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写雷锋的故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8:59:46

 

           今天是3月5号,在过去这是个纪念和学习雷锋的日子。
   
    雷锋跟孔乙己一样,人早已经没了。不同的是孔乙己有很多后人,都是他跟吴妈的后代,虽然大多不承认,但骨子里却是没有错的。
   
    正史所载雷锋是没有后人的,即便是有,承认起来恐怕比孔乙己的还要难,只到了宁可认自己是孔乙己后人也不会认自己是雷锋后人的程度。
   
    雷锋虽然没后,但是许多人心底还是念记着他。雷锋死了,也见不到他的后人,还记着他的人只有看看雷锋留下的日记以解怀念。可是近些年来《雷锋日记》是越来越难寻,难寻到恐怕只有到抚顺的雷锋纪念馆才能看到。

雷锋的走远是从80年代开始的。说是雷锋的所作所为不合人性,号召大家人人争当雷锋就更不合人性了。拾金不昧物归原主,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到如今做了如此好事得到必要的回报是已经被立法保证了的。再有,未经同意就搀扶老太太过马路,那是侵犯了老年公民的人权和尊严,是对老年人主权和人格的不尊重;而大雨之夜送带孩子的大嫂回家那就更说不清了,谁知道他肚子里揣的是什么念头啊。火车上擅自拖地,是表演作秀,是对乘务员正当劳动权利的剥夺和正常乘务秩序的破坏,而且没有经过全体乘客公投,完全是法西斯专制主义思维。特别是私下里撰写日记,尤其是自己认为是做好事不留名却背后统统记录下来,却没有写上那些见不得人的阴私,比如幻曾想某位姑娘的大腿等等,这是为了后世留名,是绝对的人格变态。
    于是,中小学生守则里“见义勇为”的一条,就被英明的两会代表给修改了。先主张改成“见义智为”,后来则干脆“不为”;再后来又恢复成“勇为”,但前提是“见不义”。凡是损公肥私、欺软怕硬、崇洋媚外、抢男霸女、杀妻灭子、造谣诬蔑、贪赃枉法、落井下石诸类壮举,人人勇为,蜂拥而为,而且每年开两会隆重展示和表彰一次。

    经30年前仆后继英勇奋斗,中国遂攀附到美国大哥之后,成为世界老二,英语怎么说着,叫做“男伴儿兔”是也。

此际忽然发现,原来美国大哥是崇拜雷锋的。美国搀扶老太太过马路,是不用先听证后投票的;美国人干了好事儿,不但可以写日记,还可以发表在《读者文摘》上,叫做“心灵鸡汤”。美国人看见暴徒强奸妇女或殴打儿童,是不会只围观不报警只欣赏不干涉的。美国人扶危救困的时候,也是只讲耶稣圣母不讲市场经济原则的。

于是汉奸们又有话说了,说看人家美国道德何其高尚,中国人何其堕落,哎呀呀,真是无可救药了。除非是到美国做个美国公民或者是让美国模式治理我中华就没有别的出路。总之,一个堕落了五千年的民族,早就该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于是,先劝诱中国领导悍然操刀自宫,强制一胎制,后是摧毁其科技创新能力,将可怜的几十万有点能力的青年勾引去美国,再给几百万官员用普世药水洗洗脑,接着就是操控其农业、工业、医药、教育,最后再给你来个转基因就不怕你炎黄子孙不成为美国顺民。

也许三百年后,世上会有个好人雷锋的传说。那时西方小学生课本里讲到,雷锋是耶稣门下的第十八位圣徒。不过这时韩国学者也在考证,说雷锋是韩国人,因为他做好事的地点主要在抚顺一带,那里是韩国祖先腌泡菜的地方,而且雷锋手背上的三道刀疤,是表示三星的。同时日本学者也提出了不同看法,说一个部队司机,身高不足1米65却被允许驾驶大卡车,这只有在日本才有可能……说雷锋是日本先民。

哎,续写雷锋的故事看来是太难写了,还是不如写自己的日记吧。写点什么那?做好事不能写,免得被人说是为了后世留名或者是人格变态。那就来个每日三省,记录下自己所做的龌龊之事,以不断地完善自己的人格。
    于是便有了《韩峰局长的香艳日记》。 (声明:主要内容摘录孔庆东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