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E友社区--关于网吧问题的思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13 07:38:41
关于网吧问题的思考
2001年4月,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颁发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时隔一年,2002年10月,国务院颁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此同时,《条例》废除了《办法》。
作为一种在信息化时代由网络业的发展催生的新事物,网吧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至于其在国内的快速发展,则不过是近几年的事。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有限的时间内,人们对网吧这种新事物的认识是有限的。它的存在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科技乃至人的生活方式究竟将产生怎样的影响,还有待人们在实践中去观察、了解、分析、研究,然后才可以判断。事实上,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中国,面对纷至沓来的新的事物,我们已经很难沿用旧知识和老经验来作出正确的判断了。时移俗易,我们必须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作出新对策。
从这个角度,自《办法》至《条例》,仅仅时隔一年,难免有草率之嫌。面对我们不熟悉,没有先例的东西,我们不是常常比喻为“摸着石头过河”吗?一年的时间,能摸着几块“石头”?“石头”没摸准,能顺利过河吗?这不能不使人质疑:
1、《办法》或《条例》出台前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没有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专家的意见,没有进行科学、严密的论证,所以才会匆匆立法又匆匆废除。
2、像过去出“红头文件”一样颁布管理办法或条例,暴露出政府的行政思维和管理水平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有悖于现代民主和法制精神。
3、从法律角度看,如此朝令夕改有损政府法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江泽民同志说过:我们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深入体会其中的道理,对我们的行政管理和依法治国是大有裨益的。一个事情,当我们对其缺乏全面了解和深刻把握之时,与其“为”,还不如“不为”。因为没有把握问题的实质,被虚假的表象所迷惑,“为”就可能不得要领,或者叫“抓不住牛鼻子”,结果也许劳而无功,或者最多不过事半功倍。我们过去在革命战争年代和经济建设中的左倾冒进就属于这种情况,这种“为”给革命事业和经济建设造成的损失已成为惨重的教训,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所记取。
诚然,如何做到“为”与“不为”,看准时机,一举中的,是需要一定的知识素养和管理水平的。不过,生活于几千年前的老子尚能提出“治大国如烹小鲜”,其举重若轻何等的潇洒,难道我们今天的执政者就不能令其“还看今朝”?
有一个例子可供借鉴。
众所周知,美国的校园近年来屡屡发生枪击案,“9·11”事件后,美国社会又为连环枪杀案弄得人心惶惶。一种较普通的观点认为:美国的枪支管理法令有问题,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是案件频发的根源。于是,要求修改枪支管理法令的议案提到了美国政府和布什总统的面前。据报道,布什总统没有批准议案。也就是说,布什总统和他的政府在舆论面前最终选择了“不为”。
这在我们看来是匪夷所思的。如此重大的枪杀案,人命关天,布什总统和美国政府怎么就无动于衷呢?美国人民怎么就不起诉他们的总统行政不作为呢?布什总统就不怕老百姓骂他玩忽职守,只拿俸禄不管事吗?
合理的解释是,我们与美国人的思维习惯和方式不同。我们中国人比较喜欢感情用事,情感一激动,理性的思考就退位了;而美国人的理性思考胜于感情用事。在他们看来,允许私人拥有枪支是保护美国公民生命安全免受威胁的一种措施,同时也是公民的一种权利,不能因几起偶发的事件就从立法的角度取消公民的权利,从而使其置于安全更无保障的境地。从逻辑上讲,有人用枪滥杀无辜也推不出所有拥有枪支的人都会滥杀无辜这个结论。事实上,绝大数美国公民拥有枪支是用来自卫的。因此,禁枪是没有必要的。作为一种工具,枪可以杀人,刀也可以杀人,你如果要禁枪,刀你禁不禁?如果刀你也禁了,那么铁棒、木棍、砖头、石块你禁不禁?这些东西都可以作为凶器置人于死。基于这样的思考,美国人知道,如果禁止私人拥有枪支,那么随便什么人手执一根木棒或一块石头就可以要你的命,而你却失去了有效的自卫能力。
这就是理性的思考,这也就是布什总统没有舆论一起哄就急急忙忙废除旧法另立新法的原因。应该说,布什的“不为”是聪明的——有点像得了我们老子的真传。
相比而言,我国的“网吧问题”远没有美国的“枪支问题”严重,从中我们可以得到什么样的启示呢?

网吧究竟有什么问题?
据笔者对一些网吧长达半年的观察,网民在网吧上网的情况基本如下:
     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交友的占90%;
     查阅资料、获取工作学习信息的占9.5%;
     浏览黄色站色情内容的占0.5%;
     浏览或发布政治上反动内容的  无。
网吧人群的年龄分布如下:
18——25岁的       55%
26——33岁的       15%
34——41岁的        8%
42——49岁的        5%
18以下的           17%
网吧人群的受教育程度:
        大专业文化程度的     55%
        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 25%
        初中文化程度的       12%
        小学文化程度的       8%
   由上述统计情况,可以认为,网吧是一个具有时代特点的娱乐、交流、获取信息的场所。这是一个基本的定位。网吧人群的主流是受过一定教育的成年人,他们对网吧内容有一定的鉴别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其行为的法律责任。与传统的娱乐场所相比,网吧人群的构成较单纯,兴趣取向简单明确,直指游戏、交流、获取信息,因此,网吧的治安案件发案率最低,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是极偶然的人为事件,不代表网吧必然存在的问题。
这里必须指出,网吧既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就像原来的人们逛公园,进影院一样,网吧不过就是当代青年人的一个去处,只是这个新去处还有很多人不了解或了解甚少而己。
对网吧议论最多,最集中的是未成年人进入的问题。
对于未成年人进网吧的现象,笔者亲眼目睹了两种家长。
一种家长是在周未带着孩子来网吧玩上两个钟头,孩子在电脑上玩自己喜欢的东西,家长在一旁或者耐心等待、或者也看看电影,浏览一下信息。看着一脸雅气的孩子在键盘上运指如飞,还不时指点一下有点笨拙的家长,你不禁会想:没准这孩子将来是个电脑高手。
另一种家长是提着一条皮带或竹板,怒气冲天地闯进网吧,一把揪住孩子就是一顿暴打,口中不时冒出粗话,末了丢下句:害得娃儿不好好学习,就是这些XX网吧!
两种家长,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孰优孰劣?谁更聪明?遗憾的是,媒体竟站在了后一种家长一边,并且,渲染得更加严重。
如果我们是聪明的家长,如果我们是负责任的记者,如果我们是明智的负责人,我们就该理性地思考一些深层的问题:
1、如果接触网络也是学习和接受教育,那么学习和接受教育就是未成年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任何人(包括其法定监护人)只能指导其如何接受教育而无权剥夺共应有的权利,即使出于善意也不行。
2.进入网吧的未成年人,相当一部分是家庭没有电脑的中小学生,这意味着他们的家庭属于普通平民,如果禁止所有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那么这部分未成年人接受网络教育和学习的机会相对于那些家庭有电脑的富裕人家的孩子来说就不均等。政府的天职是尽量减少和消灭这种不均等,而不是制造或扩大这种不均等。教育的平等是最起码的平等,从孔子的“有教无类”到当代的“一个都不能少”是我们一以贯之的好传统,万不能丢。
当我们的思考进入这两个层面的时候,我们就不能不说“禁止进入”是多么的简单、省力、粗暴,就像上述两种家长的后者。
假如我们再往下想一想,我们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国家,为什么近百年来老是落后挨打?我们这个饱经磨难的民族,为什么遭受那么多的屈辱?我们祖先的伟大发明和聪明才智哪里去了?直到今天,我们仍然缺少世界级的发明家、科学家,没有诺贝尔奖。我们民族的想象力、创造力就像断流的黄河。以我们祖先曾经有过的辉煌,我们不是这样的,那么,是什么东西在起作用呢?问题至此,答案已经显而易见——我们的“禁止”太多了。而这些“禁止”——从孔夫子的“非礼勿视”开始——几乎全是从道德和政治的需要出发的,在道德的旗帜下,科学精神无处容身。于是,我们一代一代地被禁止这样,禁止那样,金子般宝贵的好奇心,想象力,在孩提时代就被禁掉了,枯竭了,哪里还有什么创造力!
今天的世界竞争空前激烈,各国间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的竞争。哪个国家拥有大批掌握了新知识、新技术的人才,哪能个国家就在竞争中取胜。这个时候,如果我们还在“道德”的漩涡中打转,禁止这,禁止哪,甚至因噎废食,把高科技的东西也禁了,还谈什么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最后,让我们再从经济角度思考“网吧问题”。
据报道,全国有30万家网吧,按每家网吧30万元的投资估算,总投资近1000亿元人民币。这个投资对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无疑是一种贡献。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网吧对消除数字鸿沟,推动互联网的普及和平民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功不可没。近千亿元的投资对计算机产业、电信业、网络业来说,更是一种直接的经济贡献,与此同时,还为社会提供了一定的就业机会。所有这些,都是在不花国家一分钱的情况下,几乎全部由民间投资获得的。这种投资如果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反而遭到歧视或限制,显然跟国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不符,更有违“十六大”精神。
据调查,一些投资人在《办法》施行的环境下投资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但是《条例》的实行改变了经营环境,使其蒙受了预想不到的风险和经济损失。一些部门,如文化、公安、工商、消防、卫生等一哄而上,借《条例》颁布之机向网吧收费,每家网吧少则几百,多则数千元,这些部门借管理之名每月向网吧经营者收取的各种管理费,已数倍于税,高达千元以上。严重侵害了投资人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社会矛盾。这种情况如果任其发展,或者是网吧这个新行业逐步萎缩,投资人纷纷退出市场;或者是为求生存,网吧经营者与有关部门的矛盾日益加深。这两种可能都既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又不利于社会稳定,应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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