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及其研究评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05 06:23:13
李泓冰 孟慧丽 供稿:《新闻记者》
 
2009年07月28日09:48  来源:人民网-传媒频道
【字号大中小】打印留言论坛网摘手机点评纠错 E-mail推荐:  
2008年,冰雪灾害、拉萨暴乱、汶川大地震、奥运会“假唱”事件及刘翔退赛、三鹿奶粉含三聚氰胺等众多震惊海内外的突发事件接连发生,对中国媒体的因应之策提出极大挑战。而突发事件报道的纡曲与突破,也多方面、多层次地改变了中国的媒体生态环境。
学界对2008年突发事件的报道方式及效果等,做了一系列及时而深入的分析,相关研究的数量和质量,是近年来鲜见的,本文对此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一、重大突发事件个案报道的特点
1.冰雪灾害:媒体迅速直播,广播作用凸显;信息传播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尚待改进
对电视媒体来说,这是一次持续直播突发新闻的大演习,为稍后突发的汶川大地震以及北京奥运会报道等积累了经验。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电视、网络信息传输受阻,广播的作用被人们重新发现并被高度重视。网络等新媒体除了提供快速新闻,也给“草根记者”的个人新闻或感受提供了发布场所。手机新媒体也发挥了补充信息、点对点传播的功能。[1]
同时,业界也在反思冰灾报道的缺憾:缺乏对天气、路况、出行等信息的及时播报;缺乏批判精神——新闻媒体应当作政府与公众间的沟通渠道,但不应仅仅满足于做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和撰稿人;有将灾害性新闻变成“歌功颂德”正面新闻的倾向;个别报道存在不够真实全面的问题,比如不同媒体对湖南与贵州受灾情形的报道,带给受众的信息差别非常大;新闻缺乏引领社会反思的力量。[2]
有研究者认为冰雪灾害在自然生态、城市生态方面均造成严重影响,但与此相关的延伸报道明显薄弱;把社会事件置于特定的经济及社会背景之下,做进一步引申报道的努力也明显欠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8年全国“两会”明确提及“今年恐怕是中国经济最困难的一年”,当时虽有雪灾背景,但并无媒体就此作出深刻的诠释。[3]
与大多数媒体在反思中的消极表现相比,“网络论坛、个人博客等新媒体,在冰雪灾害过程中发表了不少很有现实针对性的反思性评论。”[4]
2.拉萨骚乱:信息公开错失先机,给西方媒体不当传播以可乘之机,导致中国国际形象严重下滑;中国网民传播力量突显
3.14事件发生后,中国在信息发布方面错失先机。第一周,除新华社简短消息外,媒体一片静默;在西藏的外国记者被要求立即离开。中国在来势汹汹的负面国际舆论面前,陷于极度被动:西方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更逐渐由事件本身游离出来,趋向更为宏观、更加政治化的层面。部分西方媒体报道,因其双重标准,引发大量主题先行式报道。
对此,学者有如下反思:
首先,重视第一信源的重要性。应该看到,除了一些别有用心的西方媒体,大多数国外媒体仍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多种新闻源的“客观”态度。而3·14发生后的最初阶段,缺乏来自事发现场、地方政府、中国官方的消息源,使他们有借口大量使用二手信源,或者来路不明的资料;也给了别有用心者大耍舆论欺骗手段的机会。
其次,争取话语空间的技巧。当一国媒体报道别国事件时,总会将其置于自己的新闻框架之下,这一框架通常受到传统文化、意识形态等诸多因素影响,对西方媒体而言,往往“希求全球范围内的各种角色均被嵌入西方利益框架。”[5]所以,历史惯性使它们在信源选择中,最倾向于‘西藏流亡者’及其支持者 ,这是一种由来已久的“选择偏好”,同时也与达赖集团采用的完全不同于中国政府的传播策略(投西方人所好)相关。
最后,认清国际舆论现实。我们不得不正视的是,无论西方媒体报道客观与否,它们对世界话语权的控制占有主导性优势却是不争的事实,这种国际传播中“西强我弱”的客观存在,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6]
有论者指出:网民力量在此事件中的“崛起”,也是一大亮点。
但也应看到,网络“愤青”有时也暴露出极端民族主义的消极倾向。
3.汶川大地震:“震”出来的新闻公开;前松后紧的特点;很多媒体如央视、广播等在报道形式、内容等方面有重大突破
汶川大地震突发,瞬间伤亡40余万人,震惊中外。这一惨烈的天灾,在猝不及防中引发灾难报道新闻公开的重大突破。特别是在地震甫一发生的前期救死扶伤报道中,国内媒体呈现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精神。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也前所未有。政府和媒体双双赢得空前的公众信任感,增强了民族凝聚力,直接促成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为平民群体性伤亡设立“全国哀悼日”,暂停奥运火炬传递——这是一次难得的人本精神的举国重塑。[7]
后期报道以强调人性、强调救死扶伤及灾后重建、宣传政府及军队形象为主调,对灾难报道大幅降温,学校及学生死亡人数成为忌讳。地震报道的尺度呈现前松后紧。
论者认为,关于汶川大地震的新闻报道有如下特点:
一、告诉群众真相,坚持信息公开。这样人们才会有真正的安全感,才会最大限度地信任、拥护政府的决策。
二、关于灾情信息,第一时间形成以“我”为主的国际传播态势。“从互联网上公布的数据看,截至5月21日中午,四川省委外宣办已经向来自境外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多家媒体发放了超过300张采访证……是整个中国新闻史上,透明度和公开度最高的一次。”[8]
三、影响了国际传播的议程设置。“央视国际频道的节目信号被海外媒体广泛采用,到5月14日,共计113个国家和地区的298家电视台机构转播或部分使用了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英语频道、法语频道和西班牙语频道节目的信号。CNN、BBC这样的国际大媒体也大部分引用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四川电视台等相关国内媒体的报道。”[9]
一般而言,突发事件、特大天灾,往往天然地迎合了新闻报道的内在需求。5·12大地震,国内媒体报道发生了由对上级的“及时上报”到对全社会“及时播报”的重大转变。在为媒体这一可喜转变而鼓舞时,还应看到,5·12毕竟是自然灾害,在这一事件中实现的新闻传播方式转变,在人为灾难、公众事件中是否具备同样的普适性——仍需在以后的新闻实践中加以检验。
一场灾难若不能从中收获一种制度性反思和构建的成果,预示未来这一灾难的无形损害还将延续。当务之急是以“社会本位”的传播架构,替代当下的“行政本位”传播架构,使阻碍信息公开的陈旧规章早日成为历史。[10]
4.北京奥运会(包括开幕式“假唱”事件、刘翔退赛等):向境外媒体全面开放采访;网络媒体影响力大增;对突发事件,主流媒体较过去引导及时;惜乎金牌意识过强,信息公开方面仍有局部缺失
北京奥运会因循国际惯例,对所有境外记者开放自由采访,无需事先申报——这对中国向来严格的新闻管控而言,是一个重大突破。但国内媒体及官员对此还极不适应,因此对一些奥运会上的突发事件,或信息发布及报道滞后,让西方媒体抢得先声;或习惯性失语;或应对失据而与境外记者时有摩擦。但就总体而言,国内媒体对北京奥运报道的公开程度较高,国际反响颇佳。对刘翔退赛等意外事件,主流媒体引导及时,形成宽松开放的舆论氛围。也有论者认为,“假唱”事件、“刘翔退赛”事件亦反映信息公开缺失。
有学者以“笔者所见的北京市场上的报纸为考量对象”,归纳出奥运报道存在的问题:一是关于金牌的预测新闻中主观期待过分强烈,损害了传媒公信力;二是金牌至上意识过强;三是有意不报负面消息。美国游客遇害等新闻,在一些传统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并未遮蔽,但不少媒体有意回避这些有损“其乐融融”的新闻。[11]
5.三聚氰胺事件:前期失语而后期终于公开,彰显政府公关能力不足;暴露食品安全方面舆论监督的缺位
北京奥运过后,“三鹿”等众多国产品牌奶粉被曝含三聚氰胺,各地出现大量“结石宝宝”。与汶川大地震报道相反,对这一重大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地方政府前段封锁消息,而后被迫放开,导致“中国制造”形象再度严重受损,再一次暴露出政府危机公关能力极弱。
有人指出,目前中国食品安全报道未走出不健全的信息传播模式:发生问题——媒体曝光——相关部门介入——查处、检验、定性——相关责任人处罚。[12]不少研究者将食品安全报道放在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框架下分析,提出不少有别于以前的分析路径。也有一些研究者在风险社会理论视野下,对中国新闻报道模式、信息公开、报道类型、舆论引导等做出反思。
6.瓮安事件:一个偶发事件,因信息封堵而酿成严重妨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网络的力量再次令人刮目相看,传统媒体的失语及地方政府的滞后反应
“瓮安事件”虽然发生于西南一隅,但当地政府处理方式却典型地折射出各级地方政府的危机公关意识严重缺失,信息公开意识极为薄弱。有论者认为,通过对“瓮安事件”各阶段政府危机公关行为的评析,可为今后类似事件的处理寻找可资借鉴之处。它与以往类似事件的结局最大的不同在于,当贵州省政府介入后,允许媒体公开报道,主动、及时向社会通报事件处理进展。将媒体视为危机传播的中心,除了党报为主的主流媒体,也重视了网络舆论引导工作。[13]事件发生以后,相关网络言论受到“追捧”,主要集中在对事实真相的怀疑,对信息公开的评论等方面,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
满足知情权、政府取信于民,是避免类似群体性暴力事件最简单、最根本的办法。令人欣慰的是,与瓮安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截然相反的,是此后重庆、广州等地发生的出租车罢工事件的处理方式,由于当地政府坚持信息公开、真诚对话,对事态缓和与解决起到疏导和稳定人心作用,并被北京、上海等地纷纷仿效。
7.恶性事故与矿难报道:新闻公开已基本成为常态
“4·28”胶济线客运列车重特大出轨相撞事故、“9·20”深圳舞王俱乐部火灾事故、“9·13”四川巴中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等,新闻报道都及时跟进,也对事件起因、责任划分、政府监督职责等方面,进行了反思。
另一类“传统”事故报道,则集中于矿难。2008年发生了“7·21”百色煤矿透水事故、“8·1”娄烦铁矿排土场垮塌事故等多起重大事故。这类事故多与违章作业、矿内存在隐患、管理疏漏、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相联系。且往往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巨大、社会影响恶劣。由于近年来数起有官员及企业主因瞒报事故而被严肃追究,并促进了官员问责制的建立,因此,2008年此类报道通常较为及时公开。一旦遇到政府部门干扰信息公开或回应不及时,媒体也往往能坚持原则,发现和揭露事实真相。
存在的问题是:媒体参与报道的自由度受到一定限制,政策法规支持力度不足,个别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如山西矿难中出现记者收封口费的丑闻。
8.金融危机报道:从“旁观”到理性自觉
全球突发金融危机,中国媒体从国际报道始,逐渐深入到国内经济、金融、贸易、就业等各个层面。有一个从主观到回归客观报道,从“旁观”到危机自觉,从盲目乐观或悲观到理性报道的过程。
首先,秉持客观、公正的报道原则。事发初期,网络流传“中国网友自发团购冰岛”,众多媒体倡议“华尔街抄底”;关于风暴前景、经济走势,各路专家意见不加选择刊出,造成众语喧哗。关于人民币升值或贬值问题,媒体缺乏专业判断力,观点报道众说纷纭,使公众雾里看花;房地产开发商为博政府“救市”,不断制造舆论热点甚至假新闻,也透露出一些媒体自身利益的纠结。
第二,媒体必须平衡政府与公众利益。就目前影响越来越显现的金融风暴而言,新闻报道一旦陷入两种极端,就可能造成大众媒体的传播职能失灵,失去公众信任:一是对政府、专家的意见照单全收,不加分辨地“粉饰太平”,使公众对困难失去警惕。二是为造成煽情、刺激的阅读效果,发布渲染悲观氛围的报道,使公众对政府、国家经济运行,甚至对自身能力、日常生活失去信心,从而引发人为的“信心崩盘”,带来更严重的社会问题。
第三,尊重事物发展规律,恪守新闻本位。新闻、传播的职责不在于一次性揭示事实的全部真相,而是向真理、事实渐进式靠拢。政府高层亦承认“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仍在扩散和蔓延,对全球实体经济的冲击和造成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也将更加明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矛盾可能更加突出。”媒体也应迅速调整认知,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在适度、节制、平衡的报道模式中,以维护公众利益、国家利益为目标,携手共渡难关。
总之,2008年的突发事件报道,有成就,有教训,显示出媒体在从噤声到逐渐公开的转折期的诸多特点。
二、突发事件报道的理论研究
1.舆论监督的基本特征与历史使命
论者对新闻舆论监督基本特征的描述如下:尖锐性、广泛性、及时性、权威性,且具有巨大的杀伤力。[14]舆论监督的历史使命,一是监督执政党立党为公,保障公权力为人民服务;二是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15]
有研究者梳理了国内外知情权与个人权利发生冲突的媒体报道案例,指出不宜以法律、法规作为约束媒体工作者行为、规范突发事件中公众知情权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因它容易导致新闻自由受到限制和打压;但放过这个问题不予规范,又会引起当事人利益暴露于侵害之中。解决办法就是媒体工作者加强自律,或同业间互相监督。
几乎所有论者都提及,突发事件报道要保证公众知情权,多称目的是避免谣言,防止恐慌情绪,影响政府形象;少数提及新闻机构主旨就是捍卫知情权,而非仅仅是政府工具。
2.新闻记者职业精神回归
有论者透过汶川大地震后出现的“母爱短信”假新闻,来观察新闻专业主义是新闻制造的根本精神所在。事件虽小,却反映了网络制假、传统媒体贩假,两者互为消息源、规避媒体职责、纵容虚假信息的典型过程。还有论者关注在地震报道时,“有的记者对采访对象缺乏足够的尊重与关怀,‘逼迫’失去亲人的采访对象‘畅谈’所谓感受;还有的记者对刚刚被救出、亟需医治的重病员纠缠不休”。 联系到山西霍干河煤矿记者“排队领封口费”的丑闻,让人认识到,“对习惯于监督他人的传媒业而言,自我监督和互相之间的对手监督同样必要”。
有论者称,除了完善新闻发布体制和内外监督,媒体与从业者应祭起新闻专业主义之大旗,既避免制造“传媒假事件”或人为的“舆论风波”,也降低媒体自身成为风险源的可能性。
3.媒体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从“三鹿奶粉事件”到山西娄烦山体滑坡和屯兰矿难等事件,都与媒体的不断跟进与内幕挖掘有关。而在政府方面,则一直强调在灾难报道中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此,有的地方宣传部要求在突发事件中,应和记者共同写稿。
这给我们提供了研究的不同视角。新闻研究者往往把媒体和新闻报道作为主体和观察视角。而一些来自地方宣传部门、新闻发言人的声音,则引领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大众传媒所扮演的角色,重新审视我们的传媒舆论环境,掂量真实、客观、公正、专业主义等最基本的新闻价值。
如何处理政府与媒体的关系?两者如何“良性互动”?“良性互动”是否可能伤及公众知情权——诸如此类,在研究中似乎还嫌浅表和单向,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4.新闻公开正进入法律和制度的创建程序
一、新闻传播日趋有法可依。随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信息公开正走向法治化、制度化。对媒体而言,更具意义的是“违反规定擅自发布”、“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等字眼从《突发事件应对法》中的消失。
2008年10月17日,是国务院于2006年公布的《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执行期的最后一天。当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将原《规定》的主要原则和精神,以长效法规固定下来,彻底消除了外国媒体对采访权限的疑虑。[16]
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的法规、规定与组织规范,使得新闻传媒及广大新闻工作者在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时,不仅有法规等作为自我保护的制度屏障,而且可以用这些法规与规定作为选择、定性与见报的依据。”[17]
二、政府高层要求掌握舆情主动权。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视察时,发表了关于党的新闻和宣传工作讲话,其中强调:“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增强透明度,牢牢掌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权。”学者陈力丹认为“在党的历任主要领导中,胡锦涛总书记是首位正面强调新闻宣传时效性的。”
三、“话语分权”的趋势分析。从近年来的新闻报道相关政策的发展趋势来看,中央政府对待风险及舆论风险的态度务实、开放。例如一些部门、地方政府或利益团体试图控制报道或舆论的行为变得越来越不切实际。除了政策层面,有研究指出,因目前的媒体格局“往往是‘三三制’:本地媒体、异地媒体、中央媒体;传统媒体、网络媒体、手机,形成了纵横交错的传播交叉网络”,[18]形成复合的舆论监督网络。
四、制度建设取得成果。有研究指出,汶川抗震救灾中强化了两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信息公开、坦然面对,从而更好地与世界各国及国内各地沟通、理解和互助;二是有意识地鼓励民间组织、个体志愿者参与救灾行动,并探索相关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的新思路。《政府信息公开条列》最先在这一时刻中得以充分运用。[19]
(作者分别为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人民日报高级记者;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生)
注释:
[1]吴志文:《雪灾报道中的媒体协同现象》,《新闻爱好者》2008年6月下旬刊
[2]井春野:《从南方雪灾事件看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责任缺失》,《新闻知识》2008年第5期
[3]碧青:《2008雪灾报道中的媒体境界》,《新经济杂志》2008年第4期
[4]董天策、何裕华:《自然灾害报道:媒体的实践与反思——以2008年中国南方雪灾报道为例》,《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5]庄曦、方晓红:《全球传播场域中的认同壁垒——从〈纽约时报〉西藏‘3·14’报道透视西方媒体‘他者化’新闻框架》,《新闻与传播研究》2008年第3期
[6]曾海芳:《真实与谎言的又一次博弈——透视西方媒体对‘3·14’事件的虚假报道》,《新闻记者》2008年第5期
[7]李泓冰:《‘震’出来的新闻公开?——汶川大地震报道初探》,《新闻记者》2008年第7期
[8]方汉奇:《中国新闻史上里程碑式的灾难直播报道》,梁晓涛主编《震撼 媒体回想——5·12汶川大地震备忘》,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
[9]龚文庠:《国家形象的建构:从央视四川地震报道谈起》,(出处同上)
[10]喻国明:《地震大考:关于传播体制构建的若干思考》,《现代传播》2008年第4期
[11]陈力丹等:《奥来奥去看差距——评点奥运报道之失》,《青年记者》2008年9月上旬刊
[12]曾理、叶慧珏:《尴尬的食品安全报道——从不规范的媒体行为到不健全的信息传播体系》,《新闻记者》2008年第1期
[13]王伟亮:《群体性突发公共事件与危机传播——以贵州瓮安‘6·28’事件为例》,《新闻记者》2008年第8期
[14][15] 童兵:《当代新闻舆论监督的特征》,《新闻爱好者》2008年2月下半月刊
[16]童兵:《新闻传媒舆论监督的历史使命》,《新闻爱好者》2008年1月下半月刊
[17]尹韵公:《中国媒体走向成熟——盘点2008年重大新闻事件中的媒体表现》,《对外传播》2008年第12期
[18]张涛甫:《风险社会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及舆论风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19]郇庆治:《自然灾难观重构及其对新闻传播的挑战》,《青年记者》2008年6月下旬刊
 
(责任编辑:[实习]陈祥林
2008年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及其研究评析 2008年关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及其研究评析 2008年关于奥运的思想汇报 入党思想汇报 基于公共财政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研究 突发事件流言控制报道的原则与技巧 [推荐]毛泽东同志1959年关于西藏叛乱的讲话 毛泽东同志1959年关于西藏叛乱的讲话 【视频】NPC 2001年关于外星人种族揭秘的新闻发布会 2010年关于趋势方面的一个战略问题! 通钢事件新闻解读:大型公共性突发事件的报道 官员评突发事件报道:封堵媒体和网络都是错误的——中新网 官员评突发事件报道:封堵媒体和网络是错误的-搜狐新闻 官员评突发事件报道:封堵媒体和网络是错误的 物权法立法争议及其评析 2010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放弃日本赔款详情及71年关于钓鱼岛的声明 中共放弃日本赔款详情及71年关于钓鱼岛的声明 中国放弃日本赔款详情及71年关于钓鱼岛的声明 1983年关于启用《辽宁省民政事业单位职工残废抚恤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放弃日本赔款详情及71年关于钓鱼岛的声明-军事-CHN强国网 2010年关于进行残疾军人残疾等级鉴定的通知 微博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的作用 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特征分析及其预防 毛泽东同志1959年关于西藏叛乱的讲话 - 军事历史 - CHN强国社区-犯我之敌,虽远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