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生活费用”也用公款报销?(新华每日电讯 2006-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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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评•怎么,“生活费用”也用公款报销?


( 2006-12-08 09:53:47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版
在报道中,一见到“禁止……”,本编辑经常采取“跳读法”,因为总以为,但凡禁止的内容都是党纪国法所不容许的。
河南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其中每一项“严禁”,本编辑都举双手赞成,禁得好!
细细一品,每个“禁”的后面,似乎都有“文章”。比如,对“严禁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一项,本编辑就非常想知道:“生活费用”与“职务消费”有何关系,为何要禁?莫非有些省管国企老总拿着“生活费”来公款报销过?莫非在“禁令”没出来之前,是不是有人专爱打“擦边球”、钻政策的“空子”?或者,禁令的重点不在于以前有没有这种现象,而在于以后决不允许有。
近日,财政部发布《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中央国家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为因公出差及开会改革开了好头。
好政策留下的“空子”越少,敢拿“生活费用”公款报销的人也会越少。
(新华每日电讯编辑:黄冠、林晓蔚)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6-12/08/content_5454244.htm
河南:省管国企老总职务消费将“审批”


( 2006-12-08 09:55:11 ) 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2版
新华社郑州12月7日专电(记者王云河)河南省国资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省管国企老总的职务消费将实行审批制。此举主要是为了防止国企负责人在职务消费上出现过多、过滥、公私不分等现象。
针对以前在国企领导群体中容易出现的不良现象,《指导意见》做出了一些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严禁企业在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严禁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严禁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严禁将职务消费范围内的开支转移到下属单位报销等。
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6-12/08/content_54542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