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酒就成夫妻?中越边境“黑婚”调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1:24:18

中越边境日益红火的贸易和交往,让在此做小买卖的越南女子喜不自禁。
中越边民依法登记结婚的意识淡薄,他们认为两个人结婚就是摆摆酒席、请亲朋好友吃一餐就是夫妻了,不需要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国际先驱导报驻南宁记者王立芳报道  见到农桃时,她正在家门前的晒场上和丈夫许习高一起晒稻谷,还不时和丈夫用当地的方言说话,看起来像是一个普通的广西农村妇女,但她其实是“越南新娘”。
农桃是越南谅山省同登市人,1990年嫁给广西凭祥市凭祥镇前进村逐化屯青年农民许习高,现育有两女,大女儿13岁,已上初中二年级。
许习高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上个世纪90年代的时候,要娶个本地姑娘光彩礼就要花七八千,多的要上万元。当时家里很穷,娶不起媳妇,而要是找越南姑娘就能省很多钱,所有结婚的费用加起来最多2000元,后经过村里面老人牵线搭桥,他娶了现在的妻子农桃。
娶越南妻子“很划算”
越南边境地区的很多女子也愿嫁到中国来。越南谅山省高禄县妇女闭英霞嫁到凭祥镇前进村逐化屯已经18年了。“这里的生活好,经过已嫁到中国的村里人介绍,我也嫁到这里来了。”
在中越边境一线的广西凭祥、龙州等地,大部分村屯目前还处于相对贫困的状态。家境贫困的男青年娶越南女子,能少花彩礼或不花任何彩礼,越南女子又吃苦耐劳。按照许习高的话来说,娶越南妻子“很划算”。
凭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胡小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广西边境地区与越南接壤的边界线长,两国边民语言相通、习俗相似,历年来边民通婚的现象相当普遍。特别是中越关系正常化以后,两国边民交往日益频繁,边境贸易日益红火,为通婚创造了有利条件。
摆顿酒席就是夫妻了
在采访中《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了解到,这种民间形式的通婚,已经在中越边境持续了20多年,但很少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目前,凭祥市边民与毗邻的越南边民存在不办理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1434对,共生育子女2190人;自1980年至2006年6月底,与越南山水相连、边界线长达184公里的龙州县,非法入境通婚的越南妇女人数达1154人,在中国成婚以后,生育子女共1441人。
胡小艳说,由于受语言、政策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边境地区的涉外婚姻登记的工作一直没有开展,《中国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在边境地区无法落实;加上两国边民通婚已是当地长期存在的现象,他们依法登记结婚的意识淡薄,认为两个人结婚就是摆摆酒席、请亲朋好友吃一餐就是夫妻了,不需要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龙州县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黄雁春也告诉记者,一些边民存在重男轻女现象,他们家境不好、生活困难,认为娶越南媳妇可以躲避计划生育,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更不愿意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些非法结婚的家庭不给发《准生证》,他们的孩子计生部门只能按照非婚生育来处理,让他们交纳社会抚养费。
“黑婚”与家境贫困的恶性循环
虽然农桃到中国已经16年,也早已把自己当做一名普通的中国农村妇女,但由于许习高和农桃至今都没有进行婚姻登记,妻子不能落户中国,无田、无户口,属于当地特殊的“三非户”。如今,许习高家里仅有一亩水田、两分菜地,还有几分旱地,家庭经济贫困。
和许习高夫妇一样,闭英霞夫妇至今也没有办理结婚证。今年48岁的闭英霞患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已经4年了,现在走路都很困难,也干不了农活。由于家里经济比较困难,她连看病的钱都拿不出。闭英霞告诉记者,没有户口,今年开始实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合作的优惠政策也享受不到,增加了家里的经济负担。
凭祥市凭祥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干部许雪球告诉《国际先驱导报》,边民通婚的家庭大多数经济比较困难,通婚并有了孩子后,越南妇女见家庭生活不如意,一走了之,留下不少破碎的家庭,也给孩子的成长蒙上阴影;还有的在中国境内从事偷窃、诈骗、人口拐卖等活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早上遣返晚上回家
虽然这种民间形式的通婚已经为当地民众所接受,但不进行婚姻登记,这样的婚姻就不受法律保护,也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与我国边民共同生活的越南边民,均属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三非”人员。根据国家规定,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结婚的外籍人员,一经发现都要遣送回本国。
“按照这个原则,龙州县公安部门多次采取遣返措施,但由于边界线长,中越两村相距太近,边民互市点及‘胡志明小道’太多,早上遣送回到越南,晚上她们又回到了中国。而且许多村民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认为将越南妇女遣返回国就是拆散他们的家庭,使他们妻离子散,因此,抵触情绪较大。”龙州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吕东平说,在广西边境县市,对这部分人口的管理一直存在问题,至今也找不到妥善的解决方法。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了解到,为让这些越南妇女能取得合法身份,广西边境地区的民政部门也考虑过给他们补办婚姻登记手续,但这些妇女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低,往往不能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至今仍收效不大。
 
边民通婚宜“疏”不宜“堵”
单纯采取经济处罚、遣送回国的方式进行边民婚姻管理,收效甚微
国际先驱导报驻南宁记者王立芳报道  中越边境地区的“越南新娘”没有合法婚姻的保障,这不仅给她们的家庭生活带来影响,也增大了我国边境地区婚姻管理、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对于这些边民婚姻的管理,多年来,广西边境地区曾采取经济处罚和遣送回国等办法,但收效甚微。
遣送方式效果有限
广西龙州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科长吕东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在越南,如果个人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而离开本国,3个月后本人的户籍将自动注销,这种户籍管理的方法与中国大不相同。如果要通过国与国之间的移交方式把越南女子送回国,则需要越南方面提供这些越南女子的身份证明,而这些已经在中国生活了十多年甚至二十几年的越南妇女,她们在本国的户籍早已被注销,越南无法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
“目前,对这些与中国男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越南妇女,边境地区的公安部门还是按照原来的老方法,把她们遣送出境。但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单纯采取遣送回国的方式进行边民婚姻管理,效果很有限。在边民婚姻管理问题上两国还需要更多的协商和合作。”吕东平说。
采访中一些基层工作者也向《国际先驱导报》记者提出,边民通婚不同于其他形式的跨国婚姻,它有相似甚至相同的文化背景、地理环境和人文风俗为基础,且绝大多数是自由婚姻,中越边民民间通婚宜“疏”不宜“堵”。
中越两国加强合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谭和平说,由于两国水陆相连,中越边境地区的边民通婚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在当地也已被广泛接受。为了让这些跨国婚姻有法律保障,广西的妇女组织和越南周边省份的妇女组织每年都会进行不定期的会晤。“妇女儿童的维权是没有国界的,中越边境的妇女组织通过建立联席制度、合作机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边民的法制观念,使边民认识到通过合法程序办理婚姻登记的重要性。”谭和平告诉《国际先驱导报》。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目前我国边境地区的民政、公安、外事、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也正在与越南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并通过不定期的会晤,就边民通婚的管理进行协商。两国有关部门还共同对边境地区的男女青年进行法制教育,让这些跨国婚姻有法律的保障。
凭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员胡小艳说,婚姻登记工作是一项长期、没有时限性的工作,为了让边民通婚合法化,边境一线的基层民政部门应该承担起涉外婚姻登记工作,配备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懂越南语的工作人员,使边民婚姻登记工作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