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防范?从严把关?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4/28 21:11:49

主动防范 从严把关 着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

(2009-08-27 16:09:52) 标签:

杂谈

分类:工作论文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从主动防范、从严把关入手,努力构建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严肃纪律,营造干部选拔任用的良好环境

把干部选准用好,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根本,坚持选人用人制度是关键。我们把条例和有关干部工作的制度、程序,作为干部人事工作的基本纪律来要求,狠抓落实,不断强化干部的遵规守纪意识,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1、贯彻条例防“空档”。贯彻落实条例,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根本法宝。为此,我市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市委中心组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进行封闭学习,由市委副书记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带头宣讲条例及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各部门党组(党委)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也要组织条例专题学习。市委党校将条例作为各类干部培训主体班的必修课程。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加强条例贯彻情况的督查,每年集中组织专项检查。通过一系列的举措,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贯彻条例上的“空档”现象。

2、坚持制度防“掉链”。坚持用制度选人用人,是选贤任能的根本保证。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得到了不断完善,我们适时把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执行上来。部领导带头落实制度要求,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坚持按规定办事。在干部考察中,按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察重点》要求,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素质和工作表现,不走过场;在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决定。采取措施,积极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落实,在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中,设置“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专项指标,每年的贯彻《干部任用条例》情况检查,也把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促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水平的提高。

3、规范行为防“越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市委自我加压,带头自律,瞄准当前选人用人中容易出现的一些违规现象,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十条规定》(株发〔2009〕3号文件),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带头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切实规范用人行为。如:个人推荐干部不得以打招呼、为人说情或受人之托的方式提出;未经集体研究或上级组织安排,不得以组织名义向上级呈报推荐干部;在干部推荐、考察、票决、选举过程中,不得以打电话、发短信、串联、宴请、送钱送物等形式拉票贿选等,消除了选人用人上的一些“潜规则”,打掉了干部工作中的一些“擦边球”,对于遏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严格把关,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监督

我们抓住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制约,增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有效性。

1、前移关口,规范提名。干部任用提名是选准用好干部的重要基础。目前,干部任用提名还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选人用人的质量。为此,我们从程序入手对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进行了规范,要求在干部任用提名人选产生前,一方面要听取有关领导、相关单位的意见;另一方面,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并明确了“定向推荐必须过半、不定向推荐必须过三分之一方可提名”的刚性原则。通过这一程序,实现了组织意图与群众公认的有机融合,也为选准用好干部把好入口关。今年以来,先后有8名干部因为民主推荐不过关而没有得到考察提名。

2、主动介入,直接参与。现场参与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最好监督。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经启动,必须有干部监督职能部门直接参加”的原则。听取意见环节,有干部监督职能部门在场;民主推荐情况,让干部监督职能部门掌握;考察考核过程,要干部监督职能部门参与;酝酿讨论干部会议,有干部监督职能部门列席;任职资格审查,由干部监督职能部门把关。通过干部监督职能部门全程直接参与,把监督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个过程,确保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客观公正。

3、加强审核,任前把关。任前监督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要环节。我们坚持以落实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为重点,切实抓好干部任前审查把关。今年4月,我们首次通过《株洲日报》发布了干部任前公示信息,扩大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渠道,公示的对象也由拟提拔人选扩大到了重用对象。今年来共公示干部126人,对公示期中有群众举报的4名拟任职人选,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要求,对县处级领导干部任用中凡涉及报告的事项,均按程序及时向省委组织部进行了报告;对县市区委报送的干部任免事项,从严审查把关,今年来先后审查了干部任免事项7批,审核纠正出不符合要求配备的干部8人。

三,严格督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指导

我们把督查指导作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重要形式,抓住重点对象、通过多部门协作、加强警示教育,不断推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向纵深开展。

1、突出重点抓龙头。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关键是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一把手”用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一是实行“一把手”不直管人事制度,并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在集体讨论人事工作时末位发言,避免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一言堂”现象。二是开展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试点,指导醴陵市委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明确了书记在用人上的权力与责任,增强了书记的责任意识、政策法规意识和公平公正意识,较好解决了书记在用人方面隐性行为多、自由裁量权大、规范监督不力等问题。三是通过多项制度加大“一把手”用人督查力度,如建立部领导和各县市区党政班子、市直机关各单位班子成员谈话制度,党政“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制度,重点掌握了解“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动态,并根据情况适时地提醒、告诫、鼓励。

2、联动监督增合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部门联动、多管齐下。为此,我们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日常走访等形式,加强与纪检、监察、市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的沟通,多渠道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动态,共同处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群众举报。同时,还实行部门联动,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督查,近年来,我们每年都坚持与纪检和市委、政府的督查部门,联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项督查,对于促进各级党委更好地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遏制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3、案例分析敲警钟。通过身边的案例对干部进行教育,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我们在加大选人用人违纪案件查处力度的基础上,注重运用用人违纪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干部的警示教育。特别是2008年株洲县突击提拔干部案查处后,我们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教训,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对干部群众提醒警示。2008年9月,在全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我们就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点评,通报了株洲县突击提拔干部案的处理情况,并着重对该案发生的原因和危害进行了分析说明,要求各级党委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选人用人的违规现象,促进了各级各单位选人用人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