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以宁:商品房让高收入者去买(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3 18:07:47
厉以宁:商品房让高收入者去买(图)   建议按照收入分类解决高房价问题中低收入者租房或者购买经适房

  要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就要改革招标制度,土地出让,不应是“价高者拿地”,而应是“价低者拿地”。

  按现在的房价,许多大城市的房子要几十年才买得起。主要问题是供给不足,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一定要分开来办。

  东方早报记者姜丽钧发自北京

 厉以宁接受媒体采访。新华社图
图解“分类法”
第一类:低收入群体
主要依靠廉租房
第二类:中等收入者
政府提供平租房或经适房
第三类:高收入者
完全通过市场调节
  “当前的房价太高了,不仅低收入者住房困难,连中等收入者也感到困惑。”昨天是全国政协经济组小组讨论的第一天,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的第一个话题就是房价。

  “按现在的房价,许多大城市的房子要几十年才买得起。”厉以宁表示,其中的主要问题是供给不足,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一定要分开来办,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府不能适用土地财政。“政府如果只考虑财政收入,房价下不来。”厉以宁说。

  保障性住房用地

  不应列入卖地增收范畴

  “现在中国的房子最主要矛盾仍是供给问题。”厉以宁表示,只有把需求的问题解决了,高房价才能降下来,这就需要政府分开来办。他表示,应当把需求分成三类,第一类是低收入群体,他们依靠的主要是廉租房,这就需要政府在供地方面多做一些工作;第二类是中等收入者,他们虽然收入还可以,但要想买一套房子仍然需要几十年,政府应该向他们提供平租房,成立专门的租房公司,房源以租赁为主,对其中具备相对购买能力的,则可以鼓励他们购买经济适用房;对于最后一类高收入者,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住房。

  “对于前两部分群体,无论是廉租房、平租房还是经适房,我认为政府都不应把对应的土地列入卖地增收范畴。”厉以宁指出,对于保障性住房,不应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政府应拨出专门的土地建经适房,不能适用土地财政模式。当前的土地招标制度,出价高者得到土地,会导致“地王”现象不断出现,土地价格越来越高,房价也就跟着水涨船高。

  改革土地招标制度

  应让价低者拿地

  厉以宁说:“价高者得的思维就不适用于这些房子(保障性住房)开发。理想的土地招标制度应该是,企业参与招标时不是报标土地价,而是报标房价或租房价,而出价最低者将最终中标。”因此,他提出要让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房子、租得起房子,就要改革招标制度,土地出让,不应是“价高者拿地”,而应是“价低者拿地”,而且附加条件可以更细化,开发商要承诺拿到土地以后,开发的住房房价为多少钱一平方米。同时,政府还要坚持低价不低质,对于胆敢在建筑质量上马虎应付的,将予以重罚,对保障性房屋的质量应有专门的机构进行检查,启动问责制。“中低收入者是大多数人,把多数人的住房问题解决了,房价自然会下来。”厉以宁认为。

  对于保障性住房,厉以宁强调,有两点要特别注意,一点是要买到廉价房,微利的经适房不能立刻转卖,在若干年内如果买房人确因发生临时经济状况,实际需要出售房产,只能由政府回购,不能上市炒卖,第二点在缓解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难后,可以适当增加供应量,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但对囤地囤房要严惩不贷,开发方拖期不建房,或是建房拖着不卖,要受重罚。

  委员声音

  黄鸿翔:应由国务院直接掌控房价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建议,房价的调控由国务院直接掌控,停止第二套房贷或提高第二套房贷利息。

  黄鸿翔直指现在盖的大多数房子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炒。美其名曰投资。“在这场广大群众与房地产商有关房价的博弈中,地方政府站在哪一边呢?”黄鸿翔直言,“去年上半年房价稍有下走、房地产商利润稍有下降的时候,许多地方政府又是放宽二套房贷,又是由政府对买房者给予经济补贴;而当去年下半年房价上涨后,却很少有地方政府采取控制房价上涨的有力措施。”

  黄鸿翔认为,地方政府喜欢高房价无非是想维持高地价。他建议,“考虑到地方政府与房价的利益关系,房价的调控由国务院直接掌控,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检查,并将能否将房价逐步调控到合理水平,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标准。”陈静思王莹

  郑惠强:应尽快出台公租房管理办法

  驻沪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上海市主委郑惠强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协调出台我国公共租赁房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租赁期限一般为3至5年,以规范各省市公共租赁房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郑惠强还提出,公共租赁房可引入政府补贴机制,如借鉴厦门市经验,将租赁定价高于市场水平,管理部门在收取租金后,根据承租者收入水平,以货币补贴方式返还30%~70%的租金。在承租者租赁期满或由于收入提高等因素不符合租赁条件而又不主动退租时,政府停止向其返还租金补贴,通过高于市场水平的租金迫使其主动退出,从而有效避免公共资源不合理分配。

  此外,郑惠强建议要按照承租人收入水平、资产状况等,核定较为公平合理的政府补贴标准。姜丽钧 载自: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