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伐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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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城管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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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影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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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倒序看帖 跳转到 » 发表于 2009-3-27 11:52 | 只看该作者

《讨城管檄》

2009年3月25日上午10时50分许,武昌城管直属一中队4名执法人员在武珞路丁字桥公交站附近清查违章占道经营时,与一卖炒饭的小贩发生冲突。冲突中,帮助小贩收饭盒的七旬太婆持刀将一名执法人员胸口划伤。事发后双方被警方带走。目前,受伤的执法人员经过包扎后,已无大碍(2009年3月25日《环球日报》)。

“动则呼啸指斥,立则狼蹲豺伏。无论老弱男女,群殴见血则快意;任尔贩夫走卒,追打跪地迫罚金。”网上流行的红贴《讨城管檄》虽然把城管与小贩的关系夸张得剑拔弩张、水火不容。但“城管之矛,专戮贫弱之身;城管之功,屡积民怨之愤”几句倒是真实反映了一部分民众对城管的看法。那么为了妥善解决城市发展与城市管理之间存在的矛盾而成立的城管为什么被民众如此仇视?我想原因是多方面的。
城管成立本身不合法。我国各地城管的智能都是从公安、工商、税务、城建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等部门剥离过来的,这些职能部门推卸的责任本是纳税人要求他们做的,但是他们却转嫁到城管头上,城管的成立等于对这些职能部门的渎职、失职进行纵容。纳税人不能为职能部门的失职、渎职买单,维护城管运转的费用只能自己解决。据南方周末披露,城管自称是政府的“私生子”,从来就没有政府财政拨款,只靠街头罚款来生存,这不是典型的非法“三乱”组织吗!这种不合法的单位为了维持生存,违法是必然,文明执法是偶然,因此无论多文明,人们都要对它的存在进行质疑。
城管不具备执法资格。城管的职能因为是各职能部门转嫁的,既没有经过各级人大的授权,也没有任何法律赋予,因此他们的执法是违法的前提。更何况,近二十年来他们从徒手打砸抢暴力执法,到最近的武装到牙齿心狠手毒的打死人凶残执法,使党纪国法,徒具虚文;人权观念,俨然天上,实在为法制社会所难容。违法的执法,即便是再文明,也是为人深恶痛绝。否则,网友们为什么质疑“老太太即便是神经病,为什么不拿刀刺别人” ?
城管没收私人财物涉嫌分赃。成立的不合法,决定了城管无权罚没私人财产。但是民众眼中看到的是,城管成群结队,抬起小贩的瓜果蔬菜、车辆、台秤便往执法车里装载,连个收据也不给,便扬长而去。即便这样的行为算作罚没,也应公示这些罚没财物的处理办法,财物去向,但这一切都是不透明的。在暗箱操作下,民众只能发挥充分的想象,猜疑他们私下瓜分了这些财物也是理所当然。
城管剥夺了弱势群体的生存权利。各地城管成立的主要目的,就是清理整顿各种街头摊贩,不给摊贩经济以合法身份,不纳入秩序化管理。但是城管不顾“匠作之工失其岗,耕作之农失其地……游民聚市以逃生,贫贱里巷求苟活”之窘状。只顾“劫夺民财肥其私”,对摊贩进行“围追堵截”,致使数十年来城管和摊贩的巷战几乎天天发生,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最后发展到双方暴力升级流血、死人。不仅扼杀了草根经济,而且激起了民愤。就像这次城管声称文明执法被刺,仍然被人怀疑是在利用七旬老太太来做秀一样,谴责他们“无耻之极”!
纵观现在世界各个国际大都市里,街头摊贩任然随处可见,却一个城管也没有看见。我们不是口口声声要和世界接轨吗,具有中国特色的城管难道不该退出历史舞台吗?七十岁的老人还要为了生存而遭受生吹日晒,甚至被城管赶得如惊弓之鸟。没有了尊严
,没有了生趣,长期悲愤迸发,怒而执刀,那倒不值得警惕、不令人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