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末国民意识中的性别与权利之关系——以女子参政权为中心的考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2:50:43

[关键词]  清末  国民意识  性别  女子参政权
国民意识的觉醒,是清末启蒙运动的重要内容。什么是国民?梁启超说:“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1] 可见国民是构成近代国家的必备要素。近代的“国民”概念是相对于传统的“臣民”而言的,与此相对应的一组概念是“主人”与“奴隶”。如果说臣民在传统封建国家里只是专制君主的奴仆,那么国民则是近代民主国家的主人。与臣民只有俯首听命于专制君主的情形不同,国民理应有参与治理国家的自主权。时人引述近代西方的天赋人权思想称:“天之生人也,既与以身体自由之权利,即与以参预国政之权利。故一国行政之权吾得而过问之,一国立法之权吾得而干涉之,一国司法之权吾得而管理之。”“所谓国民者,有参政权之谓也。”[2] 这里所说的国民含义,是笼统的指称“一国之民”或全体的“天之生人”,其性别观念是模糊的。试问:女性是否国民及其有否参政权呢?清末关于国民意识中的性别与权利的关系问题,答案可以从两方面考察。
一是少数男性女权主义者,尤其是个别先进女性,作了正面的肯定回答,提出“女国民”的概念,认为女性与男性一样都是国民的一部分,女性既具国民资格,则当然具有相应的参政等方面的权利。
在清末启蒙运动中,敢于为女性说法而倡导女权主义者的男性并不多见,其中马君武与金天翮是较突出的两位。马君武在译介西方近代自由平等学说的过程中,较早地关注了男女平权思想。1902~1903年,他翻译了英国社会学家斯宾塞的《女权篇》,并译述了英国哲学家穆勒(即所译弥勒约翰)的《女人压制论》和西欧社会民主党的《女权宣言书》关于男女享有平等权力的思想主张。《斯宾塞女权篇》开首即云“公理固无男女之别也”,认为人类不分男女,均享有平等之自由,“男女同权者,自然之真理”。根据天赋人权的理念,女人当与男人同样享有参政权,所谓“与妇人以政权,乃自第一感情(指自然——引者注)而生,因人生当依平等自由之天则,以获人类之最大幸福,故不得不尔,固非第二感情(指习惯——引者注)之所能夺也”。[3] 穆勒的《女人压制论》也是“力主男女同权之说”,其要点是:女人与男人能力相等,其权力必然平等,“女人之有政治权也,乃终必不可免之事也。”至于西欧社会民主党的《女权宣言书》,则更强调女人应与男人享有人的一切公权与私权,包括教育权、经济权、政治权、婚姻权、人民权。马君武把男女平权与民主共和相提并论,认为欧洲之所以能够进入近代文明社会,是因为经历了“君民间之革命”与“男女间之革命”这两大革命,要改变“人民为君主之奴仆,女人为男人之奴仆”的专制国家状况,“必自革命始,必自革命以致其国中之人,若男人、若女人,皆有同等之公权始。”[4] 1903年,金天翮所著《女界钟》出版,敲响了女界革命的钟声,是近代中国女权主义思想史上的里程碑之作。从《女界钟》引述的西方近代思想资源来看,金天翮的女权主义思想来源与马君武极为相似,主要也是斯宾塞、穆勒与西欧社会民主党人由天赋人权引申出男女平权的思想主张。金天翮着重从人的道德、品性、生理结构、禀赋、能力等方面,系统地探讨了男女平等的问题,认为男女不应该有尊卑贵贱之别,女子与男子一样,同具国民资格,“各居国民之半部分。”[5] 他特别重视女子参政权问题,认为20世纪是女权革命时代,“二十世纪女权之问题,议政之问题也。议政者,肩有监督政府与组织政府之两大职任者也。”“使中国而为女子参政之国,理想国也。”他甚至说:“二十世纪新中国、新政府不握于女子之手,吾死不瞑,愿吾同胞亦死不瞑。…… 女子而参预政治乎,是可决矣。吾祝吾女子之得为议员,吾尤愿异日中国海军、陆军、大藏、参谋、外务省皆有吾女子之足迹也。吾更愿异日中国女子积其道德、学问、名誉、资格,而得举大统领之职也。”[6] 时人称金天翮为“我中国女界之卢骚”,[7] 可见《女界钟》在近代中国女权主义思想启蒙史上不可低估的地位。
当时,著名的新女性代表人物也是屈指可数的。广州女医士张竹君是一个典型。“凡言清季之女志士,不能不推广东女医士张竹君为首屈一指。”[8] 作为近代中国较早走上社会的职业女性,张竹君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传统女性的依附性,而具有新时代女性的独立人格,因而能自觉地萌发与男子争权以求男女平等的思想意识。马君武曾为之作传,称张竹君演说,“发明男女所以当平等之理,以为女人不可徒待男子让权,须自争之。争权之术,不外求学。又不当为中国旧日诗词小技之学,而各勉力研究今日泰西所发明极新之学。”[9] 女革命家秋瑾是另一个典型。秋瑾是倡导女权革命的先驱,她认为:“女子当有学问,求自立,不当仰给男子”,“革命当自家庭始,所谓男女平权是也。”[10] 她曾作《勉女权歌》,宣称:“男女平权天赋就,岂甘居牛后?”[11] 为此,她竭力号召全国女同胞“脱奴隶之范围,作自由舞台之女杰、女英雄、女豪杰”,效法法国的罗兰夫人、俄国的苏菲亚女士、美国的批茶夫人等世界著名的女性革命者,以“无负此国民责任”。[12] 后来,秋瑾为她的革命理想献出了年轻的生命,成为中国历史上不世出的女界英杰。时论以为:“以国民之权利、民族之思想,牺牲其性命而为民流血者,求之吾中国四千年之女界,秋瑾殆为第一人焉。…… 以巾帼而具须眉之精神,以弱质而办伟大之事业,唤起同胞之顽梦,以为国民之先导者,求之吾中国二万万之女界,秋瑾又为第一人焉。”[13] 她的死成了新时代女性觉醒的契机。张竹君、秋瑾而外,尚有陈撷芬、吕碧城、吴芝瑛、徐自华、徐宗汉、何香凝、吴弱男、张默君、尹锐志、尹维俊、唐群英、林宗素、沈佩贞等先进女性,当然再列举若干,对于时人所称中国二万万女同胞来说,也还是凤毛麟角的。
清末女权思潮的勃兴,不仅有少数男性女权主义者的倡导,以及个别先进女性的现身说法,而且还有一些报刊媒体尤其是妇女报刊的宣传鼓动。例如,陈撷芬主编的《女学报》(1902年),以兴女学、复女权为宗旨;[14] 丁初我主编的《女子世界》(1904年),以“改铸女魂”为职志;[15] 秋瑾主编的《中国女报》(1907年),乃“欲结二万万大团体于一致,通全国女界声息于朝夕,为女界之总机关”;[16] 唐群英主编的《留日女学会杂志》(1911年),则致力于“恢复女权,还我自由”。[17] 等等。这些报刊的宣传鼓动,对于当时女权思潮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女子与男子一样都是国民的一部分,以及女子理应具有参政权,是清末女权思潮的重要内容。“今日中国女学,渐普及矣!女权之说,渐腾越矣!抑知阴阳相配,男女各半,国民二字,非但男子负此资格,即女子亦纳此范围中。文明之国,男女有平等之权利,即有平均之责任。”[18] 随着女学的兴起与女权思潮的勃兴,人们逐渐认识到女子与男子一样,同具国民的资格,同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与此同时,一些先进女性已具有自觉其国民资格的意识,她们颇为自豪地声称:“社会进化权力伸,我女子亦国民。”[19] 正是因此国民意识中的性别自觉,而衍生出“女国民”的概念。[20] 甚至认为女子是国民之母,是强种强国的根本,所谓“国无国民母,则国民安生;国无国民母所生之国民,则国将不国。故欲铸造国民,必先铸造国民母始。”[21] 男女既同是国民,则自然同具权利与义务。“夫天生男女,各有义务,即各有应享之权利。” [22]  作为国民的女子,理所当然享有参预国家政治的权力。时人引述西人话语说:“女子也是国民一分子,国家的事也有责任的,也可干预的。”[23] 总之,基本的结论是:“男子有参政权,即女子亦有参政权。”[24] 这是对于女性是否国民及其有否参政权问题的肯定回答。
二是大多数人在探讨近代国民意识时,或是有意无意地忽视性别这个问题,或是很自然地扬男抑女,贬低甚至否定女性的国民资格及其相应的参政等方面的权利。
梁启超著名的《新民说》是清末倡导塑造近代新式国民的代表作,文中多次提到“四万万人”、“四百兆人”、 “国民全体”与“中国人”等笼统的概念,其国民意识中的性别观念是模糊不清的。他在论及参政权问题时说:“参政权问题,凡生息于一国中者,苟及岁而即有公民之资格,可以参与一国政事,是国民全体对于政府所争得之自由也。”[25] 性别观念仍然模糊不清。如果不能确定女性是否具有国民或公民的资格,当然也就难以确认女性是否应具有参政权。
与梁启超的《新民说》一样,清末不少论述国民意识的言论,都多少存在着有意或无意忽视性别问题的倾向。这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中国女子地位卑劣低下的传统观念所致。时人描述女性在家庭与社会中的悲惨境况说:“忧愁惨淡,家庭被压制,娇躯弱质,身体被戕贼,得永远监禁之罚,以‘三从’、‘七出’而终;而且谗妇扇动之,淫婢引诱之,三姑六婆相左右之,僧道妖蛊乃间入以摇惑之。塞聪堕明,弃圣绝智,或流为人奴,或转为人妖,种种恶孽,种种谬因,种种恶果,吾言所不能殚,吾笔所不能述。乃相因相仍相薰陶相掩饰,积成今日不知不识之女界。”[26] 这个因长期以来深受封建传统势力压制而积淀形成的“不知不识之女界”,自然容易被强大的男权话语所漠视。[27]
在清末,虽然有少数女权主义者鼓吹女权革命,力图为女性争取国民的资格及其相应的权利,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女性的奴隶命运。有人说:“女人者,米国某新闻家称为副产,而吾国人视为玩物者也。虽近来女界革命之声,稍倡于世,而倡之者几人,人莫与为和,且从而败沮之。故从历史上、现势上观察女界,女子二万万,殆无不可称为奴隶者也。”[28] 有人甚至认为女子是无用的废物,是亡国的根源。“我国四万万人,女子居其半,此二万万女子,皆无用之人也。”“今我国女子,大都废人、病夫,乃愚乃顽乃怯乃惰,遑论女权!虽欲国之不亡,乌得而不亡!所谓亡国之源也。”[29] 如果说,在男性权势视野下女性确实难逃被歧视的命运,那么,一些女性自己的反思更是发人深省。首先,她们认为,男女不平权主要是因为女性自己放弃了权利,而自甘堕落的结果。“今日女界卑贱、鄙污、奴隶、玩物种种惨恶之现象,岂男子举手投足区区压制之能为力哉?毋亦我二万万同胞不学无术,自放弃其权利也。屏息低首,宛转依附,深闭幽锢,二千年矣。纵有不甘于奴隶、玩物,大声疾呼,起而抗之,则举世之人莫不戮之、辱之、摧之、梏之,非独男子然也,女子亦目为怪物。悍者肆口诋毁,弱者腹诽远走,相戒不敢信。”[30] 其次,她们认为,男女平权在理论上是可以的,但事实上是行不通的。“吾国志士,愤世俗之日非,阃内外显分畛域,遂倡男女平权主义,谓同具面目,不应有所轩轾,于理论上诚当如是。然天赋既殊,义务即异,性有所近,才有所长,政治从军,男宜优于女,教育美术,女宜优于男,相辅而行,不可事事相提并论也。”[31] 再次,她们认为,女权主要由男子提倡,女性靠男子赠与权利,仍然无法摆脱其附属于男子的命运。“朝闻倡平权,视其人,则曰伟丈夫;夕闻言平权,问其人,则曰非巾帼。…… 男子之倡女权,因女子之不知权利而欲以权利相赠也。夫既有待于赠,则女子已全失自由民之资格,而长戴此提倡女权者为恩人,其身家则仍属于男子,且男子既可以权利赠人,必其权利之范围恢恢乎。”[32] 最后,她们认为,女子不要男子越俎代庖,而应该自己起来恢复女权。“女子曷不自谋恢复?曷不禁他人之越俎而增我新中国之光彩乎?”[33] 这些女性自己的声音,既反映出女性自身觉醒的一面,又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女性降伏于男权的无奈现实。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时人或以民权与女权相对而言,所谓“与民权并现于社会之上,而有待于倡导者,实惟女权”,[34] 这便暗含了“女”在“民”之外的意味。女权主义者也许认为女权与民权同样值得提倡,但一般人则从时局危急的现实境况出发而将女权置诸民权之后。“欧洲十八九世纪,为君权革命世界;二十世纪,为女权革命世界。今中国犹君权时代也,民权之不复,而遑言女权!”[35]  “女权非不可言,而今日中国之女子则必不能有权,苟实行之,则待诸数十年后。”[36] 这种将民权与女权割裂的思想观念,不但取消了女性的国民资格,而且否定了女权的现实意义。
总之,清末关于国民意识中性别与权利之关系的问题,其实存在着正反两股相悖的思想潮流。论者探讨清末女权思潮时,往往有片面夸大之处,似乎女权主义已经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对于另一股相悖的思潮或视而不见,或有意避而不谈,因而并不能全面反映客观真实的历史,更无法解释复杂历史的矛盾纠葛。其实,清末女权思潮的兴起固然毋庸置疑,但其影响的深度与广度均不可估计过高,事实上仍然受到强大的男权势力的制约。这一点还可以清末舆论控制权问题为例证作进一步说明。有人往往列举女性报刊的创办及其数量,作为清末女权思潮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稍作比较观察,便可知女性报刊在清末舆论界的分量其实是非常有限的。据统计,1815~1911年,中国及海外出版的中文报刊有1753种,其中妇女报刊仅有37种,[37] 约占总数的2%强,与女性占全国人口半数之比是极不相称的。可见,清末舆论空间基本上被男权话语所控制,女性的声音是极其微弱的,甚至女权还要依靠男性来鼓吹。[38] 清末国人对于女权的提倡与压制并存,双方的力量其实是极不成比例的,这样正反相悖的两股思想潮流,正是民初女子参政权运动得以兴起与终至失败的思想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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