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公司机票里程积分 - 航空公司资讯 - 星期五旅行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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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空公司机票里程积分 (2003-11-3) - 19327
上海航空公司里程积分
常旅客介绍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常旅客计划是专门为经常乘坐上航航班的国内外旅客而设计的,您每次付费乘坐上航及上航指定的合作伙伴航班均可以根据标准飞行距离和舱位级别获得相应的累积里程。您还可以通过信用卡签帐、预订酒店以及租赁汽车等方法来累积里程,使您能更快的开始享受奖励。当您所积累的里程数达到兑奖要求后,您就可申请获得免费机票,免费住宿或免费打高尔夫球等奖励项目,同时您也可以指定他人享受您的奖励免费服务。
凡年满12周岁的旅客均可免费申请加入上航常旅客计划,常旅客计划仅限个人加入,不接受公司、数人联合或其他法人实体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申请表(书面或非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名,以表示接受上航常旅客计划的规则与条款。您可在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各地营业部(直属售票处)获得《上航常旅客计划会员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用正楷汉字或英文填写后(如通讯地址位于中国境内,则应使用正楷汉字填写),邮寄至上航顾客服务中心将在您会员资格确认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含)内将常旅客卡和会员手册邮寄给您。您还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访问上航主页加入常旅客计划。
当您收到常旅客卡后,您就可以开始累积里程了。随着您累积的里程数不断增加,您将可以成为我们的贵宾会员,享受更为尊贵的待遇,上航顾客服务中心会努力使每位上航常旅客计划会员享受细致周到,高品质的服务。
若您要了解上航常顾客计划详情,请仔细阅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常旅客计划会员手册》,或致电上航顾客服务中心或上航在各地的营业部(直属售票处)
常旅客注册
1.上航会员卡及会员资格不得转让,会员卡仅限持卡人占有、使用和获益,会员所累积的里程不得转让或合并使用或兑换成现金。
2.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常旅客卡(飞鹤卡、银鹤卡及金鹤卡)的所有权,并拥有任何情况下终止会员资格及收回常旅客卡的权利。
3.年满12周岁的旅客均可免费申请加入上航常旅客计划,除非旅客所居住的国家法律明文禁止。
4.上航常旅客计划仅限个人加入,公司或其他法人实体没有资格参加,每位会员持有的会员卡卡号是唯一的。
5.上航常旅客计划不接受数人联合申请或同一人重复申请。
6.不遵守上航常旅客计划规则,或有意以欺骗方式获取里程和奖励者,将被终止会员资格。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要求赔偿的权利。
7.上航可在任何时候修改或取消里程奖励规定和各项已制定项目或终止本计划,或对部分航线或航班给予或不给予里程累积或赠送额外里程,或进行其他必要更改,并不负责事先通知,但会员在修改以前所累积的里程仍然有效。
8.旅客签字加入上航常旅客计划,或使用会员卡进行会员活动(包括但不仅限于累积里程或享受奖励),即表示其接受上航常旅客计划的各项规定及随后可能发生的修改。
9.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任何情况下对常旅客计划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10.如发生法律纠纷,双方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仲裁所在地为中国上海,仲裁机构为上海仲裁委员会,并应用中国相关法律进行仲裁。
常旅客快讯
会员通讯
网上支付赠50%里程的奖励将延续到2003年12月31日,凡通过上航网站(www.shanghai-air.com)购买(完成网上支付)由上航承运的航班或共享航班且完成运输,您就可得到50%的额外奖励里程。另外,上航众多航线将实行明折明扣多等级优惠票价销售,您可通过上航网站享受到我们为您提供的各项超值服务!
会员通讯
自2002年8月1日开始,上航常旅客计划推出新的奖励项目,以回报广大会员对上航的一贯支持。会员将可使用自己的累积里程向上航顾客......
兑换说明:
1、会员可按您的意愿向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申请将您自2002年3月1日起累积的中国联
通上海分公司的话费积分按规定转化为上航里程。
2、上航会员目前不是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的用户,可参加“2003年度联通积分兑换上航奖励里程”的活动。自2003年1月1日起,可使用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话费积分兑换上航里程。
兑换标准:

注意事项:
1、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用户如果申请此项服务需要首先成为上航常旅客俱乐部的
会员。
2、兑换条件的上航里程将于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录入会员的里程帐户。
3、有关累积和兑换条款按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规定处理。
4、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咨询热线:1001
自2003年3月1日开始,上航将启用通过机上刷卡的方式采集会员的飞行记录,使您的飞行记录能够更快、更准确的记入您的帐户中。在您搭乘上航航班时,您只需随身携带您的会员卡,我们的乘务员将会在飞行过程中使用POS机为您刷卡采集飞行信息。您每次的飞行信息将会在旅行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经过确认后登记入会员的个人账户中。
会员使用“机上刷卡”注意事项:
1、在上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上提供机上刷卡服务,上航合作伙伴航班、上航与其他航空公司的代码共享航班上不提供此类服务。
2、为使会员卡能正常使用,请勿将本人的会员卡与其他磁性物质相接触,以免造成磁
性消失。
3、原上航“常旅客卡”、“常旅客银卡”、“常旅客金卡”由于未含有磁条信息,将不能在机上使用。因此请未收到新会员卡的会员尽快与上航顾客服务中心联系办理补卡。
4、通过在机票乘机联上使用专用粘贴条登记本人会员卡号累积飞行记录的方式将可延续使用到2003年9月30日(航班日期)。自2003年10月1日起,此种里程累积方式将停止使用,2003年3月1日起上航将不再发放专用粘贴条。
5、上航使用机上刷卡方式为会员采集飞行记录后,会员在有离港系统机场办理乘机手续时出示本人会员卡登记飞行记录的方式仍然有效,具体的累积方法请参阅2003版会员手册。
6、请会员在每次旅行结束后保留机票或其复印件和登机牌原件直至确认该次飞行记录已进入本人的里程账户中。
7、会员如有任何疑问之处,请咨询上航顾客服务中心。
享受全国四十个城市免费急难救助:无偿提供紧急医疗咨询,紧急信息传递与病情追踪,协助亲属探访等急难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