇,我却觉得与我有隔,情感字句都不恳切,如同面对泛泛之交,也说也笑,只求敷衍得过就行。看到这几句,才像见到了知己,能够心意相通,原来,早在《诗经》时代,就有人发现了男女之间的秘密,发现男人爱情之短暂,和女人爱情之绵长,跨越千年的时光,山河社会早就面目全非,人性却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并非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也不是因为男人是野生动物,女人是巢居动物,农耕社会对于体力的要求使得女人自然处于弱势,她纤弱的手臂无法征服世界,就只有征服男人这一条路可以走。她孤注一掷,只有把全部身家都押在这上面,不能失败,不可回头,看上去好像是一往情深死矢靡他,实则生存处境使然。
男人没有这一道镣铐,他的天地无限宽广,梁山伯那样的情种原本是异类,所以男人这个群体总以花心的形象出现。
我们现在要说的不是为何“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当《氓》里面这个女人沉痛地说出这番话,我感到了她对男人的原谅,她把他的薄情视为人性中的共性,而不是他的特别恶劣,面对着那样坚固的规律,他作为区区个体,又有什么办法呢?
孔子说《诗经》,“温柔敦厚,怨而不怒,哀而不伤”,不能落到每一首上面去,《硕鼠》就很怒,《黄裳》就很忧伤,唯有这首《氓》是真的“温柔敦厚”,在讲述之前,就预先地理解了一切,原谅了一切。
让我们看看,这个男人到底干了什么?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真像陈建斌徐帆演的那部《结婚十年》,女人嫁给一穷二白的男人,胼手胼足,为他操持家业,家境渐渐好起来,他移情别恋,爱上了别的女人。看到那个男人的薄情嘴脸,亦有习惯性的义愤,但也不是完全不能理解,让他那种多血质的男人,一生老实地守住一个女人,恐怕有点困难。
陈建斌饰演的男人,跟“氓”挺像,冲动、激情、孩子气,荷尔蒙分泌旺盛,并因此性感,正是这些,使得女人对他死心塌地,但也正是这些,使得他不大可能对女人从一而终,他们都不是能管得住自己的人。
不同的是,现代社会里,女人还有自己的空间,可以慢慢舔伤口,春秋时候的女人,只有夫家与娘家,人多嘴杂的大家庭里,隐藏自己的悲伤是多么困难的事,当不知情的兄弟还拿她取笑,她心中惨伤,无法言说。
《诗经》里几次写到大家庭里立足的不易,我能够想象那状况,人数太多,摊薄了有限的亲情,增加了竞争的压力,便是至亲手足,也不免勾心斗角,在这样的环境里,无论是为自尊计,还是自我保护的本能,都让女人无法放下身段,扮演一个彻底的弃妇。
耿耿长夜,躬身自悼,连一个哭的地方都找不到,这才是人生里的大惨伤。
无从进退的困境里,她又想起他当年曾说,要与她白头偕老,言犹在耳,却只能增加她的哀怨。再进一步追溯到少年时代,总角时候便已经相亲相爱我们这才知道他们原来是青梅竹马。那时他们立下遥远的誓言,说是永不改变,梦里花落知多少,无论是她还是他,大概都没想到,他们还会有这样一天。
女人徒劳的追忆真让人伤感,二十多年前,我还是个十来岁的小丫头时,去乡下堂姐家过暑假,凑巧她的母亲,我大伯的前妻也在。这位前伯母早已嫁人,偶尔来女儿家小住,她紧紧拉住我的手,眼睛里的笑容既惨淡又柔和,好像是他乡遇故知,又如握住逝去多年的一段人生。
堂姐家中逼仄,那晚我与这位前伯母同宿。四十多岁的伯母与我彻夜长谈,对大伯无一句怨言,说他都是上了“小三”的当。“夜半虚前席”,她近前来与我促膝,说起当年与我大伯新婚时候,黑白色的花样年华,如同电影里的画面,早就一去不复返之后,突然来了一个不真实的闪回。
《氓》里的这个女子的叙述,一如我的前伯母的追忆,是一个强作遮挽的手势,湮没于黑暗之前的一束火花,清绝的雪野上一声声回响,闪烁之际,令人鼻酸。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我一向神经比较强韧,说“幻灭”这种词的时候,总不免要迟疑,到底是真的感觉到了这种东西,还是受到眼下行情的影响,觉得口吐这种词,能让我的小灵魂,显得比较高级?
但看冒辟疆的《影梅庵忆语》时,我确实感到“幻灭”。才子的自私阴冷俺在《她们谋生亦谋爱》那本书里有非常详细的论述,有兴趣者欢迎购买,嘿嘿。这里要说的是佳人的死缠烂打,失尽身段。最让人受不了的是在某一回,冒辟疆原以为自己能皇榜高中,都松口要收董小宛了,不曾想仅中副车,他心情恶劣,第一件事就是像驱逐一条狗那样驱逐这个紧跟着自己的女人。
冒大才子是够无情,可是,董小宛怎么能让对方这样对待自己呢?应该很有尊严地飘走才对,不给他留下践踏自己的空间。可她竟是“痛哭相随”,一直跟到冒辟疆家门口,逼得对方不得不收起最后一丝温情,“冷面铁心”,她才失意而返。
“淮南皓月冷千山,冥冥归去无人管。”归途上,她的心里该有多冷,这么神伤一下下却也不是坏事,既然你已对我冷酷到底,我也就可以将你完全忘记了。
匪夷所思的是,归来后的董小宛,整一个“痴情女”的扮相,抵死穿着分手时的衣服,声称假如冒辟疆不要她,她宁可冻死。
失态,真是太失态了。董小宛也是一代佳人,秦淮八艳之一,混到这个份儿上,总该有两把刷子呀,怎么可以情商这么低呢?
当然,我也不比她高明多少,这见识全拜读书时候宿舍里的一位大姐所赐。那会儿我们有个室友,也像董小宛这样,华丽丽地失了恋,不管她怎样低声下气,放下身段,那个薄情男就是不松口。
她回来跟同学们哭诉,大家都报以同情,只有一位大姐叹道,你根本就不该那样,你应该这样说,那好吧,我祝你们幸福。如果他已决心离开你,你还能留住自己的尊严,假如他内心仍然有点犹豫,你这样说也显得比较有气质,有一种吸引力。总之是进可攻退可守,多留多少余地。
茅塞顿开啊,原来爱情这件事,不但有勇还要有谋。可惜我那个女同学大错已经犯下,不可挽回,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多年来我一直把这位大姐的教导记得很牢。
后来我没有遇到能够让我失态的感情,无从检验大姐所言的这个“真理”,只有看着人家失态干着急的份儿。董小宛这是一例,更让人接受不了的,是聪明警觉如张爱玲,居然也会失态。日本投降后,胡兰成逃到温州,张爱玲去看他,并要他跟其他女子有个了断,胡兰成不肯,张爱玲几乎急赤白脸了,她的失态,让胡兰成都替她感到悲哀,惊觉她原来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个仙女。
张爱玲倒霉在于遇到一个耍笔杆子的家伙,否则,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在人们无法注视到的角落里,不知道有多少人这样默默无闻地失着态,过后装作忘了,也能对自己说得过去。
最可怕的失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地窄人稠之处,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个大脑替你记着这件事,你想忘也忘不掉,装作忘了,也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你。这样的恐怖残酷的事,就出现在说起来很文化很优雅的《诗经》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祛兮,无我恶兮,不寁故也!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丑兮,不寁好也!
光看字面,就能理解个大致,那女的在大街上,扯住那男的衣袖,苦苦哀求:别烦我啊,不要就这样把我丢掉啊。诗里没说那男的反应,估计脸色好不到哪里去,否则那女的也不用这么可怜,这么狼狈。
余华的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中,有类似的一幕,那个女孩被痞子玩弄后抛弃,她在大街上跟着他,痞子的奚落,看客的嘲笑,像飞旋的尘埃围在她身边,她的神情既坚定又恍惚,整个人处于真空状态。
在大街上失态,哪朝哪代都是难堪之事,春秋时候人口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都能混个脸熟,那个女孩的失态落在熟人社会里,永无翻身之日。
女人的爱情犹如男人的事业,过于执著,就是一种不能容于世人的野心,大家都是这样平凡地活着,凭什么你期盼并要去制造生命里的奇迹?对于能搞成功的人,大家只能服气,比如跟着男人私奔了的女人,固然也是道德破产者,但人们心里,未尝不佩服她能让一个男人为她舍家抛业的本事。这世上的事,都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
而失恋者,就没有“成功”做保护,人们就没有顾忌了。所以,不幸失恋的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而这个在大马路上失态的女人,她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天光下。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淫妇为人所弃 ”轻描淡写的口气,隐隐有落井下石的快感。
但是,那一天,我的一个女友说起她早年的失恋加严重失态,竟让我有了另外一种感觉。
我的这个女友,看上去温柔娴静,用网络语言就是,“弱弱的”。就是这种人,一旦激情被点燃会很吓人。恋爱时不说了,咱们重点说她的失恋,她竟然带了把刀,跑到那个人的楼下,说,你不下来,我就上去砍你。那厮也是个狠人,按掉她的电话就去拨110,后果可想而知,对于一个年轻的女孩子,没有比进派出所更加严重的事了,虽然,警察问明情况后就把她放了。
女友是个叙述高手,有一种不动声色的生动,望着她的黑眼睛,听着她的叙述,我竟然有一种羡慕,羡慕她有过这样激烈失控的感情经验。
不一定非得带把刀跑到人家楼下,这种事我干起来只会比她更不像,我羡慕的,是她那一刻的迷狂、激越、肆无忌惮。
常人内心都有种种禁忌,喝酒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喝多,开腔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说错,恋爱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爱得比他多,失恋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失态。看《投名状》,庞青云的脚步从薄薄的冰层上踩过,画外音是他内心的旁白:“我这一生,如履薄冰 ”我怎么觉得像在说我,俺的小人生,虽然没有人家那么惊心动魄,内心不也是这样步步为营,唯恐步步行错。
禁忌遮蔽了真实的感觉,抹杀了生命本身的质感,你只能矜持优美的告别,保持着那份被规定的圆满。不能吐出肺腑之间的呼喊,不能把眼泪鼻涕抹在那个人的衣服上,你轻飘飘地挥一挥手就走了,这轻而浅的动作,对得起那天高地厚海洋般深切的爱情吗?
莫文蔚有首歌叫做《看透》,其中有两句歌词是这样的:“假如失去了你在你面前都没有崩溃,你可能会以为我们爱得不够对不对?”分手时候,她是做得很好很漂亮,但是她也因此怀疑,对方无法衡量出她的深情。与其说她是怕对方会错意,不如说,那样地爱过他的她,却竟然,能够这样心平气和地失去他,从头到尾都没有神经错乱一把,真让她不甘啊!
张爱玲的朋友宋淇说,在去温州之前,张爱玲的感情已经幻灭了,却非要去那一场,是想有个了断。那了断,是张爱玲给自己的,像她这样活得真切的人,是不可以以一个优美但不明不白的手势,打发掉一段感情的,她哭过了,求过了,表达过了,也爽过了,没有未尽之意了,这也是一种不“雾数”。
或者,换一种说法,不失态,不尽兴,失态一把,未尝不可。
失恋者的“完美小黑裙”——《召南•江有汜》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美剧《欲望都市》里说,当你面容憔悴的时候,遇到前男友的概率就特别高。亦舒也说过相似的话。这法则看似没道理,却放之四海而皆准。
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是因为,每个女孩子心中都有一个梦,希望自己在这样一种状态下遇到前男友:减肥减得正正好,妆容从来没有那样服帖过,最好穿着赫本在《蒂凡尼的早餐》里穿的那种完美小黑裙,光鲜夺目地出现在前男友的面前,让他惊诧,后悔,不由自主地想上来献点小殷勤,而她,只是优雅地有距离地一笑,“对不起,我老公在等我去品烛光晚餐。”
爱情这件事,不只是吸引,还有征服,男人女人,互为对方的江湖,被人追,那是占据主场,两情相悦,那是双赢,被人甩,是淘汰出局,一旦分手,不单有失去的痛楚,还有一种挫败感,像冰裂纹一样,朝心灵的每一个角落里蔓延。
好胜心强的女孩子,会觉得那是一个人生污点,明晃晃地搁在那里的一块失地,她总想以某种方式收回来,比如说,要他回头,要他重新用爱慕的眼光注视你。
遗憾的是,生活不可能按照你的设计图纸来,万恶的前男友永远现身于你的状态不那么好的时候,仿佛存心似的。
其实是正相反,是他的出现提醒了你,你用一个已经把你甩掉的男人的刁钻目光打量了自己一下,原本的乏善可陈,忽然就变成蓬头垢面了。
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这样一种期盼,也许在分手后,比在分手前来得更加强烈。无奈那种时刻太难遇到,好在我们还有强大的想象力,在虚空中,把缺席的他,抓过来,放在现场。所以,风光得意的时候,我们绝对不是一个人在面对,想象中,蓬勃的裙裾下,还畏缩着那么沮丧懊恼的一个他。
《诗经》里的《江有汜》,说的就是这个理儿:
江有汜,之子归,不我以。不我以,其后也悔。
江有渚,之子归,不我与。不我与,其后也处。
江有沱,之子归,不我过。不我过,其啸也歌。
大多书上解释为,这是一个“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的故事,“归”,多指女孩子嫁人,《桃夭》里有“之子于归,宜室宜家”的说法。通篇读下来,可译为:大江有分流,新娘始来归,他不跟我好,一定会后悔。这个女孩子,看着负心人吹吹打打地娶新娘,心中大怨恨,对着大江发出声声诅咒。
这说法当然是通的,不过古代诗文没标点,有多义,若是在“之子归”三字之后画个句号,这首诗就有了另一种解释。大江依然流日夜,依然有女子要嫁人,但不是男人的新娘,而是那个被甩的女孩子,要另嫁他人。她坐在花轿上——不知道那会儿有没有花轿,反正作为独一无二的女主角,很风光体面就是了。她成功地嫁掉了,这事实就是一种示威:哼,不跟我好!不跟我好,现在后悔了吧?
接下来,她又设想他是怎么个后悔法,“不我过,其啸也歌”,孤帆远影碧空尽,人去楼空事已休,那个没眼光的家伙悔断肝肠也没用,只能空自啸歌,发泄万般愁绪。
事实到底怎么样咱们没法知道,理论上说一般失去之后才会觉得珍惜,但是若他早有美人在怀,这女子就算嫁人,也不会让他有“失去”的怅恨,因此,这“其后也悔”“其啸也歌”很可能是这个女孩子的YY,甚至,再进一步,这个“之子归”的大场景,都有可能是她的一场白日梦。
也许她刚刚失恋,心中疼痛,向隅而立,无法自赎,已逝的恋情有如江水起伏,没有人给颠簸其上的她,递过来一根救命稻草,她只能依靠自己的想象力,想象若有一天,她另嫁他人——“之子归”,他会不会后悔?会不会像此刻的她一样,疼痛得要大声啸歌?
女人和一个男人对峙,往往要借助另一个男人的力量,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有那么多女孩子,受伤之后迫不及待地扑到另外一个男人怀中,好像他是温暖的依靠,也是锐利的武器,她们指望着用这种方式还那负心人以颜色。仓促中的投奔,使她们往往来不及选择一个合适的下家,所有的快乐,都在嫁人的那一瞬透支了,只为做出一个绝美的手势,付出半生酸辛。
好在,这种极端的情节,并不经常在生活中出现,大多数人,做做白日梦就算了,即使急急投向另一个怀抱,疼痛稍减之后,也还来得及改过。从激烈的情绪中拔出脚,重新淌进现实这不急不缓的河流。做做“完美小黑裙”的梦就好了,让他对着自己的婚礼“其后也悔”的场景太夸张。
然而现实残酷,连“小黑裙”之梦也难兑现,一次又一次,在嘈杂的大街上,或寂静小巷的拐角,不期而遇的他看到的都是,你欧巴桑一样的扮相。命运是个眨着眼睛的小促狭鬼,你真的拿它没辙。
——《召南•行露》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薄罗轻剪越溪纹, 鸦翅低从两鬓分。
料得相如偷见面, 不应琴里挑文君。
单从字面上扫一眼,就知道这首诗在说一个美女,产自越溪的薄罗暗示着窈窕的身段,鸦翅般漆黑的双鬓后,应有活泼俏丽的眼神,这些还都是形容美人的套话,更夸张的是,诗人说:假如司马相如偷偷地窥见过她,一定不会用琴声去挑逗卓文君了。
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琴挑”,是历史上的佳话,这位诗人打破佳话,夸下海口,已经够雷,更雷人的是,就这个体例,他一口气写了一百首。
千里长江旦暮潮,吴都风俗尚纤腰。
周郎若见红儿貌,料得无心念小乔。
树袅西风日半沉,地无人迹转伤心。
阿娇得似红儿貌,不费长门买赋金。
通宵甲帐散香尘,汉帝精神礼百神。
若见红儿醉中态,也应休忆李夫人。
青丝高绾石榴裙,肠断当筵酒半醺。
置向汉宫图画里,入胡应不数昭君。
……
按照他的说法,什么小乔啊,昭君啊,李夫人啊,见到红儿都得靠边站,而那个倒霉的陈阿娇,为了挽回老公汉武帝的欢心,不惜千金买什么《长门赋》,若是她有红儿这般容貌,这天价的润笔费就可以省下来了。
在这百首绝句中,诗人不但将四大美人一网打尽,还将一切犄角旮旯里的美人全部惊动,说来说去就那么一句话,她们再好,也没有红儿好,只怪红儿生不逢时,才使她们成名啊。
说实话,这一百首绝句我没能从头看到底,诗人疯了,我不能跟着他疯,看了十几首后,我用我冷静的头脑判断,如果这不是疯狂的马屁,就是疯狂的痴迷,将关于这组诗的幕后资料看过后,我基本上可以判断,是后者。
这百首“疯狂绝句”的作者叫罗虬,唐朝人,和那个写下过“今朝有酒今朝醉”“任是无情也动人”的罗隐,以及另一个叫罗邺的诗人并称为“三罗”。而诗里的“红儿”,不过是个歌妓,他犯不着去拍她的马屁。当然,歌妓里面也有牛的,比如薛涛同学上层路线就走得非常之好,人人都得让她几分,但这位在罗虬笔下倾国倾城不世出的红儿,没有这个能耐,她只是一个寻常的歌妓,最后无辜地惨死在歌舞场上,也没有人为她伸腰张目,那个杀人犯逍遥法外不说,还将这事儿,当成一段光辉历史卖弄。
那个杀人犯就是罗虬,这百首绝句,是在他杀掉红儿之后写下的。
话说当年他屡试不第,去鄜州投奔一个名叫李孝恭的官员,充其下属,混口饭吃。这事,很多文人都干过,干得很不愉快,那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生涯,跟文人的性情很不搭,但是这位罗虬先生,不管那一套,照样能够做到 “狂宕无检束”。
这日他跟着李大人一道喝花酒,座中有位官妓杜红儿生得花容月貌,让老罗不由看直了眼。他拿出小弟的憨直,张嘴就跟李大人要,李大人说,这姑娘已经许配给别人了。罗虬浊血上头,拂袖而去。“明日,手刃杀之。”
就那么把杜红儿杀了,上面也没见怎么样,也就是把他关了一下,不久遇到大赦,就放出来了。放出来之后,罗虬写下这百首《比红儿》——将所有的美女与红儿相比,有人说他是表达忏悔之意,这个意思,我没看出来。
毫无疑问,罗虬这个人,有点精神障碍,属于偏执型人格。他得不到红儿很不爽可以理解,如果我是他,也不爽,但我最多只会郁闷一个晚上,一觉醒来万事皆休,该干吗干吗去了,更不可能手提钢刀,跑去把人家杀掉。杀人之后,还写这百首赞美诗,也像一个疯子的行为,一个爱情恐怖分子。
爱情恐怖分子是很可怕的一个群体,他们平时很正常,你跟他刚接触时,没准还会觉得他很好,因为他看上去很深情很爱你的样子。
女人都是希望被爱的,就算爱她的人不是她所爱,有毛病,挺古怪,她们也会因为感激外加自恋,对他的评价略高一点。因此,在与爱情恐怖分子初识的时候,她们很容易失去警惕,他的纠缠和粗野,从爱情这个角度解释,很容易得到原谅。
但是,一旦她们真的拒绝了他,噩梦就真正地开始了。爱情恐怖分子的表现五花八门,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我得不到你,就将你毁掉。罗虬就很典型,我读他的《比红儿》,只觉得那些字句一如武松当年血染鸳鸯楼之后,蘸着血在粉壁上所写,有一种嗜血的快感。
像他这样敢持刀行凶的不多,但是爱情恐怖分子们各有各的法门,让你过不安生。《行露》里的女子,就碰到了那么一位。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那是一个被露水打湿的早晨,女子望着外面心中焦虑,她觉得自己该上路了,但是露水太深,她走不了。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他明明已有家室,还想把她弄到手,爱和弄到手,就是两回事了。
“爱”是希望对方好,“弄到手”是想着自己好;“爱”是做不了爱人还可以做朋友,或是做亲人,最不济也是个默默的关注者,“弄到手”是做不了爱人一定会做仇人。《行露》里这个男人很有路子,被她拒绝之后,他竟然想了个法子,找了个借口,将她告上法庭。
那个早晨,她一定是非常非常不快乐的,一种原本值得她感激的感情,弄成了这个样子,用现在的说法,她遇到的不是“桃花运”,而是“烂桃花”。
网络上有太多“烂桃花”的故事,原本柔情蜜意的男人,遭拒后马上翻脸不认人,就像《青蛇》里的许仙,看到小青不肯跟他私奔,脸一翻:你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是什么东西?
“烂桃花”们手段多多,或是恶语相向,或是拳脚相加,还有在外围造舆论的,以及自虐的等等。我就看到过有个女孩子写,被她拒绝的那个男人,竟然跑到她们宿舍楼的天台上,要往下跳。他是不是真的会跳下去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想通过这个方式朝那女孩施压,以期达到自己的目的。
写到这里,我不愿再将那些恐怖分子冠以“爱情”两个字。“爱情”应该是个崇高的东西,这么说吧,我们知道世人都是肉体凡胎,啖腥食荤,一副臭皮囊衍生出许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欲望,可是,当你爱时,你就会觉得,你爱的那个人是个例外,你想向他(她)靠近,像他(她)那样冰肌玉骨,水晶心肝。有把人变得更下作而不是更崇高的爱吗?那只是占有欲而已。
占有欲是不值得尊重当然更不值得感激的,《行露》中的女子下定决心: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当一个女子决定不爱的时候,往往比她决定爱还更坚定,我喜欢这女子不妥协的精神,在那个时代里,做到这点,真的不容易。
《诗序》上说,召伯听讼,主持公正,使“强暴之男不能侵凌贞女”。召伯真是个好人,难怪那么多人歌颂他。杜红儿就没这么好的运气,那个杀人犯蘸着她的血写下的诗句,还成了他流传千古的代表作,假如杜红儿于地下有幸一阅这些赞美诗——让我来替她设计一下台词,她是否会苦笑着说,我到底哪点儿好,你说出来,我改还不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