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洋人上访故事:对老外要优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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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洋人上访故事:对老外要优待下

2009年12月21日10:55新华社金微我要评论(64) 字号:T|T

[导读]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上访的外国人已成为一面“西洋镜”,不仅照出中美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也照出中国“关系”大于法治的社会积弊。

 

朱莉:我为什么要一再上访

“我上访不是因为判决结果,也并不是想用美国身份来改变判决结果,我希望大家能够听听背后的东西”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金微采访整理 未婚夫因为邻里纠纷被判10个月,为这点“小事”上访,很多人都会觉得奇怪。

但并不是像之前媒体所说的,我上访不是因为罪名,不是因为判决结果,也并不是想用美国身份来改变判决结果。不是这样的,我希望大家能够听听背后的东西。

我之所以上访,只是想反映地方办案程序存在的问题,还有官方的不作为,这比任何具体结果都严重。我的要求很简单:希望这些问题,都能依照中国的法律来解决,这是人民的权利。

五河县人民检查院曾经发出这样的指控:2007年5月14日中午,双忠镇刘蔡村村民刘士勋与庄邻刘士亮两家因小孩闹架而发生争执。被告人刘士亮在深圳听说家人被打,带着六人于次日回家,将正在吃饭的刘士勋强行拖出院外进行殴打。

这个指控说刘士亮打人,但并不是全部事实。小孩发生点争执很正常,但刘士勋听了一面之词便跑到刘士亮二哥家里,把厨房、玻璃、锁都砸烂了,还殴打二嫂致伤。家人当时报警,可警方一个小时才到现场,更没现场拍照。后来刘士亮在深圳替家人报警,但当地警察局根本不理会,通话单我都保存着,我认为这是不作为。

第二天,刘士亮从深圳赶到家中,身边还带着6个同学和朋友前来探望。不过,刘士亮和刘士勋还是发生了肢体冲突。刘士勋轻微伤,而刘士亮重伤颅骨骨折,并被送到安徽省立医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裁决书可以说明:“刘士勋因邻里纠纷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除负刑事责任外,对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刘士亮造成的损失,还应负民事赔偿责任。”次年终审法院也维持了一审判决:刘士勋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

没想到,2008年3月,一个电话从老家打来:五河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名,对刘士亮提请逮捕,检察院已批捕。距离那场冲突已经过去9个月,为什么这个时候又突然对刘士亮实行逮捕?如果当初定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为何不9个月前就执行?而用以支持判决刘士亮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证据,是后来补充的,证人是其亲戚,部分人甚至不在场,怎能体现法律的公正?

由于觉得案子很简单,当时我还抱着幻想,以为当地会依法处理,以为上级机关会做调查。我最早来到五河县公安局,后来到五河县检察院。却发现,在县城找领导很困难:领导们通常都“在开会”,而且经常不在单位上班,下属们不知他们的去向……

这么久了,问题都没有解决。上访实在是一件迫不得已的事,更没想过媒体曝光。我曾希望案子在当地能解决,但我发现,在中国,虽然法律一样,但地方执行却不一样,我的问题在地方上根本得不到解决,于是决定来北京上访。我的理解是,当人们认为法律在被不公正地执行时,需要到一个更高级的机关来纠正这些做法。而我的要求和每一个上访者一样,那就是公正办案。但是,不断的上访也让我知道,事情解决并不那么简单,甚至有时会复杂得多。

有人问这件事有没有影响我对中国的好感。没有,我觉得中国人都是友好的。

但问题是,执法不公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普遍问题,许多普通人正在受到伤害,如果法律执行上能有些变化,是不是更多的人能得到保护?

从贺山缪到朱莉:外国人上访成中国西洋镜

在中国上访的外国人,逐渐成为映射中国社会积弊的一面镜子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金微发自北京 上访,一个本具有强烈中国特色的词语。当它成为一个外国人捍卫自己权益的武器时,所有的中国人都感到不解——因为曾有人公开说,上访的人,大多数精神不正常。更何况,一个外国人……但是,从贺山缪到朱莉,既然上访的外国人已经从一个变成两个,也就有可能会变成一个群体,那么,这种变化无疑将使上访一词产生新的意义,而这些外国人,也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折射中国信访乃至司法之路的一面镜子。

贺山缪:另一个版本的上访

事实上,如果真要说谁是第一个在中国踏上上访路的外国人,那么就要重提北京首个外籍钉子户的故事。52岁的美国人贺山缪,为了能拿到被拆掉的餐厅的合理补偿,曾执着地在北京上访,甚至跑到中南海希望能见到温家宝。

贺山缪原是一美国大公司的亚太区副总裁,2005年,他辞职在北京朝阳区的星吧街办起了餐厅。这间500多平米的房子年租金是41万,贺山缪说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压在上面了。而他倾心打造的“西部牛仔餐吧”,受到了美国大使馆同胞们的欢迎,甚至小布什访华也来此就餐。

今年5月12日,身在美国度假的他接到两份通知。房东说,5月底必须拆迁。政府说,拆迁前和房东协商赔偿事宜。

在贺山缪看来,拆掉餐厅光是不可挽回的损失就有450万人民币,但房东最后同意的赔偿金额是110万,其理由是,地是非法用地,政府不掏钱,所以不能赔太多。

贺山缪很疑惑:“既然是非法用地,营业执照为什么办了下来?”他推断,要么是房东在撒谎,要么是有人犯了错误,至少承担责任的不应是他。

迫于无奈的贺山缪只能选择上访。他先后去了5次朝阳区将台乡信访办,3次朝阳区信访办,3次国务院信访办,4次最高人民法院,还有外事办和外资管理部门等。“我前后上访过16次。”但事情仍然无法解决。而最初一起上访的30多名商户,慢慢只剩贺山缪一人,这让他感到孤独。

上访没有任何进展,贺山缪决定采取一个中国特色的方法:找温总理。8月20日,贺山缪一伙去了11个人:5个美国人1个菲律宾人还有5个中国人。他背着大书包,里面装着所有的相关文件,还有一封写给温家宝的信。贺山缪说:“我们不想对抗,也不想进入中南海,只是想去递信。”他们到在中南海门口被警察拦下,因为“在中国这是违法的”。

8月28日,餐馆被拆掉了,贺山缪远远地望着,“觉得筋疲力尽,十分失望”。

至今,贺山缪餐厅的补偿问题都没有结果。

一位朋友一直很遗憾没有阻止贺山缪去中南海上访,因为“去中南海让结果变得更坏”。

上访教会的中国课程

两个老外加入中国上访人群的庞大队伍,这无疑再次使中国信访成为话题。贺山缪为了他被拆迁的房子能够得到合理补偿,朱莉则坚持认为地方公检法办案程序违反国家法律,他们,都选择上访。

贺山缪先后上访16次,甚至和信访处的人混得十分脸熟。朱莉则在5个月里,赴京、排队、申诉、等待,她经历了所有中国人上访必须的过程,去过所有中国人该去的信访处。

贺山缪在多次上访后,都得到这样的回答:“这不是我们的问题。”而朱莉在多次上访之后,总是收到一句话“事情在程序中。”信访处对他们的优待,也就是,可以不用排队或者请进去坐坐。

在上访无果的情况下,两个老外都选择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办法。朱莉期望能在奥巴马访华期间向这个哈佛校友求助,而贺山缪说则试图到中南海去见温总理,“和他谈谈”。最后,他们都失败了。

也显然,他们都学到不少,贺山缪说:“在中国开餐厅,一定要和房东搞好关系。地是政府的,房是房东的,餐厅是你的。实际上房东成为了那个政府和你中间的人。”在研究了中国法律之后,朱莉认为中美法律条文并没有太大差异,差距在执行。“我觉得,在中国,法律还是靠人、靠关系。”

映射中国积弊的镜子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安部信访办副主任李竹红曾尖锐地指出:“上访群体80%都是农民,绝大多数都是社会最底层,也是弱势群体……”

而两个外国人显然应归为剩下20%的访民之列,这类人文化素质高,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令大多数不解的是,为何朱莉和贺山缪会走上上访之路?

美国没有“信访”一说,但与许多中国公民一样,贺山缪和朱莉对司法机关的腐败耳熟能详,而亲身经历更令他们对中国的公正审判信心不足。依法上访想讨个公道,但权大于法,便期望通过向权力上访来改变事实——这是两个美国人的中国式上访道路。

当然,中国权力体系并没有网开一面。安徽五河县外宣办工作人员李向前甚至认为朱莉想利用外国人的身份对案子施加影响,“这是行不通的。现在中国已经不是‘做洋奴’的时候了”。

从一个人变成两个人,上访的外国人已成为一面“西洋镜”,不仅照出中美文化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也照出中国“关系”大于法治的社会积弊。在中国生活多年并创办单位网的南非人金玉米就说:“看中国人上访,一般没什么结果。”而如果遇到不公,他绝不会走上访这条路。(来源: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