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有意推动政改 监督法有望近期获人大通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6 20:55:47
为期六天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22起举行,监督法草案进入第四次审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历时二十年、易稿十多次、被视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划时代举措”的监督法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经表决通过。
按照中国的政治架构,人大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一府两院”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但由于种种复杂原因,人大的监督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常被视为“橡皮图章”,备受外界非议。
据中通社报道,事实上,中国当局对如何依法保障和规范人大监督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而历年来提案要求制定监督法的全国人大代表更超过千人。
监督法草案从1986年即开始酝酿,历经彭真、万里、乔石、李鹏、吴邦国五任委员长,几度起草,又因涉及众多敏感复杂问题,被几度搁置,但有关研究和准备工作却一直未曾停顿。直至2002年8月,李鹏任委员长期间的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才第一次对监督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在2004年8月和2006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先后对监督法草案进行了二审和三审。
据透露,提交四审的监督法草案,对监督的形式和程序作出了切合实际的规定,并注意与宪法和有关法律已有规定的衔接,不都照搬照抄,以使法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人大行使监督权应坚持的原则、监督政府专项工作、监督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在监督“两院”工作的同时保障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包括司法解释的备案审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等。
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由于各界对一些重大敏感问题,如是否设立宪法审查委员会、如何进行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可对什么范围的官员启动罢免和撤职程序等,存在尖锐争论。
因此,草案区别不同情况,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加以深化、细化,作出具体规定;对实践经验尚不成熟,又需要作规定的,作出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改革留下空间;缺乏实践经验,各方面的意见又不一致的,暂不作规定,待条件成熟时再作补充完善,体现了求同存异的精神,亦表明官方希望尽早制定监督法的态度。
在草案三审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曾表示,监督法草案有了重大进展,已经比较成熟,希望在今年的某一次会议上通过。
另外消息人士称,中共中央在草案三审前已经开会研究,并作出指示,要求尽早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监督法,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都对指示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因此,监督法的出台可谓水到渠成。
不久前中共中央出台系列文件,对官员任职作出详细规定,旨在彻底废除任职终身制;另外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又将在十月召开。分析指,中共高层正有意缓步推动中国的政治改革进程,监督法有望在此次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