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AED的推广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5/24 01:27:56
各位好!刚来到论坛,看到大家很热闹啊!没事潜水看了一下,被三年前的一个帖子吸引了。三年前急救论坛上“黑眼睛”曾发曾有这样一个帖子:我国是否可能在公共场所安装AED?大家回复很多,意见不一。时隔三年,《2005版指南》特别强调了AED的作用,现在CPR心肺复苏培训在全国各地也如火如荼开展。又听说最近北京奥组委已购买一大批AED放在北京各重要场合,国产的AED已经在南方某市投产,价格很低。大家现在说说,这一系列的事件是不是说明AED在我国的推广已经有些味道了呢?我个人认为在主要城市的重要公共场所配置AED的时机已经来临。不知大家以为如何?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1 11:36:00 第1条回复
希望大家一起参与讨论!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1 15:31:00 第2条回复
台湾《紧急医疗救护法》1998年第一次修订,允许现场救护人员(非医师资格者)得使用自动体外去颤器(AED),于此之前去颤电击术仅得由医师于临床操作。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1 15:36:00 第3条回复
作者:黑眼睛 发表日期:2003-10-30 9:52:00
据中国医学论坛报报导,猝死发生率约占总死亡的15%。“健康”人在几乎没有预警的情况下猝然发病,并很快死亡(WHO的定义为1小时以内)。据研究,绝大多数猝死(85%)的直接致死原因是致死性快速室性心律紊乱,即室颤或室速。对此,单纯心肺复苏(CPR)显然是不够的。如何有效提高早期复苏成功率?近年来,国外一些机场、大型商场、主要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开始在明显交通要道安装一种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就像停电应急灯一样,随时备用。
这种AED包括心律自动分析系统和电击发送系统,电击发送由操作者控制。由于其高度简化,非医学专业人员经一般训练都可依机器的语音提示进行操作,这就可能大大缩短病人在院外由猝死到接受电击除颤的时间,从而大大提高院前复苏成功率。
目前,在有条件的城市,安装这类AED的公共场所正在增加,接受培训的人员也在增加,他们主要是消防员、警察、保安、飞行员、教练和高危人群的家人等非医学专业人员。
作者:qfz730907    回复日期:2006-6-3 22:03:00 第4条回复
现在还不现实,原因:
1.AED的看护和保养问题无法解决.
2.无法律依据来规范AED的使用.一旦出现纠纷各方均尴尬!
我国现在急需制定院前急救的相关法律.
3.使用者的培训和认证无章可循.
作者:夜猫子    回复日期:2006-6-3 22:47:00 第5条回复
时机未成熟,现在言论为时过早!看看现在全国大部分120自己的现状和政府重视度就知道了!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4 18:22:00 第6条回复
谢谢qfz730907 和夜猫子的回复。
也许我对公共场合配置AED有些太乐观的。其实想想也是,到处有事故,到处上死人,政府忙着“救火”还来不及,哪顾不上配置这个98%以上时间都“闲置”不用的设备呢?
不过,现在红会以及相关机构开展的急救培训课程很多,好象急救培训已经成为“时尚”了。我想一些有急救意识的机构也许会在接受培训后配置AED。2005新指南也应会改变院内急救者使用AED认识的,在院内以及救护车上应该可以逐步推广使用。曾听到不少救护车到了没带或没有除颤仪而无法施救眼看患者死亡的案例,这确实是令人痛心的。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4 18:38:00 第7条回复
BBS上几十张最具有震撼力的纪实图片

作者:taibai2000    回复日期:2006-6-4 18:39:00 第8条回复
http://forum.xinhuanet.com/detail.jsp?id=31005577
作者:共勉    回复日期:2006-6-10 15:28:00 第9条回复
我认为条件不成熟,一是国民的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包括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要是将此设备放在公共场所,救病人是没用上,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丢了.再则如果要搞普及那也是先在医务人员中进行普及,我国医务人员中有几个能熟练使用AED的呢?
作者:ace    回复日期:2006-6-10 15:32:00 第10条回复
同意楼上观点!
作者:黑乌鸦    回复日期:2006-6-12 8:14:00 第11条回复
我们这次培训就提到这个问题,共识是时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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