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开放与否用事实说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3 04:57:22

网络开放与否用事实说话

实事求是 

今天看到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会长闵大洪的《中国互联网上的交流是活跃的》一文,和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的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这一言论,也看到了美国大使馆网站上的国务卿希拉里的讲话译文。于是我想通过一系列的实验来验证他们的观点,看看到底谁说的是事实。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且事实胜於雄辩也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

实验一:

首先我选择了人民网中的《谷歌公司应当反思自己的言行,向中国道歉!》一文,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邓炘炘,地址:http://it.people.com.cn/GB/10828062.html

对此文我发表了个人留言:Google退出不退出中国是其自身商业行为,既不违法,也不犯罪,更没有侵犯中国的任何利益,干嘛要向中国道歉?

结果:最终人民网没有刊登我的留言,我的留言被封杀了。

感想:我可以非常肯定地说我的留言中没有任何色情成分,也没有破坏社会治安,更没有诽谤诬陷任何人。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任何违法的内容,仅仅是表述了与此文作者不同的观点而已。但最终的结果就是我的留言依然被封杀了,刊登出来的全部都是赞同文章作者观点的留言。

实验二:

这次我选择了新华网的《美国互联网外交是虚伪的实用主义》一文,地址:http://view.home.news.cn/news/12857820.html

我也是唱反调,留言:我赞同希拉里的讲话。

结果:不出所料,留言被封杀了。

感想:虽然我是在唱反调,可不管怎麽说我的留言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呀。

实验三:

这回我选择使用代理服务器登录百度贴吧。发帖内容就两个字试试,但结果显示说我是用的IP地址已被禁止发帖。这可真是绝啊,连审查都省了,直接封IP。可能以前有人用此IP发过违法内容,但上网IP都是动态的,总不能因为有人用此IP违过法,就认定所有使用此IP的人都是违法的吧。

科学实验上有一个原则:一百次试验也不能证明一个理论绝对正确,而一个试验就能证明一个理论是错的。所以我无法证明希拉里对不对,但至少事实与闵大洪和马朝旭所说的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这一观点严重不符。当然这种政府官员的评论与事实有极大出入也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在周老虎、70码、躲猫猫,等等、等等的事件中,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员甚至故意发布虚假言论来掩盖事实、混淆视听,结果严重损害了政府的信誉。我不是反政府分子,也不是无政府主义者,我只是希望我们的政府是一个实事求是的政府,我们中国是一个诚信的中国。诚信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也是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如果我们中国成了一个处处充满谎言和欺骗的虚伪的国度,那就算全世界的人,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夸奖我们中国,这又有什麽意义呢?那样的赞许恐怕还不如批评有价值呢。毕竟我们中国讲的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良药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

另外我还发现一个更其怪的问题,每当外国政府或一些组织在人权、民主、自由这方面批评我们,中国政府立即给予全面批判,认为完全是无端的指责,对这些言论给予全面否定(至少在我的记忆中一次赞同或表示接受批评的情况都没发生过),甚至指责这些言论是煽动颠覆中国政权,破坏中国社会。可真的是完全无端的么?难道这些批评完全是一无是处,就连一句有价值的地方都没有?比如这次希拉里的讲话吧,好几百句,好几千字呢,难道连一句值得肯定的都没有么?既然我们中国是开放的,追求真理的,那为什麽不能接受别人的批评呢?当然,外国也不是十全十美的国家。比如美国吧,他们虐囚是典型的侵犯人权。但这并不意味着美国政府就不能批评我们了。就算是罪犯还允许揭发其它不法行为呢,对不对?当然美国政府批评我们肯定是有其目的的,但这有什麽关系呢?罪犯揭发检举同伙不也是为了获得减刑么。总不能说因为他是罪犯,所以不许揭发,因为有其个人目的,所以检举无效。况且我们中国又不是同伙,外国政府,外国人也不是在揭发检举什麽罪行,仅仅是批评而已,甚至有时候只是表明他们的观点或立场而已。我们做为一个开放、理智、自信的国家,总不能连批评都不允许吧,总不能不许别人发言吧,特别是当人家的批评、发言中没有捏造的、虚假的成分时(即使有,我们可以明确的指出哪几句是假的,也用不着全篇否定,一棒子打死,更不能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类的大帽子随随便便乱扣一气,毕竟煽动和批评是有明显差异的)。况且只有批评才能使我们进步。那些虚假的阿谀奉承,捧臭脚,抱粗腿,乱拍马屁的美言对我们的祖国建设一点好处都没有。只有贪官、昏官才会喜欢沉浸在那些天花乱坠的甜言蜜语当中。

还有一点也值得注意。对於这些外国的指责,中国政府总是能够做到在24小时之内给予全面回击。可对於周老虎、躲猫猫、临时性强奸这样的事件,却从来都是慢半拍(实际上这个半拍往往都是好几个月,至少也是好几个星期)。俗话说的好,苍蝇不叮没缝的蛋。如果在处理那些危害人民权益的事件,和某些政府部门不负责任的虚假言论时总是拖拖拉拉,甚至包庇隐瞒,搞双重标准,那自然会给人家留下把柄。尤其是那些政府发布的虚假言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人民发布虚假言论要以诽谤罪或扰乱社会治安罪跨省市逮捕,那政府发布虚假言论呢,该当何罪?如何惩治责任人?要不要刑事拘留?把我们的国家搞好了,用事实去反驳外国的指责,用行动去证明我们也是一个保护人民利益的,讲民主,重人权,倡导自由的国家,这比任何苍白的回应都要有力。

20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