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日记门恐大面积牵涉当地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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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4日 05:33华龙网-重庆晨报【大中小】 【打印】共有评论273条
本报讯 (记者 郎清湘)备受关注的广西烟草专卖局销售处处长韩峰涉嫌受贿犯罪,昨天被广西自治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3月9日,该案由广西烟草系统纪检部门移交南宁市检察院正式进行司法立案调查。
韩峰的“香艳日记”事件(本报3月2日至3月10日曾作连续报道)是广西烟草专卖局自1983年组建以来最大的丑闻。
移交司法机关4天后被捕
从2009年11月开始,韩峰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日记在网络上流传,该日记记载了其与多名女下属、同事淫乱,收受贿赂等内容。
这段“香艳日记”在小范围流传三个月后开始发酵,终在今年元宵节期间被广为转载,引起公众关注。
广西烟草专卖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韩峰于2月22日被停职接受调查,3月1日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对韩峰正式立案调查。
检方昨天发布的消息证实,3月9日,韩峰涉嫌受贿被广西烟草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给南宁市检察院进行司法立案侦查,昨天,南宁市检察院报请自治区检察院对韩峰进行逮捕,同日,自治区检察院批准对韩峰进行逮捕。
广西烟草系统没有发布党内纪律对韩峰进行如何处理的决定。按照党内对贪腐官员调查程序,一般要先双规调查后再移交司法机关。广西烟草系统的一位匿名干部称,之所以没有对韩峰进行双规,是因为纪检部门查证日记所写内容属实。
官方迄今为止没有披露日记是如何泄露的。来宾市警方曾称,最早的发帖地点位于广东。
多方消息证实,日记泄露怀疑有三个渠道:韩峰情人谭×芳的前老公、韩峰妻子莎、竞争销售处处长的对手。
受贿款多为建筑商所送
现年53岁的韩峰,曾担任原钦州地区行署副专员任西江的秘书,此后,韩峰随同任西江调任广西烟草系统。先后担任过局长秘书、区局办公室主任以及崇左、贵港、钦州三个地级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2003年2月26日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成立,韩峰成为第一任局长。
南宁市检察院查明,韩峰的犯罪时间为2002年至2010年2月,这段时间,韩峰曾担任钦州、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区局法规处处长、销售处处长等职务。
检方查明:韩峰利用先后担任钦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局长职务之便,在发包办公大楼、办公网络建设等工程中,为承建商提供帮助,多次收受承建商的贿赂款共计48.2万元及价值30万元的商品房一套。
日记中记载向其受贿26.5万元的人员为:广西钦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处经理陈璋21万,其他包工头李文强3000元、李能祥2000元。
这些建筑商行贿日期与来宾市烟草专卖局修建办公楼的时间吻合。该办公楼2006年11月奠基,2009年4月18日竣工。
另外5万元受贿来自广西中烟的王书成。王曾向韩峰兜售价值80万元的办公软件。
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检方没有披露对韩峰行贿人员和官员的处理,亦没有披露韩峰受贿其他11.7万元款项和商品房的来源。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明确:个人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广西烟草不知韩峰被捕
作为广西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唯一对外发布消息的窗口,该局办公室主任廖宏秀在电话中称,还不知道韩峰被逮捕的通知,要周一上班后才能给记者消息。
此前,关于韩峰被纪检系统立案等消息均由廖宏秀对外发布。
与韩峰熟识的来宾市政府原副市长黄桂廷说,他还不知道韩峰被逮捕的消息。
昨天,尚在来宾采访的一位记者称,他所住的宾馆网络突然中断,服务员笑称全城的网络都坏了。该记者向其它宾馆询问,得到的答复是网络没问题。该记者怀疑有人试图阻止他与外界的联系。
会大面积牵涉官员?
据韩峰的日记记载,区局审计处处长韦少春通宵赌博,区局纪检组长叶青峰、来宾市局纪检组长苏琪武等人均涉及到公务宴请、娱乐等等涉及到官员的敏感内容。
据了解,在调查韩峰“香艳日记”事件中,区局负责人责令叶青峰不得参加调查。
其他的官员还包括广西烟草的部分局长、来宾市政府的部分官员等。
韩峰被查是否会引起广西烟草官场的大洗牌?之前,广西烟草局一位中层干部曾称,除了韩峰不会涉及到其他官员。
目前,记者无法与韩峰司机阿武、谭×芳取得联系。本月初,谭×芳本答应会见记者,但在去南宁的路上被直接叫到区局接受调查。此后,阿武与谭×芳均离开来宾,去向不明。
印权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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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  受贿  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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