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抢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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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抢尸事件http://www.ycwblaw.com 2010-01-21 金羊搜案

    1月7日,江苏邳州市河湾村,200多名男子手持棍棒、砍刀,欲强行征用该村耕地,与前来护地的百余村民发生冲突,村民一死一伤。当地警方称,涉嫌行凶的30人被控制,其中包括河湾村支部书记孙孝军。8日凌晨6时许,当地政府曾动用防暴警察赶到太平间,抢走尸体。(《新京报》1月18日)
    抢尸成为一种风尚和县域政府治理的独特风景线。我们看到,在内江“死而复活”的事件中,政府出动特警抢尸,与死者家属发生激烈对抗;而在更早的湖北“高莺莺”事件中,我们也看到当地出去大批武警抢尸;在江苏邳州市的这一事件中,政府再次延续着同样了,出动防暴警察抢夺尸体。
    与政府抢尸相反的是,死者家属和那些权益受损之民众,也将摆放尸体和抬棺游行当作在突发事件中首要反映。在“石首事件”中,死者家属将尸体摆放在了事发的酒店内;而在不久前发生的贵州警察枪击两名村民事件中,死者家属也表示,当地政府应公开赔礼道歉,查清事实真相,否则将抬棺鸣冤。
    几乎所有的发生流血的突发性事件,死者的尸体都成为对立双方甚至是一种最重要的筹码,仿佛尸体掌握在谁手中以及是否下葬,从一开始就决定着博弈双方的成败。死者家属需要尸体,不仅仅是一种感情的慰藉,更重要的是,作为弱势的他们需要用摆放尸体和抬棺游行来诉说悲情,赢得公众的同情,争取舆论的支持,从而在与对方和政府谈判时增加自身的话语权,或者引发政府的高度重视,从而更迅速、更有力、更公平地处理问题。而政府需要抢尸,除了在一些事件中,是有意为某些失职或者滥用权力的官员掩饰问题外,更重要在于一种“维稳”。当前,在社会矛盾凸显的今天,维稳成为地方政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任何维稳的问题都可能让地方主政官员丢失乌纱帽。而死者家属无论是公共场所、政府大门摆放尸体或者抬棺游行,都意味着社会的不和谐、不稳定,都是影响到官员的升迁,所以,将尸体抢夺过来,这种不稳定根源就消失了,而且,死者家属失去了尸体这个筹码,在未来的谈判中就话语权更弱,事情就能朝着有利于政府的方向发展。有时,甚至是与政府并不直接关联的事件,为了维稳,政府也要抢尸,比如内江“死而复活”的事件,是死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冲突,政府也要出动警察抢尸,因为,“如果家属拿尸体要挟,真的把尸体抬到市政府门口,就变成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了。”
    在抢尸和摆放尸体与抬棺游行日益占据报纸新闻版面的今天,许多人已经有了审丑疲劳,见怪不怪。但事实上,所谓的抬棺游行,要么是发生在战争冲突不断的巴勒斯坦,那是一个战争和仇恨充斥的国度,双方没有任何裁决机构解决矛盾;要么是发生在封建社会,那是地方官员腐败无能,徇私枉法,民众想借此遇到“包青天”,或者让皇帝关注,让冤情上达天子。在一个法治国度,是不需要抢尸和抬棺游行,因为,纵使一个民众有了冤情,他的家属被无辜杀害,自有政府为他作主,不需要用这种悲情方式让增强政府的重视与公平;即使他是与政府发生冲突,他也有一个中立和公正的法院为他作主,法院不会因为抬棺的悲情而更偏袒他,也不会因为不抬棺而不公正。而政府,也不需要抢尸来维稳,因为民众自会到法院与它对簿公堂。
    抢尸和摆放尸体与抬棺游行的盛行,正昭示一些地方政府和法院的公信力在流失。人们已然不相信政府能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问题,只有诉诸悲情,将事情闹大,危及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和乌纱帽,政府才可能会给他们公平。并且,更严重的是,他们也不相信法院,因为他们不认为法院能在他们与政府之间主持公道,法院是站在政府那一边的,他们宁愿相信抬棺游行,也不相信法庭辩论。
    更为严重的是,当政府一次次通过抢尸达到“维稳”和迅速平息事态和提高博弈能力的目的,他们就对抢尸也乐此不疲;而民众也从摆放尸体与抬棺游行尝到事情闹到才能得到公正处理,甚至还可能获取额外的利益,他们对于摆放尸体与抬棺游行也是屡试不爽。当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实现取决于双方对于尸体的抢夺能力,民众权益与和谐社会何以安身立命?提高政府与法院的公信力,迫在眉睫!



来源: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