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回应厉以宁:将解决民资所遇弹簧门和玻璃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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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回应厉以宁:将解决民资所遇弹簧门和玻璃门问题2010年03月06日 10:32中国经营报【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4条

李乐

“国进民退”的争议之下,民营企业在各实业投资领域的行业“平等准入”的问题,终于被直接摆到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面前。

3月4日,在温家宝出席的政协经济、农业联组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在主题发言中向温家宝提出,避免“政府投资冲动陷入怪圈”需要厘清政府以及国有资本投入的边界,同时解决民营资本在各个行业的“平等准入”问题。

温家宝对此随即做出回应,他表示,国务院要着力解决民营资本在投资领域所遇到的“弹簧门”和“玻璃门”问题,温家宝亦认为,给予民营资本平等准入是政府解决“政府投资陷入怪圈”的“三项手段”之一。

“弹簧门”和“玻璃门”

在厉以宁和温家宝的“来往对话”中,“玻璃门”和“弹簧门”成为了两个对民营企业投资环境与地位的形象比喻。

这是厉以宁担任全国政协常委以来,第二次在全国政协经济、农业联组会议上向国务院总理作主题发言,一年之前,厉以宁的发言主题是经济危机下的就业问题。2010年,厉以宁仍占据“首席发言席”,在12位发言委员中排在第一位,只不过这一次他选择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避免政府陷入投资冲动怪圈”为发言主题。

“非公经济36条已经公布5年了,但是民营企业‘非禁即入’的原则,仍未得到贯彻落实。”厉以宁说。他认为,对民营企业投资领域的行业准入问题不仅牵涉到公平以及市场主体中的公平竞争,而且关系到保证市场规律配置资源的地位的前提下,避免政府陷入投资怪圈。

2005年,中国政府多部委联合出台“非公经济36条”,在这份被外界视作是“民营经济宪法”的文件中,首次提出了民营经济在行业准入方面“非禁即入”的原则,即除去法律中明确禁止民营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之外,民营资本都可以进入,相关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

然而,“玻璃门”、“弹簧门”的形象比喻却恰是自此而来,中欧商学院院长许小年告诉记者,所谓“玻璃门”,即是“看得见,没有显性障碍,但却无法进入,问题则是出现在隐性障碍方面”;而所谓“弹簧门”,则是“虽然允许民营企业进入,也确实进入,但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民营资本,不得不自动退出”。

厉以宁向温家宝表示,应该明确划分政府、国有资本投资进入的边界,对于充分竞争领域,政府以及国有资本应该尽量避免进入,而是交给市场自行解决,让市场规律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而与此同时,政府以及国有资本也避免了在这些领域内承担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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