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宝被判无期有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4 17:18:19


张明宝被判无期有感

 

 

 

南京“6·30醉酒驾车案”肇事司机张明宝12月23日在南京市中院一审宣判,被法院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无期徒刑。这个判决我并不感到意外,因为先前的“孙伟铭案”和“黎景全案”的改判,早已让人们感受到特色国情下的特殊判决,及由此引发的相关法律量刑条文的争论上。

张明宝醉酒驾车导致5死4伤的特大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如同孙伟铭醉驾导致4死一伤惨剧。为此我写过《审视南京6·30酒后驾车惨案》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454327.aspx、《看了遇难孕妇郑琳的遗照和博文后……》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454390.aspx及《12·14孙伟铭判死刑有点重》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454395.aspx等几篇帖子,专门谈了醉酒驾车危害和法律判决问题。

 多年来,酒驾肇事一直占汽车交通事故很大比例。而一直高调整治酒后驾车却屡不见明显效果的各类行动也屡遭民众龃龉,被视为交管部门不作为和“潜规则”交易的结果。坦率讲,我们应该“感谢”孙伟铭、张明宝等肇事人,正是你们目无法纪草菅人命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醉驾行为,才使全社会敲响警钟让各级如梦初醒终于高度重视起来,导致了高层和各地开展举国严厉整治酒驾行动的决心。

8月15日起在全国部署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四个月的实施整治效果看可谓成果不菲。在大中城市酒驾者基本杜绝、县镇酒驾者也大为减少。从公安部获悉,截止11月底,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3·2万起。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1382起,死亡600人,受伤157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属下降。而仅从我市市南一区的交警大队12月10日通报的资料看,今年1至11月,市南交警大队共查处酒后620起,有196名醉酒司机被行政拘留,与同期相比上升59·2%;而在11个月的交通事故当中,涉酒交通事故只发生10起,与去年的56起相比下降80.36%;全年涉酒交通事故达到了“零死亡”。现在我市酒后不驾车已蔚然成风,这从我近来亲朋好友聚会可见一斑。与过去大家聚会酒后驾车一句“没事”截然不同的是,要么打车要么坐车要么步行,都知酒驾的危害和处置的严厉,所以大家都能为自己为他人的安全着想遵守交通法规;我也看到一些交管人员在查到酒驾后不管是谁当即严厉处罚“不叨叨”的现场。近来公安部又发布消息,已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重新修订,其中一条就是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由以前的扣6分调整为扣12分。这种令人为之一震的好开端新气象,让我有种久违的感觉。不管怎么说,这种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态度的回归还是让人看到希望,应该鼓励给点赞赏掌声才是。仅从这个意义上讲,“南京6·30案”与“成都12·14案”等特大事故的警世钟声尽管来的有点晚,但还算及时功不可没的!呵呵~~~~

看来凡事只要下决心去认真做没有办不好的。酒后驾车能下决心去整治,难道其它常年久而不决的事情不能解决么?由此我想到事关廉洁奉公的“三公消费”整治。倘若我们能拿出整治酒驾的决心和毅力,举一反三本着执政党的宗旨和理想去对待各类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我想,也并非难到哪里去的。

总之一句话: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关键看你是不是有决心有毅力有能力排除干扰真心全力去做。

        2009年12月24日

    附录:我的一篇旧帖:



昔日郑琳新娘照

昔日郑琳和康伟东结婚照


郑琳生前的生活照

如今郑琳和康伟东结婚照作遗照让人伤感不已

1923老街区的牛逼警示牌难道是虚设?

 

 

 

看了遇难孕妇郑琳的

遗照和博文后……

 

今晚齐鲁电台新闻播报了在“6·30南京交通惨案”中死难的27岁孕妇郑琳的照片,以及她博客中的最后几篇日志内容,其中5月28日是绝版,因为两天后的6月30日晚,她与自己心爱的丈夫康伟东、连同腹中6个月的小BB,全都死于那个酒后驾车的疯狂醉鬼张明宝的罪恶轮下。

读了郑琳那些充满对未来生活憧憬和即将做妈妈的快乐心情的博文,看了她照片上生前美丽的倩影,不仅让人潸然泪下惋惜不已,更加激起我们对那些目视法规漠视生命的犯罪行为的极大愤慨。

以下为我刚刚从网络上查找的郑琳最后三篇博文的摘录:
  记于2009年05月28日22:52 
  “21周了,前天去做了B超,本来很期待看看小家伙到底长成什么样子了,结果检查后发现B超单显示:胎儿先见臀部,小家伙竟然屁股朝外,不给我们看啊,呵呵。LG本来还很期待,结果竟然出乎意料,他调侃到,像他爸爸,喜欢趴着睡觉,我爆笑,哪有这样的结论,呵呵。不过总体都很好,听到小家伙“砰砰砰砰”的心跳,总觉得是世上最神奇的声音,很悦耳。再过一段时间,宝贝就开始长牙胚了,这段时间的钙需求量很高,要注意加强补钙,LG早早就给我买好了,特意让朋友从香港带回来了,现在每天都会提醒我不要忘记吃钙片,呵呵,为了宝贝,肯定不会忘记。” 
  记于2009年05月12日21:24 
  到明天BB就满5个月了,不知不觉孕期过半了,这一段时间老妈很辛苦,为了照顾我绞尽了脑汁,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着各种美食,LG也相当的辛苦,到底是要当爸爸了,态度很不一样了,呵呵,上个周末是母亲节,忙忙碌碌的,我都忘记了给老妈准备礼物,周日一早,老妈去买菜,LG加班,我正一个人在家,突然接到送鲜花的电话,很是吃惊,哪里来的鲜花呢,签过字才发现,一向粗心的LG竟然代表我们给老妈送了一大捧的鲜花,祝她节日快乐,老妈很开心,我也很欣慰,要谢谢LG。 
  明天要去做检查了,可以看到BB的样子了,不知道是个怎样的小家伙,呵呵,期待…… 
  记于2009年03月25日15:34 
  “……姥姥以前常说好人是会有好报的,这辈子要多做好事,老天爷就会厚待你,以前你做的那么多善良的事情,希望老天爷不会这么快的把你带走,希望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分享儿孙满堂的喜悦……” 

…… ……

真的读不下去了,不忍卒读了,因为泪水已遮住我的眼睛——一个幸福的小家庭连同美好未来,就这样瞬间中全被黑暗吞噬了——消失的那样无声无息,却又那么惊天动地!

呜呼!这残酷的“灭门”,不是发生在不可抗拒的天之灾猝然降临下,而是降临于完全可以避免的人之祸的无情手中。我从内心感到悲愤。当道德和法律到了真正没有底线的时刻,当起码的人性良知仍打动不了一些人群的话,我看,我们没有资格也不配去谴责他人对我们的蔑视——因为我们的言行和教育在自搧耳光自我曝丑!每每当看到美丽和生命被罪恶和死神摧残和撕裂时,我也只能发出一种无奈的诅咒和呻吟!

就在昨天——时隔“6·30交通惨案”不到3天的7月3日早,南京再发酒后驾车将4人(3名中学生1名成年人)撞伤的车祸。我不信邪,但我相信这早已不是什么祸不单行的因果报应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肇事者刘伟先生两天前还义愤填膺痛斥“6·30惨案”酒后驾车肇事“那不是人干的事”犹在耳际,他自己却像中了邪般再度接演酒后悲剧的后续;而他彻夜饮酒地之一,就是那条刚刚挂满了“1912鄙视酒后刽子手”巨幅广告警示牌的著名老街区。这足以让我再次领悟到:这是对历经60年的自我吹嘘教育后,国人言行不一出尔反尔“踏步向后退”的自我否定,也是对某些虚伪浮华的“伟大成果”的无情嘲讽。

看了这则电视新闻,我发现这位刚毕业的大学生肇事后忏悔态度还诚恳,毕竟有文化知道目前风头浪尖犯案的严重后果,但已追悔莫及了。重蹈复重蹈,后悔再后悔,痛心之余我不得不感叹:难道这就是摆脱不了的宿命轮回?唉!人啊人!

“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郑琳走了,康伟东陪她也走了,腹中的BB未见世间一丝光明也随爸爸妈妈去了。倩影犹在,斯人去矣,阴阳两界让人不胜唏嘘。我帖子题头在网上搜寻并转发得郑琳生前结婚时的几张照片,连同这短短的小帖,算是我对她全家的深切悼念吧。呜呼哀哉!

祈祷!为郑琳一家三口祈祷,也是为我们每个人有可能的未来祈祷——愿人间中道德良知未泯,愿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2009年7月4日下午

惨!!!

郑琳遗体和被撞出体外的腹中婴儿

 

有酒后驾车嗜好的同胞
看了这张照片
石头心肠都会为之动容
我们都有父母、妻子丈夫和儿女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幸福
记住这血的教训吧
开车前请远离酒精
近两年我的部分相关交通安全旧帖:
















1、《看了遇难孕妇郑琳的遗照和博文后……》

http://blog.qingdaonews.com/4/36359/default.html




2、《审视“南京6·30酒后驾车惨案”》

 http://blog.qingdaonews.com/4/36359/default.html

3、《成都公交惨案在于缺少思想“安全锤”》

http://blog.qingdaonews.com/4/36359/default.html

4、《莫让“斑马线”成虚设》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807/20080717/news_20080717_664383.shtml

5、《解决公交超载没有任何争论理由!》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805/20080506/news_20080506_607701.shtml

6、《女市长驾车撞死学生谈“公仆”“公车”肇事》

http://blog.qingdaonews.com/4/36359/default.html

7、《查到“酒后驾车”者仅仅就这个数么?》

http://www.cat898.com/Infolook.asp?bclass=1&id=57253

8、《请尊重斑马线》

http://b.chinazawen.com/blog/user1/6684/archives/2007/32647.htm

9、《应该客观、理性看待某些交通肇事》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711/27807.html

10、《大货车整治宜疏不宜堵》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12/news_20071112_522155.shtml

11、《大货车何以事故频频?》

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09/news_20071109_517066.shtml

12、《我看四川两起碾压死亡事故》

http://blog.guoker.com/?uid-2900-action-viewspace-itemid-21409

13、 《12·14孙伟铭判死刑有点重》
http://blog.bandao.cn/archive/19794/blogs-45439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