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2:16:37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鲁发协字〔2010〕1号
各市发明协会、少工委、教育学会:
为了推动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实施,提高少年儿童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少年儿童开展科技发明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活动和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由山东发明协会、山东省教育学会、山东省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联合组成“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山东评委会),负责发明奖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和向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推荐工作。
山东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评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参评资格
1、近两年(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少年儿童发明作品及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的创意作品。
2、1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加。
3、曾参加过和获得过本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4、食品、医药类项目不接受申报。
三、申报办法
1、参评发明作品和创意作品须经各市发明协会、教育学会、少先队工作学会选拔、推荐,经协商每个市由其中一个单位负责上报,避免多头上报。
2、各市最多可推荐上报发明作品10件,创意作品5件,标识类作品不限。其中小学、初中、高中的发明作品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各“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在不占用本市名额的基础上,可增报3件作品。
3、各市对申报的作品应认真审查,填写推荐意见,并提出推荐顺序。
4、参评人员应用中文按要求提交《少年儿童发明(创意、标识)作品申报书》和《园丁奖申报表》纸件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摘要、原理、设计思路、制作过程、创意内容、作品寓意等内容;其发明(创意、标识)作品还应提供发明作品的照片、图片1-2张,表达必须清晰完整。
5、已申请或获得专利的发明作品应附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两套(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附图,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证书),已经获得其他奖励的作品,应提交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6、通过评选,被推荐参加“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选的作品,必须具备网上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7、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申报
凡科普教育成绩突出,在本市内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学校、少年宫、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
(1)领导重视。有分管领导及科普教育领导小组、并有较为健全的科普教育制度。
(2)有科普教育特色。对本市、省乃至全国的青少年科技发明、科学创意、科技制作等活动能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积极参加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和相关活动及全国、省、市举办的其它少年儿童科技创新活动,且成绩显著。
(4)开展经常性的科技发明、科学创意和科技制作活动。学生学习科普知识的兴趣浓厚,参与面广泛。
(5)积极承办市、省和全国的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及相关赛事。
(6)有学生自己管理的科技发明组织并积极开展活动。
(7)有专职的发明创造指导教师或科普辅导员。
(8)有科普教育专项经费。每年不少于2万元/千人。
(9)将科普教育纳入常规教学课程,有校本教材。
(10)有科普活动室、制作室、实验室、荣誉室、阅览室或科普阅览书架,并有科普宣传橱窗。
(11)重视媒体对本单位科普教育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科普教育的氛围。
(12)每年在省级媒体的科普专项宣传报道在2次以上,市级媒体宣传报道在4次以上。
(13)有对科普教育工作者的奖励制度,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业绩,保护他们的工作热情,确保他们具有较高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申报“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需提交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一式两份,电子件一份,同发明作品一起由市组委会报省评委会,每市最多报一个。
四、奖励办法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和园丁奖
(2)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和创意奖的发明者,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3)获得“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金、银、铜奖作品的科技辅导教师均获得园丁奖,由山东组委会颁发奖状或证书。
2、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的奖励
(1)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设发明奖、创意奖、标识设计奖和十佳园丁奖
(2)获发明作品金、银、铜奖的作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并为金奖获得者提供一次到境外进行交流访问的机会。
(3)获得创意作品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杯。
(4)标识设计奖设一名最佳设计奖和五名优秀奖的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奖励证书。
(5)获“十佳园丁奖”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奖杯和证书。
(6)获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的单位,授予“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称号,由主办单位联合署名授牌并颁发证书。
3、标识设计奖、十佳园丁奖和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由山东评委会择优推荐给全国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委会,参加全国的评选。
五、实施要求
1.高度重视。各市有关单位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充分沟通,共同做好参评发明作品的初选工作。
2.实事求是。组织单位对参评作品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防止弄虚作假。
3.广泛宣传。各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它宣传手段做好前期组织发动和后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时间
各市应当于2010年3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学民 闫斌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发明协会
邮 编:250014
电 话:(0531)88198535
传 真:(0531)88198656
电子邮箱:sdfm@sdpatent.gov.cn
附件:
1、发明作品申报书;
2、创意作品申报书;
3、“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标识设计作品申报表
4、“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十佳园丁奖推荐表
5、“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示范基地”申报书。
山东发明协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 山东省教育学会
山东省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少年儿童 发明奖 评选 通知
山东发明协会秘书处 2010年1月29日印发
shaonianfujian.doc
关于举办第三届“山东少年儿童发明奖”暨组织参加全国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关于调整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举办第七届宋庆龄少年儿童发明奖终评与颁奖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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