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者“威”自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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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深 《 人民日报 》( 2009年11月23日   20 版)

  人类的天性,从来就有两个方面,一面是性善、为公、清廉;而另一面则是性恶、自私、贪婪。

  不论古今,为官者既要有威信、威望,又要有威严、威仪。但为官者“威”自何来?是来自为公、清廉还是自私、贪婪,是靠施仁政还是靠颐指气使、耀武扬威?答案只能是前者。

  宋人笔记《墨客挥犀》中说:包拯任知府,众吏近前请讳。包拯问:“什么是讳?”吏回禀:“大人祖先之名,我们说话应当避开的,这就是讳。”包拯瞪着两只发怒的眼睛:“我没有什么讳,只讳吏人有贪赃污名之辈!”众吏战战兢兢地退了下去。

  包拯之“威”实际上就是从这“惩腐崇廉”而来。宋朝民间有句谚语:“关节不到,只有阎罗包老。”包拯那里是谁也打不通关节的,连太后、公主也无可奈何;搞贿赂拉拢那一套更是白日做梦。一句话,人情关系之路在他那儿走不通。如此一个包拯,“威严”则不树自来。

  为官者当有此“威”,至少像包拯这一类清白之官的身上要有此威。他们的威厉也罢,威严也罢,并非做给小民百姓看的,那是要官衙里戴乌纱者,或与这些人有关系有来往有勾结的人明白,本府衙既没有歪门,也没有邪道。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用今天的话说,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今有些官员为贯彻上边的指示精神,有时也在讲话中、文件上说些“狠话”,可是听讲话或看文件的人,一点也不把这种“狠话”往心里去,尤其没有那种忐忑不安的感觉。原因是,类似的“狠话”已经听了多遍,狠说不一定狠作,要真狠作,讲话的人就可能是“施狠”的对象。他敢吗?

  这种官员无“威”可言,无“信”可守。于是有些地方的会场上,报告与鼾声共鸣,有的人明目张胆地歪在椅子上睡大觉;有些文件虽一级一级往下发,但没有多少人认真阅读。有时一天就有各级领导机关下发的十几份甚至二十几份文件,按规定有关领导要逐一传阅。有人搞了一个“恶作剧”:将其中三份比较重要的文件,用浆糊粘上了几个页角。文件传回来后,所有领导都签了“已阅”字样,可是那三份粘了浆糊的文件,页角仍然原样粘着。

  既然“威”从清廉而获,可是当今那么多官员不廉无“威”,难道是他们不明白这个道理吗?肯定不是。借用古人一句话,他们大多是“识得破,忍不过”。其实所谓“识得破”,那也多半是自欺欺人,实际上他是无所“识”,识者并非仅仅明白纸面上的道理,那种“明白”,如学生应付考试,或是应付官场讲演、或做官样文章。真正的“识得破”,总是要在实践中验证:任何情况下,行为都不会失控,且于践行中进一步体验、感受、领悟。这才叫真的 “识得破”。行为“不失控”,也就没有了“忍不过”一说了。

  此外,领导人的“威”也来自“畏”。一个敬畏人民群众,敬畏党纪国法,敬畏祖国和民族的神圣事业者,对待社会担当,群众期望,工作责任,就会小心谨慎,清廉律己,秉公行事,大事不糊涂。其实一个“清廉律己”,一个“秉公行事”,就足以形成一个领导人之“威”了。正如古人所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